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朱志鑫。
这不是我的本名,是我来人间之后取的。上一个名字太久远,我自己都快忘了。
我是什么?如果非要给个定义,大概是“神使”——连通阴阳两界的那种。听起来挺唬人,其实就是个跑腿的。死人有什么心愿没了,我去帮他们了结;活人有什么话想说给死人听,我去帮他们传话。干这一行很久了,久到我数不清送走了多少人。
每送走一个,就要拿一样东西换。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,是那些对他们来说有意义的物件。一块怀表,一封信,一张照片,一枚戒指。东西到我手里,就永远留在我手里。这是规矩。
我不知道这个规矩是谁定的,也不知道那些东西最后去了哪儿。我只知道,规矩就是规矩,照着做就行。
我来人间多少年了?记不清了。刚开始还会数,后来懒得数了。反正都一样——春天有雨,夏天有蝉,秋天有落叶,冬天有雪。死人一批一批地来,活人一批一批地走。我看着他们出生,看着他们长大,看着他们老去,看着他们变成我送走的那些人。
有时候我会想,我是不是也该走了。
但每次都只是想想。
可能是因为还有心愿没了的人等着我。也可能是因为,走了也不知道去哪儿。
人间挺好的,就是有点吵。
我不喜欢跟人打交道。活人麻烦,死人更麻烦。活人看不见我,这倒省事;死人能看见我,但他们要么哭,要么求,要么絮絮叨叨讲那些生前的事。我不想听。听多了,会记住。记住了,就放不下。
所以我尽量不记住。
我尽量不说话,不靠近,不产生任何牵扯。
我尽量让自己像一阵风——吹过就算了,什么都不留。
这个办法一直挺好用的。
直到那天。
那天在殡仪馆,我送走了一个姓周的老头。他的心愿很简单,就是想再看一眼他老伴的遗像——他老伴去年走的,他今天来参加别人的葬礼,顺便想见见她。我带他去了,他在灵堂外面站了很久,最后把怀表给了我,走了。
然后我转过身,看见一个年轻人站在树后面,盯着我看。
我心里咯噔一下。
不是因为被发现了——活人一般发现不了我,除非我愿意,这是铁律。
除非我愿意。
但是我没有。
“你是谁?”他问。
他看见我了。
不是那种“好像有人在那边”的模糊感觉,是真的看见我了。他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,里面有好奇,有探究,就是没有害怕。
我第一反应是走。
他追上来,拽住我的袖子。
他的手是热的。活人的体温。
我低头看着那只手,愣住了。多少年了?多少年没人碰过我了?
“你跑什么?”他问。
我回答不上来。
后来我走了。我以为这事儿就过去了。结果当天晚上,我发现自己站在他家楼下。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。就是走着走着,就到这儿了。
他睡得很沉,像所有活得好好的年轻人那样。
我把一盒牛奶放在他床头—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放牛奶。可能是看他白天淋了雨,怕他感冒?也可能是……
算了,不想了。
我留了张纸条,让他别跟着我。
我知道他不会听的。
他的眼睛告诉我,他是那种认准了一件事就死磕到底的人。
就像当初的我一样。
很久很久以前,我也曾这样看着一个人,说:“你别想甩掉我。”
后来那个人没了。
我成了现在的我。
所以我怕他。
不是怕他伤害我,是怕他……让我想起来。
让我想起来我曾经也是活着的。
让我想起来被人惦记着是什么感觉。
让我想起来,原来我也会担心一个人会不会感冒。
所以别跟着我。
求你。
但你肯定不会听的,对吧?
我看见你在笑了。
……
行吧。
那就跟着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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