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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结义贾家楼

隋唐英雄之意往成欢

正说着,院外突然传来一阵粗豪的笑骂声,混着女子爽朗的呵斥,隔着院墙都听得真切:“死程咬金!你慢点跑,撞着路人看老娘不拧你耳朵!还敢抢老娘的食盒,看你回去怎么跟老娘交代!”

“嘿嘿,大脚你慢点,秦兄弟家就在前头,俺这不是急着给秦兄弟送刚卤好的酱肘子嘛!晚了就凉了!”

秦琼闻言,忍不住失笑,对着罗成与罗意欢道:“定是咬金和大脚来了,这两口子,每日不吵两句,倒像是少了点什么。”

话音未落,院门外便传来“嘭嘭嘭”的拍门声,程咬金的大嗓门喊着:“秦兄弟!开门!俺和大脚给你送好吃的来了!”

杨紫云忙起身去开门,罗意欢也好奇地凑到窗边,想看看秦琼口中的程咬金与花大脚,究竟是何等模样。

杨紫云刚拉开门,程咬金便扛着宣花斧大步跨进来,粗布短打沾着点尘土,络腮胡翘着,一双铜铃眼亮堂堂的,肩上还挂着个油布裹的食盒,正是花大脚方才喊着要抢回的那个。花大脚紧随其后,蓝布围裙系在腰间,袖口挽到小臂,露出结实有力的手腕,见程咬金竟先一步抢了食盒,抬手就往他后背拍了一巴掌,力道不小,震得程咬金龇牙咧嘴:“死东西,让你慢着点,偏不听,撞着秦嫂子看我饶不了你!”

花大脚的声音爽朗,带着烟火气的利落,抬眼瞥见院里的罗成与罗意欢,巴掌顿在半空,眼底闪过一丝诧异,却也不扭捏,只对着秦琼笑:“秦兄弟,这两位是?”

程咬金也收了嬉皮笑脸,目光扫过罗成一身银袍亮甲,又落在他身侧的亮银长枪上,再看罗意欢一身劲装配玉剑,眉眼飒爽却难掩贵气,心里约莫有了数,粗声粗气道:“瞧这气派,定是秦兄弟常说的北平王府的亲戚吧?”

秦琼笑着走上前,引着罗成兄妹上前:“咬金,大脚,这两位便是我常与你们说起的,北平王府的罗成贤弟,还有罗意欢贤妹。贤弟,欢儿妹妹,这是程咬金程兄弟,一手宣花斧使得出神入化,这位是他娘子花大脚,两口子在历城开了家肉铺酒肆,一手卤味做得绝,历城百姓无人不晓。”

罗成微微颔首,眸光依旧清冷,却礼数周全:“程兄弟,花嫂子。”他素来不擅与草莽之辈热络,却因是秦琼的兄弟,也少了几分疏离。

罗意欢却笑着上前,屈膝福了福,脆声道:“程大哥,花嫂子,久闻大名。方才在外头便听见嫂子的声音,瞧着便是爽快人,我最喜与嫂子这般性子的人相处。”她全无王府千金的娇柔做作,说话时目光坦荡,狐系的眼睛还带着笑,瞧着格外讨喜。

花大脚本就偏爱利落爽快的人,见罗意欢这般模样,顿时心生欢喜,上前拉过她的手,掌心带着常年剁肉揉面的厚茧,却暖烘烘的:“好姑娘,瞧着便招人疼!比那些扭扭捏捏的娇娥强多了,走,跟嫂子进屋,嫂子给你拿些刚卤的鸡爪,香得很!”

说着便拉着罗意欢往堂屋走,二人竟一见如故,凑在一起说着话,从历城的市井小吃说到练剑的力道分寸,罗意欢说起舞剑时总觉得手腕发力不对,花大脚竟还能插上几句:“姑娘这是没找着巧劲,跟剁肉一个理,得沉肩坠肘,力从腰来,不然再大的劲也使不出来,还累得慌!”

罗意欢眼睛一亮,连连点头:“嫂子说得太对了!我练剑时总觉得手腕酸,原来竟是没找着巧劲!”二人越说越投机,倒把一旁的众人都看笑了。

程咬金则拉着罗成走到院角,指着他的亮银长枪,眼里满是羡慕:“罗成兄弟,俺就这么叫你了,你这枪可真趁手!俺早就听说北平王府的罗家枪法天下第一,改日定要讨教讨教,俺这宣花斧,虽重,可也不是吃素的!”

