恋爱后的日子,过得又快又甜。
快到我还没来得及习惯“宋鹤翊的女朋友”这个身份,日历就已经翻到了十二月;甜到我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不是看手机,而是确认旁边那个人的体温——他总是在我醒来之前就已经起床了,但枕头上的凹陷和被子的余温都在提醒我,他曾经在这里。
宋鹤翊这个人,说到做到。
他说了“以后不说了,我做”,就真的开始做了。
冬天是他工地最清闲的时候。北方一入冬,很多室外工程就停了,他手下的工人都放假回了老家,他只需要偶尔去工地看看材料、接接电话,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我家里。
准确地说,是待在我家里。
他的家就在对面,但自从那天晚上交换了钥匙之后,他回自己家的次数屈指可数。有时候是回去拿换洗的衣服,有时候是回去浇花——他阳台上养了两盆绿萝,据说是一个朋友搬家时留下的,他养了三年,居然没养死。
除此之外,他几乎二十四小时都在我这边。
早上我醒来的时候,他已经买好了早餐,摆在餐桌上。豆浆永远是甜的,包子永远是羊肉大葱馅的,茶叶蛋永远是剥好的,放在一个小碟子里。
“你不用每天都给我剥蛋。”我说过很多次。
“顺手的事。”他永远是这句。
吃完早餐,他送我出门上班。法院离小区步行只要五分钟,但他每次都要送到小区门口。
“你不用送,这么近。”
“顺路。”
“你顺什么路?你又不出去。”
“顺路送你。”
我说不过他,就由着他了。
有时候走到小区门口,他会忽然伸手帮我把围巾拢紧一点,或者把我大衣的扣子系上。动作很自然,像做了很多年一样自然。我每次都假装不在意,但每次走远之后都会偷偷笑。
下班回来的时候,他通常已经在厨房里了。
系着围裙,袖子卷到小臂,站在灶台前面炒菜。他的厨艺比刚开始好了很多——切菜的速度快了,调味也准了,甚至开始自己琢磨新菜式。有一次他做了一道红烧鱼,味道居然跟我妈做的有七八分像。
“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鱼的?”我站在厨房门口问。
“你上次说想吃鱼,我就学了一下。”他把鱼翻了个面,“在网上看的教程,不知道好不好吃。”
我尝了一口。好吃的。鱼肉很嫩,酱汁入味,连鱼皮都是脆的。
“好吃。”我说。
他笑了,眉眼弯弯的,像只被表扬了的大型犬。
除了做饭,他还承包了所有的家务。
洗衣服这件事,我们有过一次小小的“争执”。我习惯用洗衣机,衣服攒到一定量,一起扔进去,省时省力。他觉得洗衣机洗不干净,尤其是内衣和衬衫,机洗容易变形,领口也洗不彻底。
“你放着,我手洗。”他说,从我手里拿走那件要洗的白衬衫。
“你有那等洗衣机的时间,我手洗都洗完了。”他一边说一边打肥皂,动作熟练,很认真。领口、袖口、腋下,每一个角落都搓到了。
我站在旁边,看着他那双在工地上搬钢筋水泥的手,此刻正小心翼翼地搓着一件女式白衬衫,忽然觉得这个画面有点不真实。
一米八八的包工头,蹲在洗手间的地上,面前是一盆肥皂水,手心里揉着一件小码的白衬衫。
“你看什么呢?”他抬起头。
“看你。”我说。
他愣了一下,耳朵尖有点红,低下头继续搓。
“有什么好看的。”
“好看。”我说。
这次轮到他的耳朵彻底红了。
除了洗衣服,他还收拾书房。
我的书房——准确地说,是我的“创作空间”——通常处于一种“有序的混乱”状态。书桌上堆着几摞书,有的正着放,有的倒着放,中间夹着各种颜色的便签纸。笔记本电脑旁边永远放着一个水杯,水杯旁边永远放着一包纸巾,纸巾旁边永远放着一支笔——笔帽通常是找不到的。
宋鹤翊第一次走进我的书房时,站在门口沉默了三秒。
“你在找什么东西吗?”他问。
“没有啊。”
“那为什么这么——乱?”
“这不叫乱,这叫‘创作氛围’。”
他没说话,但第二天我下班回来的时候,书房变了一个样。
书桌上的书按高矮排好了,便签纸被夹到了对应的书页里,水杯下面垫了一个杯垫,笔找到了笔帽,连键盘缝隙里的灰尘都被清理干净了。
“你动我东西了?”我问。
“收拾了一下。”他说,语气里带着一点小心翼翼,“你找不到了吗?我按顺序放的,没扔东西。”
我站在书房门口,看着那个整洁得不像话的空间,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情绪。
不是生气。是感动。
他花了时间和心思,去做一件他可能根本理解不了的事。他不明白为什么我的书桌上会同时放着《民事诉讼法释义》和《深情眼》,不明白为什么便签纸要用三种颜色,不明白为什么一本翻到一半的书要倒着扣在桌上——但他没有问我“你为什么要这样”,他只是按照他的方式,帮我把一切都整理好。
“找得到。”我说,“谢谢你。”
他松了一口气,嘴角翘起来:“不客气。”
后来我发现,他收拾书房的方式是有规律的。法律相关的书放在左边,小说相关的放在右边,工具书放在中间伸手就能够到的地方。便签纸上我写的字他看不懂,但会用夹子夹好,不会弄丢。甚至连我随手扔在桌上的草稿纸,他都会按照日期叠好,放在一个专门的文件袋里。
“你怎么知道按日期?”我问。
“你每张纸上都写了日期。”他说,“你写小说的时候,每天都会在稿纸右上角写日期。”
“你连这个都注意到了?”
“嗯。”他说,“你的事情,我都注意。”
这个人,真的什么都记。
家里的日用品,他比我清楚。
洗衣液什么时候用完,牙膏什么时候见底,厨房纸巾还剩几张,冰箱里的鸡蛋还有多少——这些事我以前都是等用完了才发现,然后急急忙忙跑去楼下超市买。现在不用了,因为宋鹤翊总是在“快用完”的时候就已经买好了新的。
有一次我打开橱柜,发现多了一袋面粉。
“你买面粉干嘛?”我问。
“你上次说想做饺子。”他说,“买了半个月了,你一直没做。”
我想了想,好像确实说过。某天吃饭的时候随口提了一句“好久没吃饺子了”,然后就忘了。他记住了,买了面粉,等了半个月,一句都没催我。
“今晚做饺子吧。”我说。
“好。”他笑了。
那天晚上我们包了饺子。他擀皮,我包。他擀的皮不太圆,有的厚有的薄,但每一个都认认真真的。我包饺子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看,看完之后说:“你包的好看。”
“那当然,我从小包到大。”
“教我。”
我手把手教他。他学得很慢,但很认真,包到第十个的时候,已经有模有样了。虽然褶子还是不太均匀,但至少不会露馅。
“不错。”我说,“有天赋。”
“老师教得好。”他说。
饺子煮好之后,他吃了三碗。蘸醋的时候不小心滴到了衣服上,皱了皱眉,说“等下回去洗”。我看着他低头擦衣服的样子,忽然觉得——
这就是生活吧。
不是轰轰烈烈的,不是戏剧性的,是平平淡淡的、细水长流的。是有人记得你说过的每一句话,是有人在你还没发现之前就已经替你准备好了,是有人在冬天的晚上跟你一起包饺子、吃饺子、蘸醋滴到衣服上然后皱眉头。
是这些微不足道的、不值一提的小事,堆在一起,堆成了“幸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