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礼定在了十一月。沈清辞选的日期,没有特别的原因,只是觉得那时候银杏叶应该黄了。林屿森说好,她选什么都好。林母说太仓促了,只有两个月准备时间,来不及。沈清辞说来得及,一切从简。林母不同意,说林家娶媳妇不能从简。沈清辞看了林屿森一眼,林屿森看了他妈一眼。“妈,听她的。”林母瞪了他一眼,又看了看沈清辞,笑了。“好,听你的。但婚纱不能从简,婚纱要最好的。”
沈清辞笑了笑,没有说话。雷无桀后来问她,为什么选十一月。她想了想。“因为银杏叶。”“银杏叶?”“嗯。银杏叶黄了很好看。我想在银杏树下结婚。”雷无桀张了张嘴,想说您是林氏集团的掌门人,能不能不要这么少女心。但他没说,因为他看见沈清辞说银杏叶的时候,眼睛里有光。那种光,不是职场上的凌厉,不是商场上的锐利,是一种很柔软的光。他没见她有过这种光。
婚纱是林母亲自挑的,意大利设计师,手工缝制,裙摆上绣着九十九朵白玫瑰。沈清辞试穿的时候,站在镜子前,看了很久。婚纱很轻,像云朵裹在身上。裙摆铺在地上,像一片白色的花海。她伸手摸了摸那些绣花,一针一线,密密匝匝。
“好看吗?”她问。
雷无桀在旁边拼命点头。“好看!林总,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新娘!”沈清辞笑了。“你见过几个新娘?”“没见过。但你就是最好看的!”
林屿森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,站在门口,没有进来。沈清辞从镜子里看见了他,转过身。他看着她,目光很深。“好看。”他说。她低下头,摸了摸裙摆。“我也觉得好看。”
婚礼那天,天很蓝,云很白。银杏叶正黄,风一吹,纷纷扬扬,像金色的蝴蝶。婚礼在郊外的一座庄园里举行,庄园里有一棵很大的银杏树,据说有上百年的历史。树下的草坪上摆着白色椅子,铺着白色地毯,花柱上缠着白玫瑰。沈清辞挽着周正源的胳膊走过地毯的时候,银杏叶正好落下来。她抬起头,看着那些金黄的叶子飘落,像一场无声的雪。
林屿森站在地毯尽头,等着她。他穿着深蓝色的西装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。他看着她的眼睛,没有看婚纱,没有看银杏,只看着她的眼睛。她走到他面前,周正源把她的手交给他。“好好对她。”林屿森点点头。“会的。”
证婚人是林父的老朋友,头发花白,声音洪亮。他念着誓词,问林屿森是否愿意娶沈清辞为妻,无论贫穷富有、疾病健康,都爱她、护她、忠诚于她。林屿森看着沈清辞。“愿意。”又问沈清辞,她看着林屿森。“愿意。”两个人交换戒指。他握着她戴戒指的手,低头看了一眼。“好看。”她笑了。“戒指好看还是手好看?”“你好看。”宾客们笑了,有人起哄。沈清辞的脸红了,林屿森面不改色。
婚礼结束之后是晚宴。沈清辞换了一身红色的敬酒服,挽着林屿森的胳膊,一桌一桌地敬酒。雷无桀跟在后面帮忙挡酒,喝得脸红脖子粗。无心也在——这个世界里他是森远的副总,今天穿得很正经,领带系得一丝不苟。他端着酒杯过来,敬沈清辞。“嫂子,恭喜。”沈清辞看着他。“你叫谁嫂子?”无心笑了。“叫林总。林总,恭喜。”沈清辞喝了一口酒。无心又敬林屿森。“老大,恭喜。”林屿森看着他。“你也抓紧。”无心摇摇头。“我还没找到。”
晚宴散场之后,宾客陆续离开。沈清辞站在银杏树下,看着最后一波客人走远。风又吹过来,银杏叶落了她一身。林屿森走过来,站在她身边。“累不累?”“有点。”她靠在他肩上,“但高兴。”“我也是。”
他牵起她的手,走向庄园的客房。路上铺着银杏叶,踩上去软软的。她忽然停下来。“林屿森。”“嗯。”“你以后会一直对我好吗?”他看着她。“会。”她笑了。“那你背我。”他弯下腰,她趴在他背上。他的手托着她的腿,稳稳地往前走。
她把脸贴在他背上。“林屿森,你背过别人吗?”“没有。”“我是第一个?”“嗯。”她笑了。“那我也是最后一个。”他嘴角弯了一下。“嗯。”