罗成瞥了眼他那柄磨得锃亮的宣花斧,斧面厚实,斧柄粗长,一看便知威力不小,眼底闪过一丝认可,淡淡道:“哈哈,程大哥斧法看着刚劲,倒是与罗家枪法的刚猛有几分契合,改日切磋便是。”

程咬金见他应允,顿时大喜,拍着胸脯道:“好!就这么说定了!俺定要好好跟你学学枪法的巧劲!”

堂屋里,杨紫云忙着添茶布点,将花大脚带来的食盒打开,卤肘子、酱牛肉、卤鸡爪一一摆上桌,香气瞬间溢满全屋。罗意欢尝了一口卤肘子,肥而不腻,咸香入味,忍不住赞道:“嫂子的手艺也太好了!比王府里的厨娘做的还香!”

花大脚笑得眉眼弯弯:“姑娘喜欢就多吃点,往后常来嫂子的酒肆,嫂子管够!”

那日午后,堂屋里欢声笑语不断。秦琼与罗成说着燕北与历城的局势,眉宇间虽有郁色,却也因兄弟相聚多了几分暖意;罗意欢与花大脚相谈甚欢,从家常里短说到江湖见闻,俨然成了亲姐妹;程咬金插科打诨,时不时说上几句笑话,逗得众人哈哈大笑。杨紫云则静静陪在一旁,给众人添茶布菜,温婉的眉眼间,满是岁月静好的温柔。

自那日后,罗成与罗意欢便在秦琼家住下。秦琼的小院虽不大,却收拾得干净温馨,杨紫云待二人如亲弟妹,每日变着花样做吃食,给罗意欢缝补衣裳,梳挽发髻;罗意欢也不把自己当外人,每日帮着杨紫云浣衣做饭,院里的琐事样样上手,一点王府千金的架子都没有。

白日里,罗成常与秦琼、程咬金在贾家楼切磋武艺。贾家楼是历城最大的酒肆,掌柜贾润甫为人豪爽重义,与秦琼相交甚笃,便将三楼的聚义厅留与他们切磋。罗成的罗家枪法果然名不虚传,银枪翻飞,枪影如织,刚劲中带着巧劲,招招致命;秦琼的双锏沉稳凌厉,刚柔并济,攻防兼备;程咬金的宣花斧虽野,却胜在力道十足,斧风凌厉,三人切磋起来,各有千秋,看得酒客们连声叫好。

罗意欢也常跟着去,有时在一旁看三人切磋,偷学几招巧劲,有时便在贾家楼的后院舞剑。碎玉剑莹润的剑身在春光里划过一道道寒光,剑招利落,身姿轻盈,时而如惊鸿掠水,时而如猛虎下山,看得酒客们驻足围观,连声喝彩。花大脚便守在一旁,给她递水擦汗,笑着喊:“姑娘好功夫!再使一招,让大伙开开眼!”

闲暇时,罗意欢便跟着花大脚去她的肉铺酒肆帮忙。她学着剁肉、择菜、招呼客人,虽笨手笨脚,却学得认真,偶尔剁肉时砍偏了,花大脚便笑着教她:“欢儿妹子,剁肉得看准了,刀落下去要快准狠,跟舞剑一个理儿!”罗意欢学得有模有样,几日下来,竟也能熟练地招呼客人,手上还磨出了一点薄茧,却半点不在意,只觉得这样的日子热闹又踏实,比燕北王府的深宅大院有趣多了。

杨紫云也常来酒肆帮忙,与花大脚一起打理后厨,二人一个温婉,一个爽朗,却配合得无比默契。看着自家夫君与兄弟切磋武艺,看着罗意欢渐渐融入历城的市井生活,二人眼底满是温柔。偶尔闲下来,杨紫云会轻声道:“嫂子,这般日子虽平淡,却也安稳,只愿这乱世,能晚些来。”

花大脚叹了口气,擦了擦手上的油污,看向窗外街上为生计奔波的百姓,沉声道:“哪能晚些来啊,你看如今的隋廷,苛税重赋,官官相护,百姓们都快活不下去了,乱世啊,怕是就在眼前了。只愿咱们的男人,能护着咱们,护着这百姓。”

杨紫云轻轻点头,眼底闪过一丝坚定:“嗯,他们都是顶天立地的好汉,定能护得一方安宁。”

