林宇恒盯着手机屏幕上那条回复,看了整整三十秒。
“身体不太舒服。”
他慢慢咀嚼着这五个字,嘴角的弧度从礼貌的微笑变成了一种更微妙的表情——不是失望,不是怀疑,而是一种猎人发现猎物留下脚印时的、饶有兴致的审视。
他放大昨晚在车上偷拍的一张照片。照片里,沈念侧头看着窗外,浅棕色的长发遮住了半边脸,白色的抹胸裙领口露出锁骨和一小截苍白的脖颈。照片拍得不算清晰,但足够看清她耳后那一小颗浅色的痣。
林宇恒把照片保存到一个加密文件夹里,然后拨了一个电话。
“帮我查一个人。”他说,“沈念,城南音乐学院的学生,孤儿院长大。我要她从小到大的所有记录——学籍、医疗、社交账号、银行流水,越详细越好。”
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沙哑的男声:“多久?”
“今天之内。”林宇恒挂断电话,走到落地窗前,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际线。
他的手指轻轻敲着窗框,发出有规律的声响。
沈念。一个从南方小镇来的孤儿,学音乐教育,住在城南的老公寓里,穿白色的裙子,说话的时候会低头笑,看起来干净得像一张白纸。
太干净了。
林宇恒活了三十年,见过太多人。那些在他面前装清纯的女人,眼睛里总藏着某种东西——贪婪、算计、或者虚荣。但沈念的眼睛里什么都没有,干净的、空荡荡的,像一面没有任何痕迹的镜子。
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可疑。
因为真正干净的人,眼睛里不会什么都没有。她们会有紧张、会有不安、会有偶尔藏不住的小心思。但沈念没有。她的一切反应都恰到好处——紧张得恰到好处,害羞得恰到好处,拒绝得也恰到好处。
就像……一个精心计算过的结果。
林宇恒转过身,拿起桌上的车钥匙,走出办公室。
他要去一趟城南。
二
银狐帮总部,地下二层。
这里原本是一个废弃的地下停车场,被改造后成了白瑾禾的实验室。墙壁刷成了白色,灯光是冷白色的日光灯,整个空间像一个巨大的冰箱内胆。
白瑾禾站在实验台前,紫色的眼眸透过金丝眼镜盯着试管里的液体。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实验服,黑发扎成低马尾,手套上沾着一点淡蓝色的粉末。
“纯度百分之九十七。”她在一张表格上记录下数据,然后将试管放进恒温箱,“比预期的好。”
楹兰坐在角落里的一张藤椅上,手里拿着一把小银剪,正在修剪一株紫色植物的枝叶。那株植物被种在一个青花瓷盆里,茎叶上长着细密的绒毛,散发出一股淡淡的、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。
“这是什么东西?”张桂源靠在门口,双臂交叉在胸前,看着那株植物,眉头微皱。
“曼陀罗的变种。”楹兰头也不抬,绿色的瞳孔专注于手中的剪刀,“我嫁接了三种不同的毒株,花期缩短到两周,毒性提高了四倍。”
张桂源看着那株安静地开在青花瓷盆里的紫色小花,沉默了两秒。
“这玩意儿看着就不吉利。”
楹兰抬起头,看了他一眼,嘴角弯起一个极浅的弧度:“你要是摸一下,就不是不吉利的问题了。”
张桂源没接话,目光转向白瑾禾:“左奇函让我来问,你们的‘新货’什么时候能用。”
白瑾禾摘下护目镜,转过身看着他。浅紫色的眼眸在冷白色灯光下显得有些透明,像两块被打磨过的紫水晶。
“现在就可以。”她说,从实验台上拿起一个小小的玻璃瓶,瓶子里装着一种几乎透明的液体,“代号‘静默’。无色无味,溶于任何液体。服下后三分钟内失去意识,持续四到六小时。没有解药,只能等它自然代谢。”
“会死吗?”
