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家楼的血酒余温未散,历城的街巷还飘着二十三位好汉结义的豪气,燕北的八百里加急便已递到秦琼小院——突厥铁骑连破北方三城,直逼天马关,隋廷下旨令北平王罗艺调粮驰援,罗艺亲点长子罗成押粮,星夜赶赴天马关与总兵裴仁基汇合。
罗成接了家书,次日便要动身。罗意欢攥着碎玉剑的剑柄,眸子里亮着执拗的光,软磨硬泡缠着兄长:“哥,我随你去!贾家楼结义,我既立了护黎民的誓,便不能只守着历城的安稳,突厥犯边,百姓流离,我要去边境看看,也能替你搭把手。”
罗成本想拒了,他知边境凶险,妹妹金枝玉叶,怎经得鞍马劳顿、刀光剑影?可瞧着她眼底的坚定,想起她在贾家楼舞剑时的飒爽,想起这姑娘自小就不似寻常闺秀,偏生有一身不服输的筋骨,终究松了口。“只准扮作随军偏侍,寸步不离我左右,剑不离身,却不可轻易出鞘,敢违半分,即刻送回燕北。”
罗意欢喜得眉梢眼角都是笑,忙应下:“听哥的!”
杨紫云连夜为二人收拾行装,给罗意欢缝了件耐磨的藏青劲装,又包了满满一布包的伤药、干粮,拉着她的手细细叮嘱:“边境风大,多添衣裳,遇事莫冲动,万事跟着你哥。叔宝和咬金已吩咐沿途绿林兄弟照应,若遇凶险,便放信号箭。”花大脚也扛着个食盒赶来,里头是卤好的牛肉、酱肘子,塞到罗意欢手里:“欢儿妹子,拿着路上吃!到了天马关,若见着裴家的人,替嫂子捎句话——乱世里,守着百姓比守着昏君强!”她早听闻裴仁基是个明事理的总兵,只是身不由己困在隋廷桎梏里,便想借着这层由头,递个话头。
罗意欢把食盒抱在怀里,重重点头:“嫂子放心,我记着!”
次日拂晓,罗成领着二十名燕北轻骑,驮着满满十车粮草,罗意欢扮作藏青劲装的偏侍,牵着一匹枣红马走在兄长身侧,二人辞别秦琼、程咬金一众兄弟,迎着晨雾出了历城。一路晓行夜宿,燕北轻骑皆是精锐,不日便出了历城地界,往北而行,越靠近边境,街巷越是萧索,偶见流离的百姓,扶老携幼往南逃,哭喊声在秋风里飘着,听得罗意欢心头阵阵发紧。
她攥着袖中贾家楼结义时的红绸碎片,指尖泛白——原来这乱世的苦,比历城的苛税更甚,隋廷的兵戈护不住百姓,突厥的铁蹄踏碎了家园,她那点舞剑的本事,那贾家楼的一句誓言,竟要扛着这般重的山河疾苦。罗成瞧着妹妹沉默的模样,知她心底触动,勒马与她并行,沉声道:“这便是边境,也是爹守了一辈子的燕北。我辈习武,守的从来不是一家一姓的江山,是这路上的百姓,是这脚下的土地。”
罗意欢抬眼,望向前方连绵的关山,重重点头。碎玉剑的剑鞘贴在腿侧,莹润的玉光在秋风里闪着,那点少女的娇憨,竟在这一路的风尘里,磨出了几分巾帼的锋芒。
三日后,一行人抵达天马关。此关乃北方咽喉,城墙高筑,青灰色的城砖上满是刀箭痕迹,城头上飘扬着隋廷的玄色大旗,旗上“裴”字斗大,猎猎作响。守关士兵见是燕北粮队,验了兵符,便引着罗成一行往关内走。刚进城门,便见校场方向传来震天的喝喊,夹杂着金铁交鸣之声,罗意欢好奇侧目,便见校场中央,一少年将军银盔银甲,手持一对八棱梅花亮银锤,正带着士兵操练,锤风扫过,尘土飞扬,那银锤重逾百斤,在他手中却轻如鸿毛,翻飞间竟无半分滞涩。
“那便是裴总兵的三公子,裴元庆。”引路的士兵低声道,“年方十六,天生神力,一杆银锤打遍边关无敌手,突厥人见了他,都要绕着走。”
罗意欢眸子里闪过一丝惊叹,这少年将军瞧着比罗成还小上几岁,竟有这般本事。正看得出神,校场一侧忽然闪过一道红影,一女子身着红锦劲装,手持一杆梨花枪,纵马而来,枪尖挑着一面小旗,俏声喊:“三弟,歇会儿吧!爹让你去前厅,燕北的粮队到了!”