日子一天天过去,贾家楼因秦琼、罗成等人的缘故,渐渐成了历城好汉相聚的地方。五湖四海的好汉,慕秦琼的侠义、罗成的勇武而来,纷纷汇聚于贾家楼。有曹州来的单雄信,赤发斜簪,金顶枣阳槊耍得出神入化,为人重情重义,江湖人称“赤发灵官”;有济州来的徐茂公,手摇羽扇,眉眼间藏着算计,通晓兵法谋略,料事如神;有河东来的王伯当,白衣背弓,箭术超群,百步穿杨,人称“白衣神箭”;还有李如珪、齐国远、金甲、童环一众好汉,个个身怀绝技,嫉恶如仇,皆因看不惯隋廷的腐朽苛政,欲寻志同道合之人,共图大事。

这些好汉聚在一起,每日在贾家楼饮酒论道,说着天下乱象,骂着隋廷的昏庸,个个心头热血沸腾,皆有反苛政、护黎民之心。罗意欢与这些好汉相处日久,见他们个个顶天立地,重情重义,心底的敬佩之情愈发浓厚。她看着他们为百姓的疾苦愤愤不平,看着他们为天下的局势忧心忡忡,心底也渐渐生出一个念头——若能与这些好汉并肩作战,杀贪官,除污吏,护黎民,岂不是比在王府里做个娇生惯养的千金更有意义?

这日午后,贾家楼三楼聚义厅内,济济一堂。众好汉喝着酒,说着近日隋廷又增苛税,历城百姓被逼得卖儿鬻女,流离失所,个个心头愤懑,拍案怒骂。徐茂公放下羽扇,目光扫过众人,沉声道:“诸位兄弟,如今隋廷腐朽,天下大乱在即,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。我等皆是身怀热血、心向黎民之人,散则势孤,聚则势强!若只一味怒骂,无实际行动,终究护不住百姓,救不了天下!”

他的声音不高,却字字掷地有声,震得众人心头一震。程咬金第一个拍桌叫好:“徐先生说得好!俺早就忍不了这隋廷了!官逼民反,反了便反了!俺程咬金愿打头阵,杀尽那些狗官!”

单雄信也攥紧了枣阳槊的柄,眼底燃着怒火:“徐先生所言极是!我等聚于此,皆是志同道合之人,不如结为异姓兄弟,同心协力,共赴国难!杀贪官,除污吏,护黎民,匡扶正义!”

秦琼起身,目光扫过众人,眼底满是坚定:“单兄弟所言,正合我意!今日我等聚于贾家楼,皆是缘分,不如歃血为盟,结为金兰兄弟,生死与共,同心协力,共图大事!护得天下百姓,还世间一个太平!”

众人闻言,皆热血沸腾,齐声应和:“好!歃血为盟,结为金兰!生死与共,共赴国难!”

呼声震耳欲聋,回荡在聚义厅内。罗意欢立在罗成身侧,听得心头热血翻涌,看着眼前一众顶天立地的好汉,看着他们眼底的赤诚与热血,一股豪气从心底油然而生。她抬步走出,站在青铜酒碗旁,碎玉剑轻轻敲在桌沿,发出清脆的声响,清亮的声音裹着侠气与坚定,响彻聚义厅:“诸位兄长,我罗意欢虽为女子,却也练得一身武艺,亦有护黎民、反苛政之心!北平王府的剑,护燕北,亦护天下百姓!今日,我愿与诸位一同歃血,入这结义之列,不知诸位肯否?”

厅内瞬间安静下来,众人皆看向罗意欢,眼底闪过一丝诧异,随即便是满满的敬佩。程咬金第一个拍桌叫好,声音粗豪:“好!欢儿妹妹好样的!巾帼不让须眉!俺程咬金第一个赞成!妹妹有这般志气,配得上这贾家楼的结义!”

花大脚也挤到前头,拉着罗意欢的手,笑得眉眼弯弯:“妹子有志气!嫂子支持你!往后咱们便是一家人,有福同享,有难同当!”

单雄信捋着赤发,颔首赞道:“罗姑娘有勇有义,绝非寻常女子,今日便同列金兰,共结兄弟情!我单雄信第一个认你这个兄弟!”

徐茂公眼中闪过一丝笑意,点了点头:“罗姑娘心怀黎民,豪气干云,当属我辈中人,自然可入结义之列!”

秦琼看着罗意欢坚定的眉眼,眼中满是赞许:“欢儿妹妹既有此心,便是我等兄弟!今日便与诸位一同歃血,结为金兰!”

众人纷纷附和,欢呼声再次响起。罗成看着妹妹坚定的模样,眼底的冷傲散去,添了几分宠溺与认可,上前一步,与她并肩而立,沉声道:“舍妹虽为女子,却不输男儿,今日结义,我与她同进退!”

