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光从窗户里漏进来,在地上铺了一层银霜。
黎簇其实并没有真的醉到不清醒。
他清醒得很。清醒地知道自己握着谁的手,清醒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清醒地知道这一切会走向何方。可他不愿意醒。他宁愿醉着,醉在这个人面前,醉在这个人身边,醉在这个人终于主动走向自己的夜里。
身下的人在疯狂挣扎。
那具身体扭动着,抗拒着,用尽一切力气想要挣脱。可有什么用呢?他是omega,注定挣脱不开一个失了控的alpha。黎簇看着他,看着他因为挣扎而散乱的头发,看着他因为愤怒而涨红的脸,看着他眼角渗出的泪滴——那泪滴在月光下闪闪发光,像碎掉的星星。
黎簇低下头,吻去了那些星星。
咸的,涩的,带着他独有的气息。
“不要怕。”他听见自己在说,声音沙哑得不像是自己,“不要怕,我以后都听你的。吴邪,我爱你,我真的很爱你。”
这句话在心里藏了多少年?从十四岁那年开始,从第一眼看见他开始,从闻到白牡丹香气的那一刻开始。他无数次在梦里说过,在训练时对着空旷的山谷喊过,在深夜里对着月光喃喃自语过。可真正说出口的时候,才发现这句话太重了,重得让他自己都喘不过气来。
他的手在颤抖。
一边撕扯着那人的衣服,一边颤抖。那些扣子太难解了,他解不开,最后索性用力一扯——布帛撕裂的声音在静夜里格外清晰。月光照进来,照在那具身体上,照在他想了这么多年的人身上。
他看见了。
看见那白皙的脖颈,看见那精致的锁骨,看见那随着呼吸起伏的胸口,看见那沙漏般的腰线,看见那深陷的腰窝,看见那修长的腿,看见那在月光下仿佛发光的脚趾。
他的手颤抖着抚上去。从大腿开始,缓慢地,一寸一寸地,抚摸那既熟悉又陌生的身体。这具身体每天都出现在他梦里,在梦里他抚摸过无数次,亲吻过无数次,占有过无数次。可真正触碰到的时候,他才发现梦和现实的区别——梦里没有温度,没有颤抖,没有呼吸时微微的起伏,没有皮肤下血管的跳动。
他的手顺着大腿往下,滑过膝盖,滑过小腿,最后落在脚踝上。那脚踝纤细玲珑,在月光下泛着莹润的光。他握在手里,觉得自己的手掌太大,那脚踝太细,仿佛用力就会折断。
他继续往下,抚摸过脚背,抚摸过脚心,最后停在脚趾上。
五个脚趾,圆润可爱,在月光下圣洁得仿佛在发光。黎簇低下头,虔诚地吻了上去。从大脚趾开始,一个接一个,轻轻地,小心翼翼地,像是在亲吻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。
“以后你可以把我当你脚下的狗。”他喃喃着,“我都听你的。你不要害怕,好不好?”
他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。只知道要安抚他,要让他不要怕,要让他知道——自己愿意为他做任何事。哪怕是当一条狗,一条被他踩在脚下的狗。
然后他抬起头,吻上了那颤抖的唇。
像常年饥渴的难民终于找到了水源,他缠绕着他的舌头,吸食着那些唾液,贪婪地,疯狂地,怎么都不够。那些唾液是甜的,带着白牡丹的香气,比他想象中更甘美,更醉人。
他在掠夺。他知道自己在掠夺。可他控制不住。他等了太久了,想了太久了,憋了太久了。那些年在临川,他无数个夜晚想着他发泄欲望,想着他的脸,他的手,他的唇,他的身体。现在他终于拥有了,他怎么控制得住?
你看他爱的人有多厉害。
还没开口,自己就像狗一样,贴着他,表忠心,深怕主人不要他。
黑眼镜说得对,自己终究只是狗。
可是只要吴邪还要他,就什么都可以,做他的狗也没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