那女子眉眼明媚,身姿飒爽,纵马的模样利落至极,枪杆在她手中旋了个花,稳稳顿在马侧,竟是个不输男儿的巾帼。士兵又道:“那是裴家小姐,裴翠翠,一手裴氏背飞枪耍得出神入化,虽是女儿家,却比裴家两位公子更得总兵真传。”
罗意欢心头一动,竟在这边关重镇,遇着了这般飒爽的女子,倒与自己有几分相像。
罗成先领着粮草去总兵府交割,命轻骑守在粮车旁,让罗意欢先在府外等候。罗意欢瞧着校场的方向心痒,便跟守兵说了句,缓步往校场走去。此时裴元庆已收了锤,正坐在石阶上喝水,裴翠翠立在一旁,替他擦着额角的汗,姐弟二人说着话,眉眼间皆是少年人的意气。
罗意欢刚走到校场边,裴元庆便抬眼瞥见了她,见这姑娘身着藏青劲装,身姿挺拔,眉眼清亮,虽作偏侍打扮,却难掩一身英气,尤其是腰间斜挎的那柄玉剑,莹润生光,竟不似凡品。他本就傲气,见了生面孔又带着兵器,便扬声喊:“你是何人?怎敢擅闯校场?”
罗意欢停下脚步,拱手笑道:“北平王府随行偏侍,听闻裴将军锤法超群,特来一观,并无恶意。”
裴元庆挑眉,放下水囊站起身,银锤往身侧一立,震得石阶轻颤:“北平王府的?倒是巧。不过我瞧你这模样,不似偏侍,倒像个练家子。既来了,敢与我过两招?若是输了,便滚出校场,休要在这窥探!”
他素来瞧不上那些养尊处优的藩镇子弟,便连带着对北平王府的人也多了几分轻视,只想借着切磋,挫挫对方的锐气。裴翠翠忙拉了拉他的胳膊:“元庆,休得无礼!燕北的人是爹的贵客,你怎可如此莽撞?”话虽如此,她的目光却也落在罗意欢的玉剑上,眼底藏着几分好奇——这姑娘的气度,绝非偏侍,这剑,也绝非寻常兵器。
罗意欢却笑了,抬手握住碎玉剑的剑柄,轻轻抽出半截,莹润的剑光在秋日里一闪,冷冽却不刺眼:“裴将军既有雅兴,那我便奉陪,只是点到即止,不伤和气。”
话音落,她足尖一点,身形如惊鸿般掠向裴元庆,碎玉剑斜刺而出,剑招轻巧,直取他肋下空门。裴元庆没想到她出手这般快,忙提锤格挡,银锤与玉剑相撞,发出一声清脆的金铁鸣响,裴元庆只觉手腕一麻,竟被震得后退半步,心中大惊——这姑娘看着纤细,手上的力道竟不小!
校场上,银锤寒光与玉剑莹影瞬间交织在一起。裴元庆的锤法刚猛霸道,锤锤狠戾,带着千钧之力,扫、砸、劈、撩,招招直取要害;罗意欢的剑法却灵动刁钻,避实就虚,碎玉剑如游龙般绕着银锤翻飞,专挑锤风的缝隙切入,剑影点点,竟数次逼得裴元庆收锤自保。
三十回合过去,二人竟未分胜负。裴元庆越打越兴奋,他自出道以来,从未遇过能接他十锤的对手,更何况是个女子?罗意欢也暗自心惊,裴元庆的神力远超她想象,若不是仗着剑法灵巧,怕是早已落败,这少年的锤法,少了几分巧劲,却胜在天生神力,假以时日,必成大器。
又过十合,罗意欢寻了个破绽,玉剑轻轻一点,挑开裴元庆的银锤,剑尖堪堪停在他颈侧,离肌肤仅有半寸,却再未往前分毫。“裴将军,承让了。”
她收剑回鞘,气息微喘,额角沾了点细汗,却笑得眉眼弯弯。裴元庆怔了半晌,忽然哈哈大笑,拍着胸脯道:“好!好一个北平王府的姑娘!我裴元庆服了!这天下,竟有能赢我的女子!”他性子直爽,输了便认,半点不扭捏,方才的轻视早已化作满心敬佩。
裴翠翠也走上前,眼底满是赞许:“姑娘好剑法!不知芳名?绝非偏侍这般简单吧?”
