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橘子味的糖

南柯一梦入梦来

十九岁那年的糖,是橘子味的。

我攥在手心里,攥了一整节课。

糖化了,我以为那就是甜。

后来我才知道——

糖化了就没了。

就像他,说走就走了。

我第一次谈恋爱,是在十九岁。

那年我刚上大一,从南方小城来到这座北方城市。九月的校园里到处都是迎新横幅,学长学姐们热情得像太阳,我一个人拖着行李箱走在梧桐树下,心里又慌又期待。

我妈送我上火车的时候哭了,说“囡囡一个人要照顾好自己”。我爸站在旁边没说话,只是往我包里塞了一大袋家乡的橘子。

那袋橘子我在火车上吃了一半,剩下的分给了同寝室的三个女孩。苏晚是东北姑娘,嗓门大,性格爽利,接过橘子的时候说:“姜野?你这名字挺野啊,以后就叫你姜小野吧!”

另外两个室友也跟着叫。

于是从那天起,我就成了“姜小野”。

她们说我看起来乖,骨子里野——大一寒假一个人跑去西藏,大三半夜爬天台看星星,都是后话了。

但其实我最不敢做的事,是喜欢一个人。

不是不喜欢,是太喜欢了,怕露馅。

而林屿,就是那个让我想藏又藏不住的人。

他坐在我前面,是在十月的某天。

我们专业人不多,阶梯教室随便坐,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偏偏选了我前面那个位置。他坐下来的时候回头看了我一眼,说了句“借过”,然后就再也没换过座位。

后来我想,如果那天他没有坐在我前面,我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?

但人生没有如果。

林屿这个人,怎么说呢,不是那种第一眼就让人惊艳的男生。他不高不矮,不胖不瘦,长相只能算清秀。但他有一个致命的武器——他笑起来的时候,全世界都亮了。

不是夸张。

是真的。

他的笑是那种毫无防备的、干干净净的笑,像冬天早上的第一缕阳光,不刺眼,但暖到骨子里。

他喜欢转笔。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笔,转一圈,接住,再转一圈。转着转着,笔掉了,他就弯腰去捡,捡起来继续转。

他喜欢在课本空白处画小人。不是那种复杂的漫画,就是简简单单几笔,一个小人,一个大头,有时候旁边还画朵云。

他喜欢回头看我。

一开始是借笔。“姜野,有笔吗?”

后来是问作业。“姜野,老师上周讲的啥?”

再后来,就没什么理由了。他就是回头,看我一眼,笑一下,然后又转回去。

每次他回头,我就低头假装在看书。

其实书页一晚上都没翻过。

苏晚坐在我旁边,拿笔戳我的手肘:“姜小野,你脸红了。”

“没有。”我把头埋得更低。

“有。”她凑过来小声说,“他是不是对你有意思?”

“别瞎说。”

但我心里,其实也偷偷想过这个可能性。

想完之后又觉得自己可笑——人家可能只是习惯性回头,你在这自作多情什么?

可是,万一呢?

万一他也喜欢我呢?

这个念头像一颗种子,一旦种下去,就再也拔不掉了。

十一月的时候,林屿开始约我去图书馆。

第一次是他发微信问我:“姜野,下午去图书馆吗?”

我盯着屏幕看了整整三分钟,手指悬在键盘上,打了又删,删了又打。最后发了一个字:“好。”

发完之后我就后悔了——是不是太冷淡了?要不要加个表情?要不要问问他几点去?

但消息已经发出去了,撤回更奇怪。

算了。

下午两点,我提前了二十分钟到图书馆,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。书包里装了三本书、两个笔记本、五支笔,还有一包纸巾和一盒薄荷糖。

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带这么多东西,就是紧张。

林屿到的时候,手里只拿了一本书和一支笔。

他在我旁边坐下,说:“你来这么早?”

“刚到。”我说谎的时候不敢看他。

他也没追问,翻开书开始看。

我们并排坐着,他看他的,我看我的。图书馆很安静,只有翻书的声音和远处空调的嗡嗡声。

桌子下面,他的膝盖不小心碰到了我的。

那一瞬间,我整个人都僵住了。

他没缩回去。

我也没动。

我们就那样碰着,谁也没有说话。

一整节课,整整两个小时,他的膝盖一直贴着我的。

我不敢动,不敢换姿势,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。我的注意力完全不在书上,所有的感官都集中在膝盖上那一小块皮肤上。

隔着牛仔裤,我还是能感觉到他的温度。

后来他合上书,说:“走吧,吃饭去。”

“好。”我站起来的时候腿有点麻,差点踉跄了一下。

他伸手扶了我一把。

他的手很暖。

回去的路上,十一月的风已经有些冷了,但我一点都不觉得。我低着头走路,脑子里乱哄哄的,像有一百只蝴蝶在飞。

走到女生宿舍楼下的时候,林屿突然停下来。

“姜野。”

“嗯?”我抬头看他。

路灯刚好打在他脸上,他的表情认真,嘴角有一点笑。

“你有没有觉得,我们挺合适的?”

风停了。

蝴蝶也停了。

整个世界都安静了。

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,咚、咚、咚,一下一下,重得像是要把胸腔撞破。

“嗯。”我只挤出一个字。

不是高冷,是我怕说太多,他会听见我的声音在发抖。

他笑了。就是那种让全世界都亮了的笑。

然后他伸手,揉了揉我的头发。

他的手很大,手指修长,指节分明。动作很轻,像在摸一只猫。

我站在原地,一动不动,任他揉。

揉完之后他说:“那我追你吧。”

我没说话,转身跑进了宿舍楼。

跑上三楼才想起来——我忘了说“好”。

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,翻来覆去睡不着。手机屏幕亮了又暗,暗了又亮。我打开和他的对话框,看了又看,一个字都没打。

最后我把脸埋进枕头里,笑了好久好久。

苏晚从上铺探下头来:“姜小野,你是不是傻?”

“可能是吧。”我说。

爱情里的人,大概都是傻子。

我也是。

十二月的时候,他告白了。

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场面,没有玫瑰花,没有蜡烛,没有无人机。

就是下课后,在教学楼后面的小路上,他递给我一杯热奶茶,说:“姜野,做我女朋友吧。”

奶茶是芋泥波波的,七分糖,去冰。

他记得我的口味。

我接过奶茶,手心暖暖的,心里也暖暖的。

“好。”这一次,我说得很大声。

他笑了,我也笑了。

那天晚上我把这件事写进了日记本里。我写了很多很多,写他的笑,写他的揉头发,写那杯芋泥波波奶茶。

我在最后一行写道:

“今天是我人生中最好的一天。我想和他在一起很久很久。”

写完之后我翻回去看,觉得“很久很久”这四个字写得特别好看。

那时候我以为,很久很久,就是一辈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