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声在窗外变得绵长而规律,像一层柔软的背景音,衬得屋内更加宁静。暖黄色的灯光从天花板洒下,笼罩着沙发上隔着一点距离坐着的两个人。我手里的马克杯温着掌心,水汽袅袅上升。
“刚才在便利店,你说你开车常听他的歌。你是……做什么工作的呀?感觉不像是来纯观光哦?”她捧着杯子,歪着头看我,眼睛里带着单纯的好奇。
我笑了笑,放下杯子。这个问题在北京常被问起,答案往往伴随着各种定义和标签。但在这里,在这个飘着百合花香和雨汽的夜晚,似乎可以说得更简单些。
“算是……搞音乐的。独立音乐人。”我斟酌了一下词句,“自己写歌,编曲,偶尔接点影视配乐的活儿,也在一些小场地演出。”
“哇!”她的眼睛瞬间睁得更圆了,闪着光,“真的假的?音乐人?好酷哦!”她的反应直接而热烈,带着一种毫无保留的欣赏,“那你一定超厉害的!会很多乐器吗?”
“主要是键盘和吉他,别的也摸一点,不精。”我被她看得有点不好意思,“其实就是自己喜欢,勉强能养活自己。”
“那已经很棒了好不好!”她的语气很认真,“做自己喜欢的事情,还能坚持下去,超难得的!不像我……”她声音低下去一点,指尖绕着杯口打转,“我在面包店工作啦,就是转角那间‘日光烘培’。”
“面包店很好啊,”我由衷地说,“每天都是面包刚出炉的香味,多幸福。”
“是啦,闻着是很幸福,做起来就……”她做了个揉面团的手势,“累死人了哦,尤其是早上。不过,看到客人买到喜欢的面包,开心地离开,也会觉得……嗯,还不错。”她笑了笑,有点腼腆,“很普通的工作啦。”
“能让人开心的工作,就不普通。”我说。
她抬眼看看我,嘴角的笑意深了些,似乎我的话让她感到安慰。
空气又安静了一瞬,只有雨声和远处偶尔传来的微弱机车声。话题好像暂时到了一个节点。我目光再次扫过她那个满满的书架,除了CD,还有很多艺术和设计类的书,还有不少插画绘本。
“那些画,”我指了指她工作台上散落的画稿,“是你画的?”
“啊,那个啊,”她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,脸微微红了一下,“随便画画的啦,兴趣而已。有时候失眠,或者心情……嗯,就会画一下。”
“画得很好。”我看到几张似乎是速写,线条流畅,人物动态捕捉得很生动。“很有感觉。”
“谢谢……”她声音更小了,显然不太习惯被夸奖这个,“就是乱画啦。”
为了不让她继续不好意思,我把话题转回音乐:“你书架上的CD,除了陶喆,好像还有很多别的。你都听什么类型的?”
提到音乐,她明显放松下来,眼睛也亮了:“我听得蛮杂的耶。华语流行当然听,但也很喜欢一些老的英文歌,摇滚、R&B、灵魂乐……啊!”
她忽然想起什么,从沙发上跳起来,几步走到书架前,弯腰翻找起来,马尾辫随着动作轻轻晃动。很快,她抽出一张有些年头的CD,封面上是一个色彩华丽、风格妖冶的男性形象。
“这个!Prince!你有听吗?”她转过身,举着CD,脸上是一种发现同好般的兴奋。
我愣住了。
Prince。
这个名字像一颗小小的石子投入心湖,荡开一圈圈复杂的涟漪。那不是大众流行偶像,尤其是在华语听众里,算是相当小众且品味独特的偏好。
“《Purple Rain》?”我看着那张熟悉的专辑封面,有些难以置信。
“对!就是《Purple Rain》!天哪!你也知道!”她几乎是雀跃着坐回沙发,这次距离不自觉地拉近了些,“我喜欢死他了!他的音乐,他的舞台,他那种……什么都敢尝试的疯狂!超有生命力的!”
