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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重逢

王俊凯:再度重逢

腊月二十九的北京,下了一整夜的雪。

王俊凯把车停在巷口,熄了火,却迟迟没有下车。暖气还残留着余温,前挡风玻璃上很快凝起一层薄雾。他用指尖抹出一小块清晰的视野,看见巷子深处的老槐树,树枝上压着厚厚的雪,像一幅未干的水墨画。

十年了。

他以为自己不会再回到这里。这个位于宣武区深处的老胡同,这个承载了他整个童年的地方,早该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被抹去。但当他偶然在网上看到那片老街区即将拆迁的新闻时,还是鬼使神差地订了机票。

不是为了怀旧。他只是想确认,有些东西真的已经消失了。

手机响了一声,是经纪人发来的消息:【别玩太久,初三还有通告。】

他没回,把手机调成静音,揣进大衣口袋,推开车门。

冷空气瞬间涌进来,带着北方冬天特有的干冽。他把围巾往上拉了拉,踩着积雪往巷子里走。雪很厚,踩上去咯吱作响,脚印很快就被新雪覆盖。

巷子比他记忆中窄了很多。小时候觉得宽阔得可以奔跑追逐的街道,如今看来不过两三米宽。两边是老旧的平房,灰墙青瓦,门框上的春联褪成淡粉色,依稀能辨认出去年——或者前年——的墨迹。

走到第三棵槐树的时候,他停下来。

那棵树还在。树干比从前粗了一圈,树皮皴裂,像是老人的手背。他记得小时候爬过这棵树,为了够到最高处的槐花,从树上摔下来,膝盖磕破了,流了很多血。

是沈念把他背回家的。

那年他八岁,沈念也八岁。她比他小三个月,却比他高半个头。他趴在她单薄的背上,血顺着小腿流下来,滴在她的白球鞋上。她一声不吭,只是死死抓着他的腿,一步一步往家走。

“念念,我疼。”他说。

“活该。”她说,“谁让你爬那么高。”

但他看见她的眼眶红了。

后来他才知道,那天她背着他走了整整二十分钟。他的血染红了她的鞋,而她回家后被母亲骂了一顿,因为那双鞋是她刚买的,她攒了三个月的零花钱。

他没来得及道歉。第二天,她就跟着父母搬走了。

王俊凯站在雪地里,忽然觉得很冷。

他正准备离开,余光却瞥见那棵老槐树的树干上有什么东西。他走近几步,拨开覆在树皮上的积雪,看见一道深深的刻痕——

“王俊凯是大笨蛋。”

九个字,歪歪扭扭的,像是用石头刻的。字迹很浅,经过二十多年的风吹雨打,已经快要和树皮融为一体。但不知道为什么,它还在。

他盯着那几个字看了很久,忽然笑了一下。

“沈念,”他轻声说,“你才是笨蛋。”

同一时间,三千公里外的杭州,沈念正在打包行李。

她蹲在地上,面前摊着一只二十八寸的行李箱,箱子已经塞得满满当当。她试图把最后一本书塞进去,失败了。她又试了一次,还是失败了。她干脆把箱子里的东西全倒出来,重新开始整理。

“你这是搬家还是逃难?”室友陈薇薇靠在门框上,一边啃苹果一边看她折腾。

“回家过年。”沈念头也不抬。

“回家过年带这么多书?你是准备在年夜饭桌上搞学术研讨?”

沈念没理她,继续往箱子里塞东西。她做事一向有条理,但每次收拾行李都会陷入混乱——不是因为东西多,而是因为她总想把所有可能用到的东西都带上。万一要用呢?万一没有呢?这种焦虑感从她上大学开始就伴随着她,至今没能克服。

陈薇薇走过来,从她手里抽走那本《存在与虚无》,“这本就别带了。你妈要是看见你过年看这个,非把你轰出去不可。”

沈念想了想,觉得有道理,把那本书扔回书架上。

“对了,”陈薇薇咬了一口苹果,“你之前让我查的那个地址,我查到了。那片老街区要拆迁了,年后动工。你回去也赶不上最后一眼。”

沈念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。

“怎么,那个地方对你很重要?”

“没什么。”沈念把一本《时间的秩序》塞进箱子角落,“小时候住过的地方而已。”

陈薇薇看了她一眼,没再问。她们当了三年室友,她早就习惯了沈念这种说到一半就不说了的风格。学物理的都这样,她想,脑子太好使,话就懒得说。

但沈念不是懒得说。

她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。

该怎么说呢?说她七岁那年搬离北京,离开那条住了七年的老胡同,离开那棵爬满了她童年记忆的老槐树?说她至今记得临走那天,她在那棵树上刻了一行字,然后头也不回地上了车?

说她有时候会梦见那个男孩,梦见他从树上摔下来,膝盖流了很多血,她背着他一步一步往家走,他的血染红了她的白球鞋?

说她在之后的二十年里,再也没有见过他,却总是不经意间在各种地方看到他的名字?

