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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章 橙子

诱她沉沦

张杰凯第一次正式约朱纯熙,选的地方是安华市动物园。

朱纯熙站在门口,看着头顶那个巨大的熊猫雕塑,沉默了三秒。

“……你认真的?”

“认真。”张杰凯递过来两张门票,表情很正经,“我在网上查了,约会十大热门地点,动物园排第七。”

“前十都有什么?”

“电影院、商场、游乐场、咖啡馆、博物馆、公园、动物园、植物园、海洋馆、图书馆。”

“图书馆也上榜?”

“对,适合学霸。”张杰凯顿了顿,“我想着你可能不爱去图书馆,毕竟你算账已经够累了。”

朱纯熙没忍住,笑了。

他们从熊猫馆逛到猴山,从猴山逛到长颈鹿区。张杰凯对每种动物都能说两句——不是百度百科那种,是当兵时野外生存学过的。

“长颈鹿的脖子其实和人一样,只有七块椎骨,每块特别长。”他站在围栏边,“非洲草原上它们睡觉是站着的,轮流放哨。”

“你怎么什么都知道?”

“以前在边境蹲点,没事就翻《野外动植物识别手册》。”张杰凯说,“那本书快被我翻烂了。后来发现,动物比人好懂。动物饿了就吃,困了就睡,生气就咬。人不是。”

朱纯熙看着他的侧脸。

阳光从树叶缝隙漏下来,在他肩章的位置落成光斑。他今天没穿军装,深蓝衬衫,袖口卷了两道,露出一截手腕。皮肤比在勐拉时白了些,但指节上的老茧还在。

“那你觉得我好懂吗?”她问。

张杰凯转头看她。

“不好懂。”他老实回答,“三年了,我还是不知道你哪句是真话,哪句是客气话。”

“那你怎么办?”

“都当真话听。”他说,“反正你客气的时候不多。”

朱纯熙愣了一下,然后低头笑了。

不远处有小孩举着棉花糖跑过,粉红色的一大团,像云朵。

“我想吃那个。”她忽然说。

张杰凯看了眼棉花糖机,又看了眼排队的人群。

“等着。”

二十分钟后,他举着两朵粉红色的棉花糖回来,衬衫后背湿了一片。朱纯熙接过一朵,咬了一口,糖丝黏在嘴角。

“甜吗?”他问。

她没回答,把棉花糖递到他嘴边。

张杰凯低头咬了一口。

“……太甜了。”

“那我的给你吃。”她把自己的那朵换过来,把他手里那朵没动过的拿走。

张杰凯看着手里被咬过一口的棉花糖,愣了愣。

然后他笑了。

那种笑很轻,眼角细纹堆起来,像勐拉山清晨的雾。

朱纯熙忽然觉得,动物园排第七也不是没道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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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见面,是张杰凯主动约的。

“周末有空吗?”

“有。”

“我爸妈想请你来家里吃饭。”他顿了顿,“当然你要不想来就算了,我跟他们说你有事。”

朱纯熙攥着电话,心跳漏了一拍。

“……你爸妈知道我?”

“知道。”张杰凯说,“我跟他们说过,在勐拉认识的一个人,帮了我很多忙。”

他没说“女朋友”,也没说“重要的人”。但朱纯熙听懂了。

“周末哪天?”

“周六中午。”

“好。”

挂了电话,她在办公室坐了很久。

同事小陈探头:“小朱,发什么呆?脸这么红。”

“没、没什么。”

她低头假装算账,算盘珠子拨得噼里啪啦响。

周六早上,朱纯熙换了四套衣服。

第一套太正式,像去面试。第二套太随意,像下楼买菜。第三套颜色太艳,第四套又太素。最后她选了件浅蓝色的针织衫,配白色长裙,头发扎成马尾。

出门前,她对着镜子看了很久。

镜子里的女人二十四岁,眉眼舒展,嘴角有浅浅的笑纹。和两年前在勐拉寨那个整夜不敢合眼、听见脚步声就发抖的女孩,判若两人。

原来喜欢一个人,会让人变好看。

她想。

张杰凯家在安华市老城区,一栋独门独院的小楼。门口种着两棵桂花树,叶子油亮,时近十月,已经能闻到隐隐的香。

开门的是个气质温和的中年女人,头发绾在脑后,穿件藏青色的开衫。

“小朱吧?”她笑盈盈地拉住朱纯熙的手,“我是阿凯妈妈,快进来。”

客厅里,张怀远正在看报纸。见人进来,他放下报纸,站起来,点点头:“来了。”

朱纯熙忽然紧张得手心冒汗。

她见过张怀远一次——三个月前,座山雕入职那天,在集团楼下远远看了一眼。那时只觉得这老头气场很强,不像商人,倒像个退休老干部。

现在近距离接触,才发现他和张杰凯其实很像。不是长相,是那种不显山不露水的沉。

“叔叔好。”她微微鞠躬。

“坐。”张怀远指了指沙发,“别拘束,就当自己家。”

林静端来水果,一盘切好的橙子,摆成花瓣的形状。

“阿凯说你喜欢吃橙子。”她把果盘推到朱纯熙面前,“尝尝,今天早上买的,很甜。”

朱纯熙捏起一瓣,咬了一小口。

确实甜。

橙汁在舌尖化开,酸味很淡,余味清爽。

“谢谢阿姨。”她说。

林静在她旁边坐下,笑着打量她:“阿凯这孩子,从来不往家带人。你是第一个。”

朱纯熙耳朵有点热。

“他可能……忙。”

“忙不是理由。”林静给张怀远使了个眼色,“他爸,你说是不是?”

