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九岁那年的糖,是橘子味的。
我攥在手心里,攥了一整节课。
糖化了,我以为那就是甜。
后来我才知道——
糖化了就没了。
就像他,说走就走了。
我第一次谈恋爱,是在十九岁。
那年我刚上大一,从南方小城来到这座北方城市。九月的校园里到处都是迎新横幅,学长学姐们热情得像太阳,我一个人拖着行李箱走在梧桐树下,心里又慌又期待。
我妈送我上火车的时候哭了,说“囡囡一个人要照顾好自己”。我爸站在旁边没说话,只是往我包里塞了一大袋家乡的橘子。
那袋橘子我在火车上吃了一半,剩下的分给了同寝室的三个女孩。苏晚是东北姑娘,嗓门大,性格爽利,接过橘子的时候说:“姜野?你这名字挺野啊,以后就叫你姜小野吧!”
另外两个室友也跟着叫。
于是从那天起,我就成了“姜小野”。
她们说我看起来乖,骨子里野——大一寒假一个人跑去西藏,大三半夜爬天台看星星,都是后话了。
但其实我最不敢做的事,是喜欢一个人。
不是不喜欢,是太喜欢了,怕露馅。
而林屿,就是那个让我想藏又藏不住的人。
他坐在我前面,是在十月的某天。
我们专业人不多,阶梯教室随便坐,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偏偏选了我前面那个位置。他坐下来的时候回头看了我一眼,说了句“借过”,然后就再也没换过座位。
后来我想,如果那天他没有坐在我前面,我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?
但人生没有如果。
林屿这个人,怎么说呢,不是那种第一眼就让人惊艳的男生。他不高不矮,不胖不瘦,长相只能算清秀。但他有一个致命的武器——他笑起来的时候,全世界都亮了。
不是夸张。
是真的。
他的笑是那种毫无防备的、干干净净的笑,像冬天早上的第一缕阳光,不刺眼,但暖到骨子里。
他喜欢转笔。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笔,转一圈,接住,再转一圈。转着转着,笔掉了,他就弯腰去捡,捡起来继续转。
他喜欢在课本空白处画小人。不是那种复杂的漫画,就是简简单单几笔,一个小人,一个大头,有时候旁边还画朵云。
他喜欢回头看我。
一开始是借笔。“姜野,有笔吗?”
后来是问作业。“姜野,老师上周讲的啥?”
再后来,就没什么理由了。他就是回头,看我一眼,笑一下,然后又转回去。
每次他回头,我就低头假装在看书。
其实书页一晚上都没翻过。
苏晚坐在我旁边,拿笔戳我的手肘:“姜小野,你脸红了。”
“没有。”我把头埋得更低。
“有。”她凑过来小声说,“他是不是对你有意思?”
“别瞎说。”
但我心里,其实也偷偷想过这个可能性。
想完之后又觉得自己可笑——人家可能只是习惯性回头,你在这自作多情什么?
可是,万一呢?
万一他也喜欢我呢?
这个念头像一颗种子,一旦种下去,就再也拔不掉了。
十一月的时候,林屿开始约我去图书馆。
第一次是他发微信问我:“姜野,下午去图书馆吗?”
我盯着屏幕看了整整三分钟,手指悬在键盘上,打了又删,删了又打。最后发了一个字:“好。”
发完之后我就后悔了——是不是太冷淡了?要不要加个表情?要不要问问他几点去?
但消息已经发出去了,撤回更奇怪。
算了。
下午两点,我提前了二十分钟到图书馆,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。书包里装了三本书、两个笔记本、五支笔,还有一包纸巾和一盒薄荷糖。
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带这么多东西,就是紧张。
林屿到的时候,手里只拿了一本书和一支笔。
他在我旁边坐下,说:“你来这么早?”
“刚到。”我说谎的时候不敢看他。
他也没追问,翻开书开始看。
我们并排坐着,他看他的,我看我的。图书馆很安静,只有翻书的声音和远处空调的嗡嗡声。
桌子下面,他的膝盖不小心碰到了我的。
那一瞬间,我整个人都僵住了。
他没缩回去。
我也没动。
我们就那样碰着,谁也没有说话。
一整节课,整整两个小时,他的膝盖一直贴着我的。
我不敢动,不敢换姿势,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。我的注意力完全不在书上,所有的感官都集中在膝盖上那一小块皮肤上。
隔着牛仔裤,我还是能感觉到他的温度。
后来他合上书,说:“走吧,吃饭去。”
“好。”我站起来的时候腿有点麻,差点踉跄了一下。
他伸手扶了我一把。
他的手很暖。
回去的路上,十一月的风已经有些冷了,但我一点都不觉得。我低着头走路,脑子里乱哄哄的,像有一百只蝴蝶在飞。
走到女生宿舍楼下的时候,林屿突然停下来。
“姜野。”
“嗯?”我抬头看他。
路灯刚好打在他脸上,他的表情认真,嘴角有一点笑。
“你有没有觉得,我们挺合适的?”
风停了。
蝴蝶也停了。
整个世界都安静了。
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,咚、咚、咚,一下一下,重得像是要把胸腔撞破。
“嗯。”我只挤出一个字。
不是高冷,是我怕说太多,他会听见我的声音在发抖。
他笑了。就是那种让全世界都亮了的笑。
然后他伸手,揉了揉我的头发。
他的手很大,手指修长,指节分明。动作很轻,像在摸一只猫。
我站在原地,一动不动,任他揉。
揉完之后他说:“那我追你吧。”
我没说话,转身跑进了宿舍楼。
跑上三楼才想起来——我忘了说“好”。
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,翻来覆去睡不着。手机屏幕亮了又暗,暗了又亮。我打开和他的对话框,看了又看,一个字都没打。
最后我把脸埋进枕头里,笑了好久好久。
苏晚从上铺探下头来:“姜小野,你是不是傻?”
“可能是吧。”我说。
爱情里的人,大概都是傻子。
我也是。
十二月的时候,他告白了。
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场面,没有玫瑰花,没有蜡烛,没有无人机。
就是下课后,在教学楼后面的小路上,他递给我一杯热奶茶,说:“姜野,做我女朋友吧。”
奶茶是芋泥波波的,七分糖,去冰。
他记得我的口味。
我接过奶茶,手心暖暖的,心里也暖暖的。
“好。”这一次,我说得很大声。
他笑了,我也笑了。
那天晚上我把这件事写进了日记本里。我写了很多很多,写他的笑,写他的揉头发,写那杯芋泥波波奶茶。
我在最后一行写道:
“今天是我人生中最好的一天。我想和他在一起很久很久。”
写完之后我翻回去看,觉得“很久很久”这四个字写得特别好看。
那时候我以为,很久很久,就是一辈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