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岁那年的夏天,是安朝朝记忆里最明亮的一段时光。
天刚蒙蒙亮,东边的天空就翻出一层淡淡的橘红色,朝阳一点点爬过老城区错落的屋顶,把青灰色的瓦片染成暖金。巷子里的早点摊已经支了起来,蒸笼冒着白蒙蒙的热气,混着油条、豆浆和煎饼的香味,在空气里飘得到处都是。
安朝朝就是在这样的朝阳里出生的,所以家里人给她取小名叫朝朝,大名安昭锦,反倒很少有人叫。
她扎着两个蓬松的小辫子,额前碎发被妈妈用彩色的小夹子乖乖夹住,穿着一身鹅黄色的小裙子,踩着一双白色的小凉鞋,哒哒哒地在巷子里跑。脚步声清脆,笑声更清脆,像一串被风吹响的小铃铛,走到哪里,哪里就跟着亮起来。
整条巷子的人都喜欢她,说她是天生的小太阳,眼睛亮,性子暖,不怕生,不娇气,见了谁都甜甜地喊人,谁家做了好吃的,也总愿意给这个小丫头留一口。
安朝朝的家在巷子中段,爸爸叫许建民,妈妈叫安芸。她还有一个比她大一岁的姐姐,叫许锦仪,小名叫一一。姐姐跟着爸爸姓,她跟着妈妈姓,在那个重男轻女不算严重的小县城里,这样的安排,也算家里人对两个女儿的一视同仁。
只是姐姐一一,在几个月大的时候发过一场吓人的高烧。
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,父母又都忙着打工赚钱,白天几乎不在家,爷爷奶奶身体也不算硬朗,等发现姐姐烧得浑身滚烫、小脸通红的时候,已经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间。
高烧退下去之后,孩子虽然保住了命,可脑子却被烧坏了。
医生说,心智会永远停留在小孩子的阶段,一辈子都需要人照顾。
这个消息,几乎压垮了整个家。
父母本来就因为生活拮据常常拌嘴,自从姐姐出事之后,家里的气氛更是沉得像一块湿冷的布,喘不过气。他们实在没有精力一边赚钱一边照顾一个心智不全的孩子,商量了很久,最终咬咬牙,把姐姐送回了乡下老家,交给爷爷奶奶全权照顾。
所以安朝朝从小对姐姐的印象,就只有过年回老家时,那一张怯生生、总是笑着的脸,和家里墙上贴的几张模糊的照片。
她对“姐姐”这个词,没有太多真实的触感。
她的世界里,更多的是巷子、阳光、早点摊、小伙伴,还有一个总是独自缩在角落、安安静静的小男孩。
男孩叫时暮。
安朝朝第一次注意到他,是在巷子尽头那堵斑驳的旧墙下。
他总是一个人坐在那里,要么低头看着地面上爬来爬去的蚂蚁,要么就安安静静地望着远处,不说话,不打闹,不和其他孩子一起疯跑。他穿着干净却略显旧的衣服,头发软软地贴在额前,睫毛很长,垂下来的时候,遮住了眼底所有的情绪。
巷子里的大人偶尔会低声议论,说这孩子命苦,爸爸创业失败,欠了一堆债,突发心脏病没了,妈妈难产,跟着一起走了,现在就跟着姥姥相依为命。
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,在小孩子的世界里,总是容易成为被欺负的对象。
安朝朝见过好几次,有几个比他们大一点的男孩,堵着时暮,推他,抢他手里仅有的小玩具,嘲笑他是“没爹没娘的野孩子”。
每次,时暮都只是默默地忍受,不反抗,不求饶,也不哭。
他就那样安安静静地站着,像一株被人遗忘在墙角的小草,风怎么吹,他就怎么弯,却始终不肯折断。
安朝朝看在眼里,心里总是闷闷的。
她是整条巷子最胆大、最护短的小丫头,见不得有人被这样欺负。
那天下午,阳光正好,巷子里没什么大人。那几个调皮的男孩又一次把时暮堵在了墙角,推得他连连后退,后背重重撞在冰冷的墙上。其中一个男孩伸手,一把抢过时暮一直抱在怀里的、破旧的小皮球,高高举起来,故意逗他。
“想要啊?来抢啊!”
