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默把那张纸条翻来覆去看了三遍。
纸是那种老式的信纸,发黄发脆,边缘有些毛糙,像是从一本旧本子上撕下来的。字迹歪歪扭扭,有些笔画还在发抖——写这些字的人,当时手一定在抖。
“不要相信任何人的敲门声,包括我。”
林默盯着最后那行字,脑子里飞速转着。
这张纸条如果是102室那个中年男人塞进来的,那他为什么要写“包括我”?
如果写纸条的人不是102室的人呢?
如果这是诡异设下的陷阱呢?
林默把纸条折好,塞进裤子口袋里。
不管怎样,天亮之前,他什么都不会做。
规则就是规则。
墙上的挂钟指向凌晨0:23。
林默走到床边坐下,床板发出吱呀一声响,弹簧早就锈透了,硌得人后背疼。他靠在床头,目光扫过房间里每一寸地方——衣柜、书桌、窗户、房门、天花板、地板。
这是规则怪谈副本的基本生存法则:熟悉你所在的空间,找出所有可能藏着规则的地方。
他的视线落在衣柜上。
那是那种老式的双开门衣柜,暗红色的漆面已经斑驳脱落,露出底下灰白色的木头。柜门上嵌着一面镜子,镜面布满水渍般的污迹,照出来的人影模糊扭曲。
【规则十一:302室的衣柜门,每天只能打开一次,必须在白天打开,禁止在午夜0点至5点间打开。】
现在正是午夜,绝对不能碰。
林默移开视线,看向书桌。
书桌上除了那本日记,还有一盏台灯、一个落满灰的笔筒、几本发霉的书。台灯的灯罩已经锈穿,灯泡上蒙着一层黑灰,不知道还能不能亮。
日记本就放在正中央,黑色封皮,银色字迹,在月光下泛着幽幽的光。
【规则十二:302室的书桌上有一本日记,禁止翻阅第7页、第13页、第22页。】
不能翻这三页,但其他页可以翻。
林默看了看墙上的挂钟——凌晨0:31。
距离天亮还有五个多小时。
他站起来,走到书桌前,拉开椅子坐下。
椅子腿在地上刮出刺耳的声响,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。
林默盯着那本日记,深吸一口气,伸出手,翻开了封面。
扉页上只有一行字,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的——
【如果有人看到这本日记,说明我已经死了。我叫李建国,302室的前任住户。我在这个房间里活了11天。以下是这栋楼的真实规则,记住它们,你或许能活得更久。】
林默瞳孔微微收缩。
前任住户。
活了11天。
说明这个人最终还是死了。
他继续往下翻。
第一天。被拉进这个鬼地方的时候,我以为自己死定了。十条规则,十条都是死亡陷阱。但我活过了第一晚。我发现了一个秘密——墙上的规则是给所有人看的,但每个房间还有自己的补充规则。我的房间是302,补充规则有两条:衣柜和日记。你的房间如果是302,你应该也看到了。
第二天。我打开了衣柜。白天打开的。里面什么都没有,只有几件发霉的衣服。但关上柜门之后,我发现镜子里多了点东西——我的身后,站着一个人。我回头,什么都没有。但镜子里的那个人,还在。
林默的手顿了一下。
他抬头看了一眼衣柜门上的镜子。
镜面灰蒙蒙的,只能照出他模糊的轮廓,和背后那堵斑驳的墙。
什么都没有。
他低下头,继续翻。
第三天。我试着和其他房间的幸存者交流。这栋楼里不止我们一批人,上一批、上上一批的幸存者,也有人活下来。他们藏在各自的房间里,不敢出来,不敢出声。我们用纸条交流。记住,千万不要在午夜开门接收纸条,一定要在白天。午夜送来的纸条,都是假的。
林默的手摸向裤子口袋。
那张纸条,是午夜送来的。
凌晨0:17,从门缝底下塞进来的。
他后背有些发凉,但没动声色,继续往下看。
第四天。房东每天早中晚来三次,敲门三下,必须开门。但开门的时候一定要记住——盯着房东的脸看,看他眼睛。如果房东的眼睛是正常的黑色,那是真房东。如果房东的眼睛变成全白,那敲门的东西就不是房东,是别的东西。那时候,你必须立刻闭眼,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睁开,直到听到三声鸡叫。
第五天。102室的老王死了。他犯了规——午夜开了窗。我亲眼看见窗户外面伸进来一只手,灰白色的,像泡烂的木头,把老王从窗户里拽了出去。他的惨叫持续了十几秒,然后戛然而止。记住,午夜永远不要开窗。
林默想起那个穿工装的中年男人,住在102室的那个。
他今晚还活着。
但上一批的102室住户,死了。
第六天。我发现了一个规律——这栋楼的诡异,遵循着某种顺序。每个房间,每天,都会有一次‘必死时刻’。可能是开门的时候,可能是看镜子的时候,可能是翻日记的时候,可能是窗户自动打开的时候。只要你提前知道规则,就能躲过去。但如果你不知道……
林默翻页的手停住了。
下一页是第七页。
规则十二说,禁止翻阅第7页。
他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——凌晨0:47。
规则只说禁止翻阅,没说翻了的后果是什么。
但前任住户李建国已经死了。
林默犹豫了三秒,然后合上日记本,没有翻第七页。
现在不是作死的时候。
他需要更多信息,但不是现在。
他把日记本翻到第八页。
第八页。
第七天——不对,我跳过了第七页。我不能写第七页的事,因为只要写出来,就会死。我只能告诉你们,永远不要翻第七页。如果你翻了,记住一句话:听到有人喊你的名字,不要回头,不要回答,立刻跑到门口,敲门三下,喊‘房东来了’。
林默把这句话记在心里。
第九天。我开始怀疑一件事——我们真的在现实世界吗?还是我们早就死了,这只是死后的某种循环?我试着在墙上挖洞,想看看墙后面是什么。结果我挖到凌晨三点,墙皮剥落之后,后面是另一层墙皮,上面写着——‘别挖了,你出不去’。那字迹,是我自己的。
第十天。我发现了一个安全屋。这栋楼的四楼,有一个上锁的房间。钥匙在房东身上。如果能拿到钥匙,就能躲进去,那里不受任何规则限制。但房东只在每天中午12点的时候,会去四楼待五分钟。那五分钟,是他唯一的破绽。
第十一天。我制定了计划。明天中午,趁房东上四楼的时候,偷他的钥匙。只要拿到钥匙,我就能活下来,等到副本结束。
第十二天。我失败了。房东发现了我。他现在就在我身后。我在写最后这段话——如果你看到这里,记住,不要试图偷钥匙。房东不是人,他比我们想象的更可怕。但如果你非要偷,记住一件事——房东怕镜子。任何镜子,都能让他停顿三秒。
第十三页。
林默的手指悬在纸页边缘。
规则十二说,禁止翻阅第13页。
李建国在第十一页写了偷钥匙失败,第十二页写了房东怕镜子,然后第十三页——
林默合上日记本。
不翻。
至少现在不翻。
他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——凌晨1:13。
窗外依然漆黑,月光从窗帘缝隙里透进来,在书桌上投下一道惨白的亮光。
林默站起来,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。
日记里有很多信息,但真假难辨。
午夜送来的纸条说不要相信任何人。
日记里说午夜送来的纸条都是假的。
矛盾。
但日记里也说了,李建国活了11天,最后死在房东手里。
一个活了11天的人写下的规则,可信度应该比一张来路不明的午夜纸条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