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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叶氏江山,唯卿独宠:少帅的霸道宣言

锦绣京华,戎装佳偶

沈知瑜的脸颊紧紧贴着叶聿珩坚实温热的胸膛,耳尖清晰地贴着他的心跳,沉稳、有力,每一下都重重撞在她的心尖上,将方才靶场上的凌厉与较劲,尽数揉成了绵软的温柔。她的指尖无意识地蜷缩着,轻轻抵在他后背紧致的肌肉上,能清晰感受到布料下蕴藏的爆发力,那是属于北境少帅的锋芒,却在这一刻,只为她收敛成最温柔的铠甲。

叶聿珩的手臂牢牢环着她的腰肢,力道恰到好处,既带着不容挣脱的霸道,又藏着小心翼翼的珍视,仿佛怀里抱着的是世间最珍贵的珍宝,稍一用力便会破碎。他的下巴轻轻抵在她的发顶,薄唇若有似无地蹭过她柔软的发丝,呼吸间满是她身上淡淡的栀子花香,混着一丝书卷墨气,压过了靶场里残留的淡淡火药味,也驱散了他周身常年萦绕的冷冽戾气。

他从未想过,自己这位在北境叱咤风云、手握重兵、见惯了刀光剑影与生死博弈的少帅,会在一个女子面前,这般轻易地卸下所有防备,甘愿沉溺在这方寸之间的温柔里。从图书馆里她指尖缠上他掌心的那一刻起,从她眼含笑意说出博弈彩头的那一刻起,他就知道,这场以试探为始的对局,他注定一败涂地。

“方才在靶场,你是故意的,对不对?”沈知瑜闷在他怀中,声音软乎乎的,没了举枪时的飒爽凌厉,多了几分小女儿家的娇嗔与狡黠,指尖轻轻挠了挠他的后背,带着点小小的得意,“明明可以百发百中,却偏偏放下枪,说自己输了。”

叶聿珩低笑出声,胸腔的震动透过相拥的身躯传来,麻酥酥的触感顺着肌肤蔓延至四肢百骸,惹得沈知瑜轻轻一颤。他缓缓松开怀抱,却依旧没有放开她的手,而是低头垂眸,深邃如古井的眼眸牢牢锁住她泛红的脸颊,拇指指腹轻轻摩挲着她细腻的下颌,带着长期握枪形成的薄茧,粗糙的触感与她娇嫩的肌肤相触,又激起一阵细碎的电流。

“不是故意让,是真心输了。”他的声音低沉沙哑,字字郑重,如同在军前立下生死誓言一般,带着不容置疑的真诚,“这场博弈,从你走进图书馆,抬眼看向我的那一刻,我就已经输了。输给你的眉眼,输给你的狡黠,输给你指尖的温度,输给……我藏了许久的心动。”

沈知瑜的心跳骤然漏了一拍,脸颊瞬间烧得通红,连耳尖都染上了一层诱人的绯色,像极了春日里最娇艳的桃花。她下意识地想要偏过头,躲开他太过灼热的目光,那目光太过深情,太过专注,仿佛要将她整个人都吸进去,让她无处遁形。可叶聿珩却轻轻捏住她的下巴,强迫她与自己对视,眼底的温柔与占有欲,浓得化不开。

她看着他眼底清晰映出的自己,看着他冷硬轮廓下难得的温柔,看着他平日里杀伐果断的眸子里,此刻只剩下独属于她的缱绻,心头一软,所有的调皮与试探都化作了满满的欢喜。她忽然抬起手,指尖轻轻抚上他微蹙的眉峰,顺着他高挺的鼻梁缓缓下滑,最终停在他线条利落的薄唇上,轻轻按了按,带着几分大胆的挑逗。

“既然愿赌服输,那我可要好好想想,该提什么要求了。”她眼尾微微上挑,恢复了几分往日的灵动,语气里带着刻意的慵懒,“你私藏的沙漠之鹰,我早就想看了,可如今,倒觉得没那么有趣了;靶场待一整天,也不过是寻常玩乐,配不上叶少帅一诺千金的彩头。”

叶聿珩抓住她作乱的小手,放在唇边轻轻吻了吻指尖,温热的唇瓣擦过她细腻的肌肤,带来一阵战栗的酥麻。他喉结轻轻滚动,声音压得更低,带着致命的磁性与宠溺:“但说无妨,只要是你想要的,天上的星星,北境的河山,我叶聿珩都能为你取来。哪怕是要我这条命,也绝无半句推辞。”

这般直白又滚烫的情话,从这位不苟言笑的北境少帅口中说出,竟没有半分轻浮,只剩沉甸甸的真心。沈知瑜的心头一热,眼眶微微有些发烫,她从小在军营与书卷中长大,见惯了铁血与温柔,却从未有人,像叶聿珩这样,将霸道与温柔、锋芒与宠溺,融合得如此恰到好处,让她心甘情愿地沦陷。

她踮起脚尖,微微凑近他的耳畔,温热的气息轻轻拂过他的耳廓,声音轻得像风,却字字清晰,敲在叶聿珩的心尖上:“我不要星星,不要河山,也不要你的命。我要的,是叶聿珩此生此世,所有的温柔,所有的偏爱,所有的枪与荣光,都只属于我沈知瑜一人。我要你陪我看遍人间烟火,守我岁岁平安,往后每一个朝暮,每一场春秋,都不许缺席。”