“没爹没娘的东西,还玩什么玩具!”
时暮微微抬着眼,看着那几个男孩,嘴唇抿得紧紧的,小手攥成了拳头,却依旧一句话都不说。
就在这时,一道清脆又带着怒气的小声音,猛地炸响在巷子口。
“你们不准欺负他!”
所有男孩都愣住了,纷纷回头。
安朝朝叉着小腰,气鼓鼓地站在那里,小眉头皱得紧紧的,眼睛瞪得圆圆的,明明个子比他们都要矮一截,气势却半点不弱,像一只竖起全身绒毛、勇敢护食的小奶猫。
“你们再欺负他,我就去告诉你们的爸爸妈妈,还要告诉老师,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们欺负人!”
她的声音又脆又亮,带着不容置疑的认真。
那几个男孩本来就是欺软怕硬的性子,一看是平时在巷子里人缘极好的安朝朝,又怕她真的去告状,互相看了一眼,悻悻地把球丢在地上,嘟囔了几句,不甘心地跑开了。
喧嚣一下子散去。
巷子重新变得安静。
墙角只剩下两个小小的身影。
安朝朝快步跑过去,捡起地上的小皮球,拍了拍上面的灰尘,小心翼翼地递到时暮面前,仰着一张小脸,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。
“给你,以后他们再欺负你,你就告诉我,我保护你。”
时暮缓缓抬起眼。
阳光恰好落在女孩的脸上,她的眼睛亮得像盛满了整片朝阳,笑容干净又温暖,没有一丝嫌弃,没有一丝同情,只有纯粹的认真和善意。
那是时暮在失去所有亲人之后,第一次感受到,什么叫做被人坚定地护在身后。
他看着眼前这个像小太阳一样的女孩,沉默了很久很久,才轻轻伸出手,接过了那个小皮球。
声音轻得像一阵风,几乎听不见。
“……谢谢。”
安朝朝立刻笑得更开心了,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。
“不用谢!我叫安朝朝,大家都叫我朝朝,你呢?”
“时暮。”
“时暮……”她把这个名字在心里念了一遍,笑得眉眼弯弯,“那以后,我们就是好朋友啦!”
从那天起,旧巷子里孤单的身影,终于不再只有一个。
安朝朝成了时暮身后最忠实的小尾巴,也成了他身前最勇敢的小护盾。
她会把妈妈给她买的小饼干分他一半,会拉着他一起在巷子里追蝴蝶,会坐在台阶上,给他讲幼儿园里发生的好玩的事情,会把自己觉得全世界最好吃的东西,第一时间分享给他。
其中,就包括她最爱的煎饼。
巷子口的煎饼摊,是安朝朝每天必打卡的地方。
她有一个固定到不能再固定的吃法——不要葱花,两个鸡蛋,多加一份番茄酱。
每次拿到热乎乎、酸甜可口的煎饼,她都会第一时间跑到时暮面前,小心翼翼地掰下最大的一块,递到他嘴边,眼睛亮晶晶地期待着。
“时暮时暮,你尝尝!超好吃的,我最喜欢这样吃了!”
时暮其实不太喜欢太甜的东西,番茄酱的味道对他来说,有些过于腻了。可每次对上女孩期待又明亮的目光,他都不忍心拒绝,总会轻轻张口,慢慢嚼下去。
“甜吗?好吃吗?”安朝朝迫不及待地问。
时暮看着她,轻轻点头。
“……嗯,好吃。”
他把所有的不习惯,都藏在了心底。
只把所有的温柔和耐心,都给了这个照亮他整个黑暗童年的小太阳。
那时候的他们,一个明媚热烈,一个沉默安静。
一个负责闹,一个负责笑。
一个负责照亮,一个负责守望。
安朝朝以为,这样的日子会一直一直过下去。
她以为,她会一直保护时暮,一直和他在这条洒满阳光的巷子里,玩到长大。
她不知道,命运的齿轮,早已在暗处悄悄转动。
一场分别,正在不远的前方,静静等着他们。
一隔,就是整整十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