“不会。”白瑾禾说,“但醒过来之后会有一到两天的记忆空白,具体时长因人而异。”
张桂源接过玻璃瓶,对着灯光看了看。液体在瓶中微微晃动,没有任何颜色,像一小瓶纯净水。
“左奇函说,你们可能需要这种东西。”白瑾禾转过身,重新拿起试管,“毕竟你们那个病弱的副帮主,不适合正面冲突。”
张桂源把玻璃瓶揣进口袋,转身走了两步,又停下来。
“左奇函让我转告你们,”他头也不回地说,“杨博文和张函瑞那边都有进展,但林宇恒比预期的麻烦。他已经在查了,最多三天,就会查到‘沈念’这个身份有问题。”
白瑾禾的笔尖顿了一下。
楹兰放下银剪,抬起眼睛看着张桂源的背影。
“所以?”楹兰问。
“所以,”张桂源回过头,深棕色的瞳孔里映着冷白色的灯光,“左奇函的意思是,三天之内,如果不能把林宇恒搞定,就用‘静默’让他闭嘴。”
门关上了。
白瑾禾和楹兰对视了一眼。
“三天。”楹兰低下头,继续修剪那株紫色的曼陀罗,“够吗?”
白瑾禾没有回答。她拿起笔,在表格上又写下一行数据,字迹工整得像印刷体。
三
杨博文靠在沙发上,笔记本电脑搁在膝盖上,手指在键盘上飞速敲击。
他穿着一件白色的棉质睡衣,领口松松垮垮地露出锁骨上还没消退的红痕。浅棕色的长发——昨晚的假发还没拆——散落在肩头,衬得他的脸更加苍白。
左奇函端着一碗刚煮好的面从厨房走出来,把碗放在茶几上,看了一眼电脑屏幕。
“林宇恒在查你。”杨博文说,眼睛没有离开屏幕,“他派了三个人,一个去城南查‘沈念’的住址,一个去音乐学院查学籍,还有一个在查你的车。”
左奇函在他身边坐下,顺手把碗往他面前推了推:“我的车?”
“你昨晚开去酒店的那辆黑色迈巴赫。”杨博文的手指敲得更快了,“他的人在查车牌。我已经把你的车牌信息替换掉了,现在那辆车登记在一个不存在的公司名下,法人是一个已经死了三年的人。”
左奇函看着他,嘴角微微勾起。
“你吃饭了吗?”他问。
杨博文终于抬起头,浅灰色的瞳孔里映着电脑屏幕的蓝光,看起来有些疲惫。
“我吃过了。”
“你什么时候吃的?”
“……”
杨博文沉默了一下,左奇函伸手把笔记本电脑从他膝盖上拿走,合上,放到一边。然后把筷子塞进他手里。
“先吃。”
杨博文低头看了一眼那碗面——是番茄鸡蛋面,面条切得粗细不均,一看就是手工切的。左奇函不会做饭,唯一会做的就是煮面,而且切番茄永远切得大小不一,鸡蛋永远炒得有点糊。
但杨博文每次都会吃完。
他拿起筷子,挑起一筷子面,吹了吹,送进嘴里。
左奇函看着他吃面的样子,安静了几秒,然后开口:“如果三天之内搞不定,我打算用白瑾禾的新药。”
杨博文咀嚼的动作慢了一下,抬起眼睛看他。
“‘静默’?”杨博文咽下面条,“你确定?”
