球场边响起了掌声。不是整齐的,有早有晚,有高有低,有的声音大得像在喊,有的声音轻得像在说一个秘密。但它们加在一起,等于一首歌。没有旋律,没有歌词,只有两个字——“好看。”不是“精彩”,不是“厉害”,是“好看”。好看的不是球技,是两个人。一个紫色的,一个金色的。一个像星,一个像火。星和火在深蓝色的天空下燃烧着,烧了很久,烧到了天黑,烧到了第一颗星星出来,烧到了平局。
金的手拍红了,掌心里全是红色的、热热的、像被火烧过的印子。格瑞把他的水瓶递给他,金接过水瓶,喝了一口,水是温的,但他的喉咙是热的。格瑞看着他的喉咙——不是看,是看了一眼,然后移开了。但金注意到了。他的耳朵红了。凯莉的棒棒糖在嘴里磕了一下牙齿,发出细微的、清脆的声响,像两颗小石子在水面上碰了一下。她的耳朵是红的,安莉洁的耳朵也是红的。两个人的耳朵在深蓝色的天空下像两朵被晚霞烧过的、粉色的、很小的云。佩利的声音最大,大到帕洛斯伸手捂住了他的嘴。佩利的声音被堵在帕洛斯的掌心里,变成了一串含含糊糊的、像被水泡过的、失去了形状的音节。但帕洛斯的嘴角有一个弧度。那个弧度不是懒洋洋的,是一种更安静的、更深的、像一个人在深夜的阳台上站了很久,风吹过来,他觉得很舒服,就笑了。
雷德哭了。不是哭,是眼眶红了。红色的头发,红色的眼眶,红色的旗。他的旗还举着,旗子在夜风里猎猎作响,“嘉德罗斯必胜”五个字在路灯下亮着,字迹歪歪扭扭的,但每一个笔画都是用心写的。用心的东西不需要好看。用心本身就是好看。祖玛看着他,把手里那瓶拧开盖子的水递给他。雷德接过水瓶,喝了一口,水是凉的,他的眼眶是热的。凉和热在他的喉咙里交换了一下,像两颗露珠在叶子的边缘碰了一下,然后融合成了一颗更大的、更重的、更圆的露珠。那颗露珠里有一个人的倒影——深棕色的低马尾,深褐色的眼睛,手里搭着一件深蓝色的校服。那个人在看他。雷德的眼眶更红了,但他的嘴角咧开了,咧到耳根,露出两排整齐的、白白的牙齿,像一只被挠了肚子的、满足的、正在咧嘴笑的大型犬。他的尾巴——如果他有尾巴的话——一定在摇。
安迷修站在香樟树下,手里那瓶矿泉水被他攥了四十分钟,瓶壁已经被他的体温捂热了,水珠不再凝结了,瓶壁是干的。他的手指从瓶壁上松开,在瓶身上留下了五个浅浅的、湿湿的、像被按在玻璃上的指纹。他的耳朵是红的,从雷狮投出最后一个球的时候就开始红了,红到现在,没有褪下去过。他的眼睛是亮的,从雷狮说“平局”的时候就亮了,亮到现在,没有灭过。
雷狮从球场上走过来。他的步伐很慢,慢到像是在走一条很重要的路。他的背心湿透了,贴在身上,头发也是湿的,贴在额角和脖颈上。头巾的拖尾从肩膀后面垂下来,被汗水浸湿了,不再飘了,只是垂着,像一面在战斗结束后被降下来的、但依然完整的、依然鲜艳的旗。他走到安迷修面前,停下来。两个人之间隔着一个拳头不到的距离——近到安迷修能闻到他身上的气味。汗水、阳光、篮球的橡胶、和一点点血的腥味。不是受伤的血,是他的嘴唇——他在比赛中咬破了自己的下唇,不是故意的,是太用力了,用力到牙齿把嘴唇咬破了。血已经干了,在嘴角结了一个很小的、暗红色的、像一颗被压扁了的枸杞一样的痂。
“平局,”雷狮说。声音有些哑,是奔跑之后的那种哑,像被风吹过的、被阳光晒过的、被汗水浸泡过的、低沉的、沙哑的、但很好听的哑。
安迷修看着他。看着他被汗水浸透的背心,看着他还在起伏的胸口,看着他嘴角那个暗红色的、很小的痂,看着他头巾上那颗仍旧明亮的星星,他看着这个人——这个在球场上跑了四十分钟、膝盖疼了四十分钟、嘴唇咬破了、汗流干了、但从来没有停下来过的人。他的眼眶热了一下。不是想哭,是一种更复杂的、像一个人在沙漠里走了很久,忽然看到了一片绿洲——不是绿洲,是一个人。那个人浑身是汗,膝盖在疼,嘴角有血,但他的眼睛是亮的。紫色的,在路灯下变成了深紫色,像薰衣草被露水打湿之后的颜色。那种紫色不是安静的,是燃烧的。烧了四十分钟,没有灭。现在还在烧。