王俊凯。

这个名字太普通了,普通到她在搜索引擎里输入这三个字,出来的结果有上亿条。有明星,有企业家,有大学教授,有被判刑的罪犯。她一个一个翻过去,没有一个是他。

她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,在做什么,过得好不好。

她甚至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她。

手机震了一下,她拿起来看,是妈妈发来的语音:“念念,几点到?你爸说去接你。”

她回了一句:“不用接,我自己回去。”

然后她把手机扔进包里,拉上拉链,站起来。

“走了。”她说。

“路上小心。”陈薇薇挥了挥苹果,“新年快乐。”

“新年快乐。”

沈念拖着箱子走出宿舍楼,外面的风很大,吹得她头发乱飞。她站在路边等出租车,忽然想起一件事——她忘了问妈妈,老家的房子还在不在。

那片老街区要拆迁了。

她住过的那条胡同,那棵老槐树,那个刻着她幼稚字迹的树干——都要没有了。

不知道为什么,她忽然很想回去看一眼。

腊月二十九的北京南站,人山人海。

沈念拖着箱子从出站口挤出来,立刻被扑面而来的冷空气激得打了个寒颤。她裹紧羽绒服,跟着人流往外走,边走边打开手机看地图。

她没告诉妈妈自己提前了一天回来。她在杭州待了七年,从本科到博士,每年都回老家过年,但每年都是腊月三十那天才到。今年她提前了一天,不是为了给家里一个惊喜,而是为了去一个地方。

那个地方在老宣武,离北京南站不算太远。她查过地图,地铁四号线转二号线,再走十五分钟就到了。

她拖着箱子往地铁站走,走到一半忽然停下来。

她站在天桥上,看着桥下车流滚滚,桥下行人匆匆。北京的天灰蒙蒙的,看不见太阳,也看不见云。远处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,玻璃幕墙反射着冷光,像一座巨大的钢筋水泥森林。

二十年前,这里不是这样的。

二十年前,她从北京离开的时候,这座城市还没有这么多高楼,没有这么多车,没有这么多人。那时候的天很蓝,槐花很香,巷子里的孩子可以在马路上奔跑追逐,不用担心被车撞到。

那时候她有一个最好的朋友,叫王俊凯。

他住在隔壁,比她大三个月。他们一起上学,一起放学,一起在巷子里疯跑,一起爬树掏鸟窝,一起被家长骂。他话很多,她话很少,但跟他在一起的时候,她总是忍不住想说话。

她记得他摔破膝盖那天,她背着他往家走。他趴在她背上,疼得龇牙咧嘴,却还在说个不停:“念念,你说我以后会不会瘸?”“念念,瘸了怎么办?”“念念,你会不会嫌弃我?”

她被他烦得不行,只好说:“你要是瘸了,我就养你一辈子。”

他安静了。

过了一会儿,他小声说:“那你要说话算话。”

她没回答。

因为她知道他不会瘸。他的膝盖只是磕破了,流了很多血,看起来很吓人,其实没什么大碍。医生包扎完,他就又活蹦乱跳了。

但她那句话,她一直记得。

“你要是瘸了,我就养你一辈子。”

二十年后,她没有养他一辈子。她甚至不知道他在哪里。

天桥上的风很大,吹得她眼睛发酸。她低下头,继续往前走。

地铁四号线,转二号线,再走十五分钟。

她走得很慢,拖着箱子的轮子在雪地上留下一道深深的痕迹。巷子比她记忆中窄了很多,两边的老房子比她记忆中矮了很多,那棵老槐树比她记忆中粗了很多。

她站在树下,仰头看了一会儿。

树干上有一道深深的刻痕,是她二十年前留下的——

“王俊凯是大笨蛋。”

她盯着那几个字看了很久,忽然觉得有点想笑。她那时候怎么那么幼稚?刻什么不好,刻这个。

她伸出手,想去摸一摸那几个字,手刚碰到树皮,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声音——

“沈念?”

她的手指僵在树干上。

那个声音很轻,像是怕惊扰了什么。那个声音很低,像是很久没有开口说话。那个声音很远,像是从二十年前传过来的。

她没有回头。

她不敢回头。

身后的人也没有再说话。

雪还在下,落在她的头发上,落在她的肩膀上,落在那道刻痕上。她听见自己的心跳声,一下,两下,三下,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。

然后她听见脚步声。

一步,两步,三步。

脚步声在她身后停下。

她终于回过头。

雪地里站着一个男人,穿着黑色大衣,围着灰色围巾,头发上落满了雪。他比记忆中高了很多,瘦了很多,眉眼之间褪去了少年的青涩,添了几分成熟和疲惫。

但他的眼睛没有变。

还是那双眼睛,小时候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,生气的时候会瞪得很大。此刻那双眼正直直地看着她,里面倒映着她的影子,还有漫天飞舞的雪。

“沈念。”他又叫了一声。

这一次不是疑问,是确认。

她张了张嘴,想说话,却发现喉咙发紧,发不出声音。她只能看着他,看着他一步一步走近,看着他在她面前停下,看着他抬起手——

他轻轻拂去她头发上的雪。

“好久不见。”他说。

她的眼眶忽然热了。

“好久不见。”她听见自己说。

声音很轻,像是怕惊扰了什么。

二十年的时间,就在这两句话之间,忽然变得很短。

短到好像他们昨天才刚刚分开。

短到好像她背着他走过的那条路,就在眼前。

短到好像他说“你要是瘸了,我就养你一辈子”的时候,就是昨天。

雪还在下。

他们站在那棵老槐树下,站在那道刻痕前面,站在二十年的时间尽头。

谁也没有说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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