“不确定。”左奇函说,“所以我在问你。”
杨博文放下筷子,靠在沙发背上,手指无意识地摸着碗沿。他的表情很平静,但左奇函看得出来他在快速计算——这是杨博文的习惯,每次遇到问题,他都会在大脑里迅速构建各种可能性,然后选出最优解。
“林宇恒不是蠢人。”杨博文最终说,“如果用‘静默’,他醒来之后会有一到两天的记忆空白。这段时间足够我们做很多事,但也足够引起他的警觉。一个正常人不会无缘无故丢失两天的记忆,他一定会查。”
“那就让他查不到。”
“这个世界上没有查不到的东西。”杨博文的声音很轻,“只有查到之后敢不敢说出来的问题。”
左奇函看着他,等他的下文。
杨博文重新拿起筷子,又吃了一口面,慢慢嚼完,咽下去。
“再给我两天。”他说,“后天晚上,林宇恒约了我去看音乐会。如果在那之前他没有查到我的破绽,音乐会结束后,我会拿到他手机里的所有资料。”
“如果他查到了呢?”
“那就用‘静默’。”杨博文说,“但我建议在那之前,先让楹兰的蛊进去。”
左奇函的眉毛动了一下:“蛊?”
“下在食物里,或者水里,不发作,只是监控。”杨博文的声音很平静,像是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,“只要他不离开市区,楹兰就能知道他在哪里、在做什么。万一我们需要提前动手,至少知道目标的位置。”
左奇函沉默了几秒,然后伸手拿起手机,给白瑾禾发了一条消息。
发完之后,他看着杨博文。
“面要凉了。”
杨博文低头继续吃面。吃到一半的时候,他忽然停下来,抬眼看着左奇函。
“左奇函。”
“嗯。”
“如果我失败了,”杨博文的声音很轻,浅灰色的眼睛里倒映着左奇函的轮廓,“你会怎么办?”
左奇函没有立刻回答。他伸手把杨博文垂在脸侧的一缕头发别到耳后,手指在他的耳廓上停留了一秒。
“你不会失败。”他说。
“我是说如果。”
“没有如果。”
杨博文看了他几秒,然后低下头,继续吃面。
碗底最后一口汤喝完的时候,他听到左奇函的声音,低低的,像是在对自己说:
“你要是失败了,我让整个林氏给你陪葬。”
杨博文放下碗,没有抬头。
但他的嘴角弯了一下。
四
下午两点,城南的一家咖啡馆。
张函瑞坐在靠窗的位置,手里端着一杯抹茶拿铁,墨绿色的发带在脑后打了个蝴蝶结,垂下来的丝带刚好落在锁骨的位置。他今天穿的不是那件抹茶绿的短裙,而是一件浅杏色的针织开衫配白色长裤,看起来比昨晚温婉了很多。
林宇轩坐在他对面,面前的咖啡已经喝了大半杯,杯壁上沾着一点褐色的咖啡渍。
“所以你真的在英国学的是珠宝设计?”林宇轩问,语气里带着明显的兴趣。
“对啊。”张函瑞放下杯子,用手指在杯沿上画了一个圈,“不过后来我发现,设计珠宝不如设计衣服有意思,就转了行。”
“所以你现在的身份是?”
“自由设计师。”张函瑞笑了笑,露出小虎牙,“接一些品牌的顾问工作,偶尔自己也做一些小系列。”
林宇轩看着他笑的样子,目光微微一滞,然后迅速移开,低头喝了一口咖啡。
张函瑞注意到了这个细节。他不动声色地在心里记了一笔:林宇轩对他有好感,但不够自信,不敢直视太久。
“对了,”张函瑞忽然换了一个话题,语气随意得像在聊天气,“昨晚你堂哥也来了吧?我看到他和一个穿白裙子的女孩聊天。”
林宇轩的表情变了一下,非常细微,但张函瑞捕捉到了。
“嗯,宇恒哥。”林宇轩说,声音比刚才低了一点,“他经常参加这种活动。”
“那个女孩是他女朋友吗?”
“不是。”林宇轩摇头,“他不怎么谈恋爱,家里介绍过几个,他都不太满意。”
“那他对那个女孩挺上心的。”张函瑞歪了一下头,做出天真的好奇状,“我看到他还送她回家了呢。”
林宇轩沉默了一秒,然后说了一句让张函瑞心头一跳的话:
“宇恒哥这个人……他做事从来不只是‘上心’那么简单。”
张函瑞端起抹茶拿铁,借着杯沿的遮挡,用极快的速度在手机备忘录里打了一行字:林宇恒有问题,他堂弟知道一些事。
然后他抬起头,露出一个困惑的表情:“什么意思?”