罗意欢见二人坦荡,便也不再隐瞒,重新拱手道:“北平王府,罗意欢。乃此次押粮官罗成之妹,因想见识边境风光,便扮作偏侍随行。”
“罗意欢?”裴翠翠念着这个名字,笑眼更亮,“我早听闻北平王府有位巾帼千金,一手碎玉剑天下闻名,今日一见,果然名不虚传!我是裴翠翠,这是我三弟裴元庆。”
裴元庆挠了挠头,一脸憨直:“原来是罗姑娘,方才多有冒犯,莫怪!你这剑法,太厉害了,比我那两个哥哥强百倍!”
三人相视一笑,校场的秋风卷着黄沙,吹起少年人的衣袂,方才的剑拔弩张,竟化作了相见恨晚的惺惺相惜。罗意欢与裴翠翠并肩坐在石阶上,聊起武艺,说起裴家的背飞枪,谈起罗家的枪法,竟越聊越投机;裴元庆坐在一旁,插不上女儿家的话,却也听得津津有味,时不时凑上去问上几句剑法的巧劲,罗意欢也不藏私,细细点拨,教他如何沉肩坠肘,将力道融于锤法,而非一味蛮干。
裴元庆听得茅塞顿开,当即拿起银锤试了几招,果然比之前顺畅了许多,不由得对罗意欢更添敬佩:“罗姑娘,你真是我的良师益友!往后若有机会,我定要再与你切磋!”
罗意欢笑着应下,又想起花大脚的叮嘱,便借着闲聊,说起历城的光景,说起贾家楼结义的二十三位好汉,说起程咬金的豪爽重义,说起众人反苛政、护百姓的初心。“如今隋廷腐朽,苛税重赋,官官相护,百姓苦不堪言。天马关的士兵们饿着肚子守关,可隋廷的粮饷,却被层层克扣,裴将军,裴姑娘,你们守的是边关,护的是百姓,可这昏君,值得你们为他卖命吗?”
这话戳中了裴家兄妹的心底事,裴元庆攥紧了银锤,眼底满是愤懑:“罗姑娘说得没错!我早就恨透了那些克扣粮饷的贪官!士兵们在前线拼命,他们却在后方享乐,若不是为了爹,为了一家老小,我早就反了!”
裴翠翠也叹了口气,眸子里闪过一丝无奈:“乱世之中,身不由己。爹是隋廷总兵,食君之禄,忠君之事,可这君,早已不是那个护百姓的君了。我们能做的,唯有守好这天马关,不让突厥铁骑踏过一步,护好关下的百姓。”
罗意欢看着二人眼底的挣扎与坚守,心头了然——裴家父子,皆是明事理的忠良,只是被隋廷的身份缚住了手脚,若有一日,隋廷逼得他们走投无路,必不会为虎作伥。她从袖中取出一枚燕北的白玉簪,簪头雕着一朵寒梅,递到裴翠翠手中:“今日与姑娘一见如故,这枚玉簪送与你,权当相识之礼。愿你我皆能守得初心,护得百姓,他日若有缘,再聚首,便是并肩作战的姐妹。”
裴翠翠接过玉簪,寒梅簪莹润生光,正合她的性子,当即从腰间解下一枚枪形玉佩,递还罗意欢:“这是裴家的护身玉佩,送与姑娘,愿姑娘此程平安。他日若有难,只要拿着这枚玉佩,裴家兄妹姐弟四人,必倾力相助。”
裴元庆也凑上来,挠了挠头,忽然解下自己胸前的银锤吊坠——那是他用自己的银锤边角料亲手锤打的,小巧玲珑,却透着一股刚劲,塞到罗意欢手里:“我没什么好东西,这枚吊坠送你!往后见着它,便如见着我,若有人敢欺负你,报我裴元庆的名字,看我不拿银锤砸扁他!”
