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林晚,是沈知夏二十四年人生里,陪她最久的朋友。
从小学到大学,从校服到职场,我看着她从一个齐耳短发、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小姑娘,慢慢变成了一个沉默、懂事、从不麻烦别人的成年人。
我认识的二十四岁沈知夏,温和、克制、体面,却也疲惫。
她习惯把所有情绪藏在心底,习惯说“我没事”,习惯在所有人面前表现得无坚不摧。
我常常心疼,却又不知道怎么把那个敢哭敢闹的小女孩,从她身体里找回来。
那天接到知夏妈妈的电话时,我整个人都僵住了。
我疯了一样冲向医院,走廊的灯光惨白,我走得每一步都在发抖。
我不敢想,万一她醒不过来怎么办,万一她真的忘了我怎么办。
医生说,她可能会出现记忆断层。
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:不管她变成什么样,我都认。
我第一次去看她时,心里紧张得快要炸开。
推开门的那一刻,她坐在沙发上,抬头看我,眼神干净、陌生、带着一点点怯生生的慌张。
她不认识我了。
她真的,把我忘了。
那一瞬间,我心口像被轻轻攥了一下,酸得发疼。
可我不敢表现出来,我怕我的难过会吓到她。
我只能蹲下来,轻轻笑着对她说:“不记得也没关系,我们重新认识。”
我没有提过去,没有提大学,没有提加班,没有提那些她已经忘记的岁月。
我不想让她觉得,自己是一个残缺的人。
我只想让她知道:现在的她,就足够好。
我陪她看动画片,陪她拼拼图,教她用手机,给她买橘子糖。
她吃东西的时候会轻轻鼓着腮帮子,害怕的时候会攥紧衣角,不安的时候会小声求助。
那模样,和我记忆里十一岁的她,一模一样。
我忽然发现,我等的根本不是“恢复记忆”。
我等的,是她重新快乐起来。
有一次,她小声问我:“我以前是不是很让人失望?”
我听完,心都揪紧了。
我认真告诉她:“你以前很好,但现在的你,更让我喜欢。”
因为现在的沈知夏,不用假装坚强,不用藏起委屈,不用活得那么累。
她可以脆弱,可以幼稚,可以不安,可以慢慢长大。
她终于敢做真实的自己了。
那天我们一起回她的小学,她站在老槐树下,望着三楼的窗口掉眼泪。
阳光落在她身上,温柔得让我想哭。
我忽然明白,那场遗忘不是一场灾难,而是一场救赎。
它把那个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的沈知夏,轻轻救了回来。
她回头看我,笑了一下,眼睛亮晶晶的。
那一瞬间,我确定:
我没有失去她。
我只是,重新遇见了一次小时候的她。
现在的知夏,会主动给我发消息,会分享今天看到的云朵,会告诉我她吃到了好吃的冰棍,会大大方方地说“我想你了”。
她不再克制,不再疏离,不再把自己封闭起来。
她活成了最明亮、最柔软、最真实的样子。
有人问我,你不希望她想起过去吗?
我摇摇头。
我喜欢的从来不是一段回忆,不是一个身份,不是一个“懂事的朋友”。
我喜欢的,是沈知夏这个人。
是十一岁的她,也是二十四岁的她。
是会笑、会哭、会甜、会软、会认真生活的她。
知夏,你不用回忆起所有事。
你只要记得:
我会一直陪着你。
从过去,到现在,到未来。
不管你停在哪一个夏天,我都站在你身边。
因为你值得被爱,值得被耐心对待,值得重新长大一次。
而我,愿意一直等。
等你慢慢长大,等你慢慢安心,等你慢慢爱上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