回到房间,他把她放在床上。她坐起来,解开头发。长发散落下来,披在肩上。他看着她,目光很深。“林昭昭。”她抬起头。“你今天很好看。”“你说了很多遍了。”他走过来,蹲在她面前。“但还是要说。今天很好看。明天也很好看。每天都好看。”她伸出手,轻轻摸了摸他的脸。他的脸很烫。她笑了。“你喝酒了。”“嗯。喝了一点。”“你脸红了。”“嗯。你看出来了。”她低下头,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。“早点睡。明天还要回门。”他点点头,站起来,去洗漱。
沈清辞靠在床头,看着窗外的月亮。月亮很圆,挂在银杏树梢,像一个银色的灯笼。她忽然想起很久以前,父亲对她说。“昭昭,以后你要找一个对你好的人。不是嘴上说对你好,是做给你看。”她看着浴室的门,灯亮着,水声哗哗的。她笑了。
第二天回门,他们去了沈清辞父亲的墓地。林屿森没有进去,站在墓园门口等着。沈清辞一个人走进去,在父亲墓前站了很久。石碑上刻着父亲的名字,生卒年月,还有一行字——“林氏集团创始人”。她蹲下来,把手里的一束白玫瑰放在碑前。
“爸,我结婚了。”风吹过来,松枝沙沙作响。“他叫林屿森。您应该听说过。森远集团的那个。对我很好,比他看起来好。”她顿了顿。“您不用担心我。我会好好的。”
她站起来,看着墓碑上父亲的照片。黑白照片里的父亲,眼睛很亮,嘴角带着一丝笑。她忽然想哭,但忍住了。转过身,走出墓园。
林屿森站在门口,等着她。她走过去,他牵起她的手。“走吧。”
回家的路上,她一直沉默。他也没有说话。快到家的时候,她忽然开口。“林屿森。”
“嗯。”
“我跟我爸说了你。”
“说什么了?”
“说你是林屿森,森远集团的。对我很好。”她顿了顿,“让他不用担心。”
他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一下。“然后呢?”
“然后,他就放心了。”
车停在楼下。她解开安全带,没有下车。
“林屿森。”
“嗯。”
“谢谢你。”
“谢什么?”
“谢谢你让我觉得,不是一个人。”
他伸出手,把她拉进怀里。她靠在他胸口,听着他的心跳。
“林昭昭。”
“嗯。”
“以后都不是一个人。”
她闭上眼睛。“嗯。”
婚礼之后,沈清辞搬进了林屿森的公寓。不是她的公寓,是他的。他说她的公寓太远了,每天接送不方便。她说她的公寓视野好,能看到整个城市。他说他的公寓也能看到。她去看了一下,确实能看到,而且能看到林氏的办公楼。她问他是不是故意的,他说不是,买的时候没想过会认识她。她不信,但没再问。
搬进去那天,雷无桀来帮忙搬行李。他看见林屿森的书房里有几本经济学的书,翻了一下,发现上面有批注。字迹工整,思路清晰。“林总,林屿森看的书比你还多。”沈清辞看了一眼。“他时间比我多。”雷无桀嘿嘿一笑。“他现在时间都给你了。”沈清辞瞪他一眼,他笑着跑了。
晚上,林屿森做饭,沈清辞打下手。两个人挤在厨房里,锅铲碰锅沿,叮叮当当。她炒菜,他切菜。她递盘子,他接过去。配合默契,像是做了很多年。
“林屿森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以前做饭给别人吃过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我是第一个?”
“嗯。”他看着她,“也是最后一个。”
她笑了。“你今天说了两次了。”
“哪两次?”
“在婚礼上说了一次。刚才说了一次。”
他把切好的青椒放进盘子里。“那以后每天说。”
她低下头,继续炒菜。锅里的油滋滋响,她的脸也滋滋地热。
吃完饭,两个人窝在沙发上看电影。她靠在他肩上,他握着她的手。看的是老电影,黑白片,讲的是爱情故事。里面有一句台词——“有些人,见一面就够了。”她抬起头,看着他。“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,是不是也这么想?”他想了想。“不是。”
她愣了一下。“那你是怎么想的?”
他看着她的眼睛。“我想,这辈子就是她了。”
电影还在放,台词还在说。她忽然觉得,那些台词都没有他这句话好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