林宇轩似乎意识到自己说多了,笑了一下,摇了摇头:“没什么,就是说他这个人比较认真。对了,你昨晚怎么回去的?有人接吗?”
“我朋友来接的。”张函瑞说。他没说谎——张桂源确实来接了,只不过接的方式不太温柔。
林宇轩点了点头,没有继续追问。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票,推到张函瑞面前。
“后天晚上有个音乐会,理查德·克莱德曼的。”他说,“我本来想一个人去的,如果你有空的话……”
张函瑞拿起那张票看了看,瞳孔微缩。
理查德·克莱德曼的音乐会,正是杨博文后天晚上的目标。
他迅速在心里盘算了一下——杨博文的目标是林宇恒,他的目标是林宇轩。同一个地点,同一天晚上。这意味着他们可以互相照应,但也意味着一旦出事,两个人都会被暴露。
张函瑞抬起头,笑着把票收进包里:“好啊,谢谢林先生。”
“叫我宇轩就行。”林宇轩说,耳根微微泛红。
张函瑞笑着点了点头,心里却在想另一件事。
他需要尽快把这个消息告诉杨博文。
五
傍晚时分,杨博文的公寓。
杨博文刚洗完澡,换了一身干净的家居服,正坐在窗边擦头发。左奇函不在——他下午出去了,说是去处理帮里的事,但杨博文知道他其实是去安排人手,以防林宇恒提前动手。
手机震了一下。
杨博文拿起来一看,是张函瑞发来的消息:
“后天晚上,理查德·克莱德曼音乐会。林宇轩也去,给我票了。同一个场子,你左我右。”
杨博文盯着屏幕看了两秒,然后打了一行字回去:
“收到。你的目标对你什么态度?”
张函瑞秒回:“有好感,但不深。他在试探我。另外,我觉得林宇轩知道林宇恒的一些事,但不敢说。”
杨博文想了想,回复:“音乐会那天,想办法让林宇轩开口。不要逼,慢慢来。”
“明白。你那边呢?腰还疼吗?”
杨博文的手指悬在屏幕上方,停顿了三秒,然后面无表情地打出两个字:
“闭嘴。”
对面发来一个笑到打滚的表情包。
杨博文把手机扔到一边,靠在椅背上,闭上眼睛。
窗外,夕阳正在下沉,天空被染成了橘红色。这座城市的夜幕即将降临,而夜幕之下,银狐帮的暗流正在无声地涌动。
手机又震了一下。
杨博文睁开眼睛,拿起来一看,不是张函瑞,是左奇函。
“我让人买了红豆粥,放在门口了。趁热喝。”
杨博文转过头,看向公寓的门。门缝下面塞进来一个小纸条,他弯腰捡起来,上面只有一行字:
“不要熬夜。”
字迹歪歪扭扭的,像小学生写的。
杨博文把纸条折好,夹进书桌的笔记本里,然后起身去开门。
门口放着一个保温袋,里面是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红豆粥,甜度刚好。
他端起来喝了一口,温度正好。
窗外的夕阳彻底沉入了地平线,城市的灯光一盏一盏亮起来。
杨博文端着粥,站在窗前,看着远处万家灯火。
在这座城市某处,林宇恒正在翻看关于“沈念”的调查资料。
在银狐帮的地下实验室里,白瑾禾正在调配新的试剂,楹兰正在给一盆新的毒株浇水。
在另一间公寓里,张函瑞正在被张桂源按在沙发上涂药膏,嘴里骂骂咧咧的。
而左奇函,在城市的某个角落,站在高处,俯视着脚下的灯火。
一切都在暗流中前行。
而暴风雨,越来越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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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三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