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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的清晨,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书桌上,尘埃在光柱中静静飞舞。
皓宁病好了,重新背起书包去上学。
他坐在书桌前,习惯性地检查书包里的课本。当他的手伸进书包最里层的侧兜时,指尖触到了一个硬硬的、带着皮质触感的东西。
不是他的。
皓宁愣了一下,把它掏出来。
是一个深蓝色的封皮日记本,边角有些磨损,看起来有些年头了。
这是……思莹的?
大概是那天她来家里送笔记,走得太急,顺手塞进他包里,或者是他迷迷糊糊中顺手帮她收起来的?
皓宁的手指摩挲着封皮,心跳莫名漏了一拍。
他知道自己不该看。
这是隐私。
但是,那个日期的标签贴在封面上,像是有魔力一样吸引着他的目光。
那是五年前。
也是他们小学一年级,第一次见面的日子。
鬼使神差地,皓宁翻开了第一页。
字迹稚嫩,歪歪扭扭,用铅笔写的,还画着很多歪歪扭扭的星星。
“X月X日,晴。
今天搬新家了,隔壁有个男孩子,长得白白的,眼睛很大,但是不爱说话。
我给他糖吃,他不要。
哼,小气鬼。”
皓宁的嘴角忍不住上扬。
原来那时候,她就觉得他小气鬼了。
他继续往后翻。
每一页,都记录着关于他的琐事。
“X月X日,雨。
那个小气鬼今天把伞借给我了,虽然他说是顺路的,但我知道他家在反方向。
笨蛋。”
“X月X日,多云。
皓宁今天被老师表扬了,他脸红的样子好可爱。
我想告诉他,但我不敢说。”
皓宁的手指微微颤抖。
原来,那些他以为只有自己记得的心动瞬间,她也都记得。
原来,在他小心翼翼隐藏心意的时候,她也在偷偷地看着他。
翻到中间,夹着一张折得整整齐齐的信纸。
信纸已经有些泛黄,边缘起了毛边,显然被翻阅过无数次。
皓宁深吸一口气,展开信纸。
“致皓宁:
展信佳。
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,我可能已经鼓起勇气把它交给你了,也可能……它永远只会躺在我的日记本里。
皓宁,你知道吗?
从你第一次把唯一的棒棒糖分给我一半开始,我就觉得,这个男孩子,我要赖上一辈子了。
你总是嘴硬,明明怕黑还要装作勇敢;明明喜欢我却总是躲着我。
你知不知道,每次我故意逗你,看你脸红的样子,我都觉得好开心。
我不想只做你的青梅竹马。
我想做那个能一直牵着你的手,陪你走很远很远路的人。
皓宁,我喜欢你。
不是朋友的那种喜欢。
是想和你在一起的那种喜欢。
署名:思莹
日期:X年X月X日(他们初次见面的五周年纪念日)”
信纸从指尖滑落,轻飘飘地落在桌面上。
皓宁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紧紧攥住,酸涩又滚烫。
五年。
这封信,写了五年。
她藏了五年。
而他呢?
他一直在逃避,一直在犹豫,一直在等着一个所谓的“合适的时机”。
他以为自己是那个默默守护的人。
却不知道,那个看起来大大咧咧、总是打直球的女孩,早就把最深沉的爱意,藏在了这泛黄的纸页里,藏了整整五年。
“咚咚咚——”
敲门声响起。
“皓宁,走了!要迟到了!”
门外传来思莹熟悉的大嗓门。
皓宁猛地回过神来。
他慌乱地把信纸折好,夹回日记本里,塞进书包。
“来了!”
他背起书包,冲出房间。
打开门,思莹正站在门口,手里拿着两瓶牛奶,一脸不耐烦地看着他:“磨磨蹭蹭的,干嘛呢?”
皓宁看着她。
晨光下,她的笑容依旧灿烂,眉眼依旧张扬。
但此刻,在他眼里,她身上仿佛镀上了一层温柔的光晕。
“思莹。”
皓宁突然开口,声音有些颤抖。
“嗯?”思莹挑眉,“怎么了?脸这么红,又发烧了?”
她伸手要摸他的额头。
皓宁没有躲。
他反手抓住了她的手,紧紧地握在掌心里。
“没发烧。”
他看着她错愕的眼睛,一字一句,认真地说道:
“我只是觉得……今天的太阳,真好。”
思莹愣了一下,随即笑了。
她反握住他的手,用力地捏了捏。
“是啊,真好。”
两人并肩走在上学的路上。
书包里的那本日记本,沉甸甸的。
那是她五年的秘密。
也是他余生,想要守护的宝藏。
这一次,他不想再错过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