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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:凶手

喜美:繁园记事簿

网络爆火悬疑作家Weslie×网络爆火发刀作家Tibbie

《第1414个》(Weslie第一人称作品)

“警官,你应该见过凶手。”

我把保温杯往桌上一墩,茶渍顺着杯底晕开。对面的年轻警官皱眉,笔在笔录本上顿了顿:“不知道啊,可能忽略了。”他眼里的红血丝比我还重,制服第二颗纽扣松了线,像只没睡醒的鸟。

“你侦破过1413起案件啊。”我剥着橘子,橘瓣的汁水溅在袖口,“每起都破得漂亮,卷宗堆起来能顶到天花板。”

他笑了笑,露出两颗小虎牙:“对啊,师父教得好。”

我没接话。窗外的梧桐叶落了满地,像去年冬天他第一次跟我出现场时踩碎的冰碴。那时候他还会脸红,见到尸体就躲在我身后,现在倒成了能独当一面的刑警,连抓人的时候都敢直视我的眼睛了。

晚饭是他做的,番茄炒蛋炒糊了,米饭里还掺着两粒石子。他一边给我盛饭一边说:“师父,局里要查旧案,你之前办的‘连环纵火案’,家属又来闹了。”

“哦。”我扒拉着饭,听着他讲新出的刑侦技术,讲DNA比对有多精准,讲监控录像能放大到看清嫌疑人的睫毛。他说这些的时候,眼睛亮得像藏了星星,跟当年我教他看足迹时一模一样。

手铐铐上手腕时,饭还没吃完。冰冷的金属硌得骨头疼,他的手在抖,却咬着牙说:“师父,对不住了。”

我看着他胸前的警号——0714,是我当年给他选的,取“弃暗投明”的谐音。“为什么现在才抓我?”

“因为第1413起案子的替罪羊,昨天病逝了。”他别过脸,“尸检报告显示,他有严重的精神疾病,根本没能力作案。”

审讯室的灯太亮,照得我头晕。他坐在对面,把1413份卷宗堆在桌上,每份卷宗上都贴着我的签名。“纵火案的死者,是你生意上的对手;连环盗窃案的‘凶手’,欠你赌债;还有那个碎尸案……”他的声音越来越低,“师父,你为什么要这么做?”

“你侦破过1413起案件啊。”我重复这句话,笑了笑,“每起都破得漂亮。”

他猛地站起来,卷宗散落一地:“那些人是无辜的!”

“无辜?”我歪头看他,“你第一次出警,看到的那个被家暴的女人,后来把她丈夫捅死了,是不是你找了个流浪汉顶罪?你说她是正当防卫,可监控显示,她捅了七刀。”

他僵在原地,脸色比纸还白。

“警官,你见过凶手。”我凑近他,手铐在桌上撞出轻响,“你每天对着镜子刮胡子的时候,不就看见了吗?”

他猛地掏出手枪,指着我:“住口!”

“我教过你,枪不能对着自己人。”我看着他扣动扳机的手指在抖,“你破的1413起案子里,有多少是真凶跑了,找个替罪羊顶罪?你以为我不知道?你第一次篡改证据时,把烟头扔在了花坛第几排?”

他的枪掉在地上,发出巨响。

“我说过的警官,你见过凶手。”我靠在椅背上,看着他瘫坐在地,“我侦破过1413起案件,我有1413个替罪羊。”

而第1414个,正坐在我对面。

(Weslie留给读者的最后一句话)

“到这就合上书吧,我亲爱的帮凶。”

Tibbie的补语与评论区炸锅现场

Tibbie在文末空白处提笔:

“为什么不怀疑我?视角代表正义吗?”

紧接着,她附上两页密密麻麻的普法内容——从“替罪羊的法律定义”到“刑讯逼供的量刑标准”,甚至标注了《刑法》第399条的具体内容,红笔圈出“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、徇情枉法,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……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”。末尾用加粗字体写着:“遵纪守法,积极进取”。

评论区彻底疯了:

“!!!最后一句直接起鸡皮疙瘩!‘我亲爱的帮凶’是什么魔鬼发言!”

“师父是真凶,徒弟是帮凶……这反转比1413起案子还狠!”

“Tibbie补的那句话绝了!对啊,谁规定叙述者一定站在正义这边?”

“普法栏目是认真的吗?前面看得毛骨悚然,后面突然教育我要遵纪守法,笑疯了!”

“1413是‘一世一生’?这数字梗藏得也太毒了!”

“现在满脑子都是‘你见过凶手’……镜子里的自己,细思极恐!”

“Tibbie绝对是隐藏的狠人!用普法栏目对冲这种黑暗感,太妙了!”

“所以徒弟到底是不是帮凶?他知道多少?开放式结局杀我!”

“最后那句‘遵纪守法’,突然有种被班主任抓包的感觉哈哈哈!”

“这对组合太绝了!一个写疯批故事,一个硬拉回现实!爱了爱了!”

书页边缘的咖啡渍晕开,像一滴未干的血。而那句“我亲爱的帮凶”,在灯光下泛着冷光,像个永远解不开的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