话音落下的瞬间,空气仿佛凝固了。

叶聿珩的身体骤然一僵,握着她腰肢的手猛地收紧,力道大得几乎要将她嵌进自己的骨血里。他低头,再也压抑不住心底翻涌的情愫,狠狠吻住了她。

这个吻,不再是方才的温柔克制,带着压抑已久的炽热与霸道,却又极尽温柔地厮磨,唇齿交缠间,尽是藏不住的深情与占有。他的吻带着清冽的草木气息,温柔又强势,一点点侵占她的呼吸,让她彻底沉溺在他的温柔与霸道里。沈知瑜微微仰头,伸手环住他的脖颈,乖乖地回应着,耳罩早已从她头上滑落,摔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声响,可周遭的一切——靶场的枪声、工作人员的脚步声、窗外的风声,都尽数消失不见,天地间,只剩下彼此的温度、呼吸与心跳。

不知过了多久,叶聿珩才缓缓松开她,额头抵着她的额头,鼻尖相蹭,呼吸交缠,依旧舍不得移开半分。他看着她泛红的唇瓣、迷离的眼眸,还有微微急促的呼吸,眼底满是宠溺与珍视,声音沙哑得厉害,却无比坚定:“好。不止此生此世,生生世世,我的温柔,我的偏爱,我的枪,我的兵,我的命,我的一切,叶家的一切,都是你的。沈知瑜,你赢了,赢走了我的心,赢走了我的一生。”

他伸手,动作轻柔地替她将散落的碎发别至耳后,指尖轻轻拂过她泛红的脸颊,温柔得能滴出水来。这位在战场上运筹帷幄、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少帅,此刻眼底的柔情,只为一人绽放。随后,他弯腰捡起地上的耳罩,细心地替她收好,又拿起她放在一旁的气手枪,仔细擦拭干净,放回专用的枪盒里,动作从容又细致,全然没有往日的雷厉风行。

“不练枪了?”沈知瑜笑着晃了晃两人相扣的手,掌心被他干燥温暖的大手紧紧包裹着,安全感满满,眼底亮晶晶的,盛满了欢喜与温柔。

叶聿珩低头,在她唇角印下一个轻柔的、羽毛般的吻,嘴角勾起一抹宠溺的笑意,那是从未在旁人面前展露过的温柔弧度:“不练了。我的赢家,想去哪里,我都陪你。还记得你上次说,城南的桂花糕铺新出了茉莉口味,我带你去吃;傍晚去江边看日落,你说过喜欢江风吹过的感觉;若是还不尽兴,夜里去逛夜市,陪你挑你喜欢的首饰,好不好?”

他的语气里满是迁就,全然没有了平日里的霸道与不容置喙,只剩下满心满眼的温柔。沈知瑜抬头看着他,阳光透过靶场的玻璃窗斜斜洒进来,落在他挺拔的身影上,将他冷硬的轮廓勾勒得格外柔和,清冽的光影里,他的眼眸只映着她一人,温柔得让人心安。

她轻轻点头,将脸颊再次靠在他的肩头,声音软糯又安心:“好,去哪里都好,只要和你一起。”

叶聿珩收紧牵着她的手,十指紧扣,掌心的温度牢牢包裹着她纤细的指尖,再也没有松开。他牵着她,缓步走出靶场,步伐不再是图书馆外的急促霸道,而是稳稳地、慢慢地,陪着她一步一步往前走,步调一致,温柔缱绻。沈知瑜的帆布包安静地垂在身侧,随着两人的脚步轻轻晃动,不再像方才那般慌乱不安,反倒像一只终于寻到归宿的蝴蝶,安稳又欢喜。

走出俱乐部,微风轻拂,带着春日里草木的清香,阳光明媚灿烂,洒在两人相依的身影上,温暖而美好。叶聿珩脱下自己的黑色运动外套,自然地披在她的肩上,依旧带着他身上清冽的气息,与图书馆外的那次一样,带着不容拒绝的温柔呵护。

沈知瑜裹着带着他温度的外套,抬头看向身边的人,他侧脸线条冷硬凌厉,却在看向她时,瞬间化作满眼温柔。她忽然明白,这场始于图书馆的博弈,从来都没有输赢,所谓的彩头,所谓的靶场对决,不过是两颗相互吸引的心,一步步靠近的借口。

他是北境叱咤风云的少帅,手握枪杆,守一方河山;她是书香与铁血滋养的姑娘,心有丘壑,眼存星光。他们在文字与枪火中相遇,在试探与温柔中倾心,这场看似惊险的博弈,最终落定成了一生的相守。

车窗外,风景缓缓后退,阳光正好,微风不燥,身边人心头滚烫,眼底皆是彼此。沈知瑜轻轻靠在叶聿珩的肩头,听着他沉稳的心跳,嘴角扬起一抹明媚温柔的笑意。

往后岁月,不必再试探,不必再博弈,他的掌心有她,她的眼底有他,枪与玫瑰相伴,山河与共,岁岁年年,永不分离。

这场以心为注的赌局,她赢了一生挚爱,他输了满身锋芒,却赢得了世间最珍贵的圆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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