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幸运,也很不幸。不幸的是初中分到了最差的班,幸运的是,在那个班里遇到了最好的她。
彼时我还不懂什么叫喜欢,只知道她很可爱,一举一动都宛若下凡的仙子。可当时的我却在追另一个女孩。如今想想,只想穿过去给那时的自己一巴掌。
总之,我与她在初一时没有太多交集。那时我也并不清楚,在将来的某一刻我会喜欢上她。
初二她被调到了我的斜后方,那时我们并不熟。直到运动会的时候,我忘记了我有场比赛,赶到时他们已经登记完了。我落魄地回到队伍里,是她在安慰我。那一刻,我看她时是带着光的,情愫就这么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。
而那个我曾追逐的女孩,不知何时已淡出了我的视野。青春期的喜欢就像雨季的云,来得莫名,散得也突然。
直到那个下午,我弯腰捡滚到她脚下的圆珠笔,抬头时正撞上她俯身想帮我捡的目光。近在咫尺的呼吸让我的心脏第一次为她漏跳了一拍。
原来喜欢早就悄悄发了芽,只是我笨拙地挥舞着名为“追逐”的铲子,在别处徒劳地挖掘,却忽略了脚下这片悄然开花的土地。
我开始制造偶遇,在交作业时故意让本子挨着她的,体育课偷偷看她跑步时飞扬的发梢。
我们在初二第二学期的下半学期加了QQ,我以为我的喜欢藏得很深。我们逐渐熟络,彼此互相谈心已经成了做过好久的事。
窗外的飞鸟掠过操场,我望着她的侧脸,忽然觉得,这个夏天好像永远不会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