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的时候,她烧退了。睡得很沉,眉头松开了,嘴角微微翘着,像在做梦。我坐在床边,看着她。窗外的月亮很亮,照在她脸上,照在那封皱巴巴的情书上,照在我手背上那圈她咬过的牙印上。我伸出手,轻轻碰了碰她的手指。她没有醒。我握住她的手,放在唇边,亲了一下。那是我第一次,在清醒的时候,主动触碰她。不是以老师的身份。只是一个人,触碰他喜欢的人。
天亮的时候,她还在睡。我起床,做了早饭,写了张纸条,放在餐桌上。然后出门,去上班。那天我在办公室坐了一整天,一个字都没看进去。脑子里全是她昨晚那句话——“老师,你到底喜不喜欢我。”
十四
后来是高考。我送她到考场门口。她下车的时候回头看我:“老师,我听见了。那晚你对我说的话。老师,要说话算话哦。”她转身跑进校门,马尾在阳光下一甩一甩的。
我站在考场外面,站了整整两天。
她考上了。东城大学。我的母校。她在凌晨十二点发来短信——“金老师,生日快乐。我考上啦。”我盯着那条短信,看了很久。然后回了四个字:“恭喜,好好读。”
后来她开学了。我送她到校门口。她站在那儿,仰着头看我。“老东西,”她说,“你不是总叫我小东西吗?那你就是老东西。嘻嘻,以后只能我这样叫你哦。”我看着她,笑了。“好。”我说。
“国庆带我出去玩!”“好。”
“我要去吃炒鸡!”“好。”
“不许忘了我。”“好。”
她咬了咬嘴唇,忽然拉起我的手,在手背上狠狠咬了一口。“这是爱的印记。盖章了。不能反悔。”我低头,手背上有一圈浅浅的牙印。我笑了。“不反悔。”
她转身跑进校门。我站在那儿,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人海里。阳光很好,风很轻。我想,这辈子,就这样了。
十五
后来她毕业了。后来她回来了。后来我买了那对戒指——小王子和玫瑰。
那段时间她生病的时候,总是捧着《小王子》看了一遍又一遍。她睡着的时候,书摊开在胸口,我就拿起来,接着她看的那一页往下读。我读了很多遍,读到那朵骄傲的玫瑰,读到那句——“正是你为你的玫瑰付出的时间,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。”
我喜欢那句话。她也喜欢。
求婚那天,我单膝跪在她面前。手里捧着一束红玫瑰,口袋里装着那对戒指。
“人人都说,你是不易近人的仙人掌,又或是永远向阳的向日葵。可我知道,你就是你——独一无二的玫瑰。热情,却也带刺。我的小东西,你愿不愿意嫁给我?从今往后,只做我一个人的玫瑰?让我用一辈子好好照顾你。”
她哭了。点头,拼命地点头。“愿意。我愿意。我愿意。”
我把戒指套进她的无名指。不大不小,刚刚好。我站起来,把她抱进怀里。她搂着我的脖子,把脸埋在我肩膀上。“老东西,”她哭着说,“我等这一天,等了好久了。”我把她抱得更紧。“我也是。”我说。
窗外的月亮很圆,很亮。我低下头,吻了她。那是我们之间,最郑重的一个吻。
后来,日子一天天过去。花店还在,仙人掌还在,窗台上的阳光还在。她每天从大学回来,帮我打理花店,修剪花枝,算账,和以前一样,又和以前不一样。她不再偷偷看我了——她光明正大地看。她不再叫我“金老师”了——她叫我“老东西”,有时候叫我“金文泽”,有时候什么都不叫,只是冲我笑。
我有时候会想起很多年前,她在日记里写的那句话——“金文泽就是我的全世界。”那时候她的世界很小,小到只装得下一个人。现在她的世界变大了,有大学,有花店,有朋友,有远方。可她的世界里,最重要的那个人,还是我。
我的世界也是。
那天晚上,她靠在我怀里,问我:“老东西,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?”
我想了想,说:“不知道。”
她不信。
“真的不知道,”我说,“等我发现的时候,已经来不及了。”
她笑了,在我胸口轻轻咬了一口。“那就不要来得及,”她说,“一直来不及下去。”
我搂紧她。窗外的月光照进来,照在那两枚刻着小王子和玫瑰的戒指上。她在我怀里睡着了,呼吸很轻,很匀。我没有睡,只是看着她。
我想,这辈子,就这样了。就这样,挺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