“疼吗?”安迷修问。
雷狮看着他。那双紫色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——像冰面下的水流。不仔细看,就以为冰就是全部。但你蹲下来,把脸贴近冰面,把呼吸收起来,你就会看到——冰下面有水在流。不快,不急,但确实在流。流的方向是——安迷修。
“不疼,”雷狮说。
安迷修伸出手,手指轻轻地、像在碰一朵很脆弱的花一样,碰了一下雷狮嘴角的那个痂。指尖是凉的,痂是干的,凉的。雷狮的嘴唇在安迷修的指尖下微微动了一下——不是躲,是一种更本能的、像一个人在被触碰的时候会自动产生的、微小的、不会被人注意到的回应。安迷修注意到了。他的耳朵从深红色变成了——没有更红的余地了,但他的眼睛更亮了。亮得像两颗被点燃的、祖母绿的、不会熄灭的星。
“骗人,”安迷修说。
雷狮看着他,嘴角弯了一下。那个弧度扯到了嘴角的痂,痂裂开了一条很细的缝,血从缝里渗出来,很小的一滴,在路灯下是暗红色的,像一颗被按在嘴角的、很小的、不会融化的红宝石。他没有擦,安迷修帮他擦了。用拇指,轻轻地,从嘴角到颧骨。血在安迷修的拇指上留下了一道很细的、暗红色的、像被画在指纹上的、很短的线。安迷修把拇指放在自己的嘴唇上,舔了一下。血的腥味在他的舌尖上炸开,不是甜的,是铁的,是盐的,是一个人跑完四十分钟之后、膝盖疼着、嘴唇破了、但笑着说不疼的味道。
雷狮看着他把自己的血舔掉的样子,觉得自己的心脏被一只很温暖的手轻轻握了一下。不是疼,是一种更难以名状的、像一颗被泡在温水里的种子,已经长成了树,已经开出了花,花是紫色的,是金色的,是平局的颜色。他把手伸进口袋里,摸到了那张准考证。准考证的背面写着“安迷修”三个字。他的手指在那三个字上轻轻按了一下,指腹贴着纸面,能感觉到圆珠笔笔尖划过时留下的凹痕。那三个字是凹进去的,像一条很细的、很深的、不会被人填平的河。他把准考证从口袋里拿出来,展开,放在安迷修的手心里。
“给你的,”他说。
安迷修低下头,看着那张准考证。照片里的雷狮嘴角有一个弧度,那个弧度和现在的他一模一样。照片的下方印着他的考场号、座位号,以及一行小字:“请考生于考试开始前十五分钟入场。”背面写着“安迷修”三个字。圆珠笔的笔迹是蓝色的,笔画有力,每一笔都写得很深,力透纸背。安迷修看着那三个字,看了很久。久到路灯的定时器响了一声,灯光闪了闪,久到球场上的人散了,金和格瑞走了,凯莉和安莉洁走了,佩利和帕洛斯走了,嘉德罗斯和祖玛和雷德走了。所有的人都在往校门口的方向走,背影在路灯下被拉得很长,像一群在夜色中慢慢移动的、不会消失的影子。
于是安迷修也和雷狮回家了——
他们一起走出校门。安迷修走在前面,雷狮走在后面。两个人之间隔着半个拳头的距离——近到他们的手臂在走路时会偶尔碰在一起。碰在一起的时候,安迷修的耳朵会红一下,雷狮的嘴角会弯一下。路灯在他们头顶亮着,橘黄色的光落在两个人的身上,把他们的影子投在地面上,两个影子并排走着,之间的距离很近,近到影子已经重叠在了一起。分不清哪个是谁的。影子是黑色的,但他们的心是亮的。紫色和绿色和金色——所有颜色混在一起之后,变成了光。光落在他们身上,落在他们身后的路上,落在他们前面的路上。每一条路都是亮的。因为他们在走。
(第二十四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