张怀远翻了一页报纸,头也不抬:“嗯。”

林静瞪他一眼,又转过来笑:“你别介意,他就这样,一辈子不会说话。”

“没有没有。”朱纯熙连忙摆手,“叔叔很好。”

张杰凯这时从厨房出来,手里端着两杯茶。一杯放父亲手边,一杯放母亲手边,然后很自然地坐到朱纯熙旁边的单人沙发上。

“聊什么呢?”

“聊你小时候。”林静说。

张杰凯的动作顿了一下。

“……聊什么?”

“聊你五岁还尿床。”

“妈。”

“聊你七岁偷吃冰箱里的冰淇淋,怕被发现,把空盒子塞进沙发垫下面。”

“妈。”

“聊你十二岁保送重点高中,你爸高兴得请全单位吃饭,喝多了抱着电线杆子喊‘我儿子是天才’。”

张怀远的报纸放下来了。

“林静同志。”他严肃地说,“过去的事,就让它过去吧。”

“哦。”林静笑眯眯的,“那你先解释解释电线杆的事。”

朱纯熙低头喝茶,憋笑憋得肩膀抖。

张杰凯面无表情地喝了口茶。

“茶有点烫。”他说。

那天中午,林静做了一桌子菜。糖醋排骨、清蒸鲈鱼、蒜蓉西兰花、番茄炒蛋,还有一大碗莲藕排骨汤。

“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,就随便做了几个。”林静给朱纯熙夹菜,“多吃点,你太瘦了。”

“谢谢阿姨。”

“阿凯说你一个人在勐溪镇上班,平时自己做饭吗?”

“会做一些简单的。”

“那就好。一个人在外面,要照顾好自己。”

张怀远突然开口:“勐溪茶叶合作社,最近效益怎么样?”

朱纯熙愣了下,连忙回答:“挺好的,今年春茶评了优,订单比去年多了三成。”

张怀远点点头:“有什么困难,可以跟阿凯说。”

“谢谢叔叔。”

林静在桌下踢了张怀远一脚,小声说:“吃饭不谈工作。”

张怀远放下筷子,默默喝汤。

朱纯熙低头吃饭,嘴角却不自觉翘起来。

这个家,和她想象的不太一样。

没有想象中的严肃和距离感,没有公事公办的客气。父母随和,儿子孝顺,餐桌上聊的是家常,筷子碰碗的声音清脆好听。

她悄悄看了一眼张杰凯。

他正在埋头啃排骨,察觉她的视线,抬头。

“怎么了?”

“没什么。”她说,“排骨很好吃。”

“我妈做的,确实好吃。”他放下骨头,用纸巾擦手,“下次来提前说,让她做糖醋鱼,那个更拿手。”

林静在旁边笑:“你这孩子,怎么还点菜。”

“妈,我这叫宣传。”

朱纯熙低头,咬了一口米饭。

米饭很软,粒粒分明,嚼着嚼着,有点甜。

那天下午,张杰凯送她回住处。

车停在老城区一条安静的巷子里,桂花香一阵一阵飘进来。

“我妈很喜欢你。”他说。

“嗯。”

“我爸也是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其实他们早就想见你。”他顿了顿,“但我一直没安排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张杰凯看着方向盘,沉默了一会儿。

“怕你觉得太快。”他说,“你在勐拉那三年,过得太苦了。出来后应该先喘口气,多看看,多想想。不是非要……”

他没说完。

朱纯熙看着他。

“张杰凯。”她忽然叫他全名。

他转头。

“你第一次给我糖吃,还记得吗?”她问。

“记得。”

“那天我很害怕,觉得你是故意的,想用糖收买我。”

“……确实是故意的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她笑了,“但后来每次害怕的时候,我都会把那颗糖拿出来,捏在手里。”

她顿了顿。

“它化了。但我还是留着。”

张杰凯没说话。

“其实你不用说怕我太快。”她说,“我花了三年,才确定自己没看错人。这个速度,不算快。”

巷子很静,桂花香很浓。

张杰凯伸手,把她垂在脸侧的一缕头发别到耳后。

动作很轻,像怕碰碎了什么。

“知道了。”他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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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年冬天,朱纯熙搬到安华市。

林静帮她找了住处——离张家不远,走路十五分钟。一室一厅的老房子,朝南,阳光很好。窗台上可以养花,楼下有棵银杏,秋天叶子落一地金黄。

搬家那天,张杰凯请了假,帮她把行李扛上三楼。

“重不重?”她问。

“不重。”他说,“比行军背囊轻多了。”

她笑了,打开行李箱开始收拾。

翻到最底层时,她摸到一个小小的铁盒。

打开,里面是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糖纸,橘子味的,边角已经磨损了。

张杰凯看见了。

“你还留着这个。”

“留着。”她把糖纸小心展开,铺在掌心,“你给我的第一颗糖。”

他低头看着那张糖纸,没说话。

窗外的阳光落进来,照在糖纸上,泛起淡淡的橘色光泽。

“以后不用留了。”他说,“想吃多少都有。”

朱纯熙把糖纸折好,放回铁盒,放进抽屉。

“留着。”她说,“老了再看。”

张杰凯站在窗边,看着楼下那棵银杏。

风过时,几片黄叶打着旋飘落。

“老了。”他忽然说,“这个词还挺好听的。”

朱纯熙低头整理衣服,没抬头。

但她笑了。

窗外的阳光很好。

冬天的阳光,暖洋洋的,像新晒的棉被。

也像橘子剥开那一刻,飘出来的清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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