罗意欢看着众人眼中的认可与敬佩,心头暖意融融,眼眶微微发热。她知道,今日这一步,她走出了王府的深宅大院,走出了女子的桎梏,从此,她不再只是北平王府的千金,更是贾家楼结义的一员,是护黎民、反苛政的好汉!

徐茂公见众人皆无异议,便让人取来青铜酒碗,倒满烈酒,又取来一柄尖刀,蘸上朱砂,挑着一点鲜红浸在酒中,酒液瞬间染成赤红,映着众人的眉眼,格外醒目。“既如此,便按年岁排辈,今日歃血,永结金兰!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,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!若违此誓,天诛地灭,不得善终!”

众人依序站定,徐茂公细细数过年岁,一一排定次序:魏征为长,秦琼次之,单雄信、徐茂公、程咬金……罗成居十九,王伯当为二十,罗意欢殿后。二十三位好汉,有男有女,皆顶天立地,心怀黎民,此刻并肩而立,眼底皆燃着熊熊热血。

杨紫云与花大脚站在偏侧,看着自家夫君,看着罗意欢,眼底满是温柔与坚定。花大脚攥着拳头,低声道:“紫云妹子,你看他们,多气派!往后咱们便守着他们,守着这情义,守着这天下百姓!”

杨紫云轻轻点头,笑靥温婉,眼中却藏着坚定:“嗯,守着他们,守着百姓,守着这来之不易的情义。”

吉时已到,徐茂公端起血酒,依次斟与众人。罗意欢接过酒碗,碗沿沾着朱砂,酒液赤红,映着她亮闪闪的眉眼。她抬眼扫过身旁的兄弟,秦琼沉稳,程咬金豪爽,单雄信重义,罗成冷傲却护短……人人眼底皆燃着热血,皆怀着护黎民、反苛政的初心。

这一刻,她忘了燕北王府的安稳,忘了袖中那枚鎏金护心镜,忘了长安城那个银甲金镗的身影。她只记得,今日贾家楼,她与二十二位好汉,结为金兰兄弟,同心协力,共赴国难!

“歃血为盟,同心协力!”

“护佑黎民,生死与共!”

二十三人齐声高呼,声音铿锵有力,震得屋梁轻颤。他们将血酒一饮而尽,酒液入肠,辛辣中带着一丝腥甜,却化作一腔热血,在胸腔里翻涌,烧得浑身滚烫。

饮罢,众人将酒碗狠狠摔在地上,碗碎之声震耳欲聋,像是敲碎了大隋的腐朽桎梏,像是吹响了反抗苛政的号角,在贾家楼内久久回荡。

聚义厅内,欢声雷动。程咬金扛着宣花斧跳上桌子,高声唱着自编的歌谣:“贾家楼里结金兰,一腔热血照肝胆!杀尽奸邪清世道,护得黎民享平安!”

众人跟着齐声唱和,歌声粗犷,却充满力量,透过窗户,飘向历城的街巷,飘向护城河畔,飘向天下四方。那歌声里,藏着好汉们的壮志豪情,藏着对百姓的殷殷期盼,藏着对太平天下的无限向往。

罗意欢站在罗成身边,被众人的豪气感染,也跟着高声唱和。阳光透过窗户,洒在她身上,月白劲装被镀上一层金光,碎玉剑的剑鞘莹润生辉,她的眉眼亮得像盛了春光,眼底的热血与坚定,比春日的阳光更耀眼。

她知道,今日的贾家楼结义,不是结束,而是开始。从此,二十三位好汉,金兰结义,巾帼同列,他们的兵刃将并肩指向隋廷的腐朽,他们的脚步将踏遍乱世的烽烟,他们的情义将化作隋唐天地间最耀眼的光,照亮这黑暗的世道,护佑天下黎民!

而此时的长安城,太极殿的廊下,宇文成都立在寒风中,手中攥着那枚羊脂玉扣,玉上的小凤凰依旧莹润,贴着掌心,却烫得他指尖发颤。他刚听闻历城贾家楼结义的消息,听闻罗成与罗意欢皆在其列,那枚燕北霜隘相赠的玉扣,瞬间成了心头最沉的牵挂。

燕北的霜雪,隘口的初遇,鎏金护心镜与羊脂玉扣的相赠,雪地里那抹蓝色的身影,清亮的眉眼,再次清晰地浮现在眼前。他知道,乱世的烽烟,终将让他们再次相遇。只是那时,他是隋廷的天宝大将,她是反隋的结义好汉,镗影与剑光,终将在烽烟里再次相撞,而那份藏在心底的、克制的心动,终将在乱世的洪流中,经受最残酷的考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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