那银锤吊坠还带着裴元庆的体温,烫得罗意欢指尖微微发麻,她看着少年人一脸认真的模样,眼底漾着暖意,将吊坠攥在手心,重重点头:“好,我收着。裴将军的心意,我记着。”
三人互换信物,校场的秋日暖阳洒在身上,少年人的情谊,纯粹而热烈,无关阵营,无关身份,只关乎武艺相惜,关乎护民初心,关乎这乱世里,一份难得的惺惺相惜。
而此时的总兵府前厅,罗成与裴仁基正相对而坐,商谈粮草交接与联防事宜。裴仁基年近五旬,面容刚毅,鬓角已染霜白,一双眼睛却依旧锐利,他看着眼前的罗成,白袍长枪,眉目冷傲,却难掩一身将才之气,心底暗自赞许——罗艺教出的儿子,果然不凡。
“罗世子,此次燕北送粮,解了天马关的燃眉之急,本总兵谢过北平王。”裴仁基端起茶杯,微微颔首,“只是如今突厥势大,仅凭天马关的守军与燕北的轻骑,怕是难以抵挡,隋廷的援军,却迟迟未至,这关,难守啊。”
罗成抿了口茶,放下茶杯,沉声道:“裴总兵心里清楚,隋廷的援军,怕是不会来了。杨广如今一心谋储,朝堂之上乌烟瘴气,哪还有心思顾着边境的百姓?燕北与天马关唇齿相依,天马关若失,燕北便是下一个目标,此次送粮,既是遵隋廷之令,也是燕北的自保之举。”
他直言不讳,戳破了隋廷的凉薄,裴仁基闻言,沉默良久,才叹了口气:“罗世子所言,句句在理。只是我乃隋廷总兵,身不由己。今日与罗世子一见,知你亦是明事理之人,便与你交个底——天马关的守军,唯守百姓,不护昏君。若突厥来犯,燕北与天马关,联防死守,共护这北方的百姓。”
罗成眼底闪过一丝赞许,起身拱手:“裴总兵深明大义,罗成佩服。燕北轻骑,愿与天马关守军并肩作战,共抗突厥,护我河山!”
二人相视一眼,皆是了然,一杯清茶,便定下了燕北与天马关的联防之约,无关隋廷,只为百姓,只为这脚下的北方河山。
前厅的清茶温软,校场的少年意气,在这秋风萧瑟的天马关,悄悄埋下了数重伏笔。粮草交接完毕,罗成因燕北尚有军务,不敢久留,次日便要返程。
离别那日,天马关的城门口,裴家姐弟二人亲自相送。裴翠翠拉着罗意欢的手,千叮万嘱:“一路保重,到了历城,替我向众位兄弟问好,若有机会,我定要去历城,见见贾家楼的二十三位好汉。”裴元庆则扛着银锤,站在一旁,憋了半晌,只说出一句:“罗姑娘,他日再见,我定要与你再切磋一场!你可不许耍赖!”
罗意欢笑着点头,眼眶却微微发热:“翠翠姐,元庆,你们也保重,守好天马关,护好百姓,他日江湖再见,便是并肩作战的兄弟姐妹!”
罗成翻身上马,罗意欢也牵着枣红马,翻身上鞍,她回头望了一眼城头上的裴家兄妹,望了一眼那面猎猎作响的“裴”字大旗,将手心的银锤吊坠攥得更紧。
马蹄声起,燕北轻骑迎着秋风,往历城的方向而去。罗意欢的碎玉剑斜挎在腰间,银锤吊坠贴在胸口,燕北的寒梅簪藏在裴翠翠的袖中,裴家的枪形玉佩系在罗意欢的腰间,这些小小的信物,在这乱世的风尘里,成了少年人之间最珍贵的约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