她的眼睛亮得惊人,脸颊因为激动而泛着淡淡的红晕。那种找到珍贵共鸣的喜悦,纯粹而炽热,毫无掩饰地流淌出来。
我心里某个角落,被轻轻触动了。在北京的音乐圈子里,喜欢Prince或许能贴上“有品位”的标签,但更多时候是一种私密的、甚至带点孤芳自赏的爱好。很少能遇到这样,仅仅因为知道、喜欢同一个不那么大众的音乐人,就如此快乐分享的人。
“我知道。”我点点头,声音不自觉地放软,“《When Doves Cry》的前奏鼓点,是神作。《Kiss》的吉他 riff,简单到极致,也性感骄傲到极致。”我顿了顿,看着她的眼睛,慢慢说出我最喜欢的一首,“但我最常听的,可能是《Nothing Compares 2 U》。虽然Sinead O'Connor唱红了,但他的原版demo,那种痛苦和骄傲交织的质感……更击中我。”
她屏住了呼吸,直直地看着我,像是要把我这些话一字不漏地吃进去。然后,她重重地点头,用力到马尾辫都跟着晃动。
“对对对!就是那种感觉!他的demo版本,更……更私人,更赤裸裸的痛,但旋律又那么美。”她激动得有点语无伦次,“我以为只有我这么觉得!我朋友都说我怪,喜欢这种‘老古董’。”
“不是老古董,”我纠正她,语气认真,“是超越时间的经典。”
“没错!”她用力赞同,随即又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,“我今天话好多哦……但是,真的好难得遇到也喜欢Prince的人,还是从北京来的。”
“我也没想到。”我坦诚地说。这确实是此行最意外的收获之一,远比找到一家口碑好的夜市更重要。
我们之间那点因陌生而产生的无形隔阂,似乎在关于Prince的这几句对话里,悄然溶解了大半。接下来的时间,我们几乎忘了窗外的雨,也忘了时间的流逝。我们聊Prince的紫色狂想,聊他如何影响了一代音乐人;聊到兴头上,她甚至翻出笔记本电脑,找到一些罕见的现场视频,我们挤在沙发前一起看。屏幕的光映在我们脸上,变幻着色彩。
她告诉我,她喜欢在面包店早班结束后,戴着耳机听Prince的歌走路回家,觉得整个灰扑扑的街道都变得迷幻起来。我告诉她,我在北京的工作室编曲遇到瓶颈时,常会放Prince的歌获取能量,那种不受拘束的创造力总能刺激到我。
我们聊音乐,也聊由此蔓延开的生活碎片。她知道了我来自北京的胡同,我知道了她南投阿嬷家门前有棵巨大的玉兰树。她知道我为了一个编曲细节可以熬通宵,我知道她为了做出完美的可颂反复试验温度和时间。
雨势不知何时变小了,只剩下淅淅沥沥的尾声。夜已深,但谁都没有提休息的事。一种奇妙的、舒适的亲近感,在这个共享了音乐秘密的夜晚滋生、蔓延。仿佛我们并非刚刚认识几个小时,而是已经可以分享某些内心深处偏好的老朋友。
直到她不经意间打了个小小的哈欠,眼角渗出一点生理性的泪水,她才惊觉时间。
“啊!这么晚了!”她看了眼手机,惊呼,“你明天是不是还有行程?雨好像快停了。”
我望向窗外,雨丝确实细得几乎看不见了。街道被洗刷得发亮,倒映着路灯昏黄的光。
“嗯,是有点晚了。”我也意识到时间流逝。虽然意犹未尽,但确实该告辞了。“雨停了,我该回旅馆了。今晚……真的非常感谢。”
我站起身,她也跟着站起来。
“不会啦,我今晚也很开心。”她送我到玄关,看着我换鞋,拿起还有些潮湿的外套,“你真的认得路回去吗?要不要我再带你走一次?”
“放心,我记得。第三条巷子,红色铁门。”我复述了一遍。
“对。”她点点头,站在门内,暖黄的灯光从她身后漫出来,给她周身镀了层毛茸茸的光边。“那……晚安。祝你玩得开心。”
“晚安。”我看着她,认真地说,“谢谢你的苹果西打,还有……Prince。”
她又笑了,眼睛弯弯的:“不客气。路上小心哦。”
我拖起行李,转身走进潮湿清凉的夜色。楼道感应灯一层层亮起,又一层层熄灭。直到走出公寓楼,重新站在寂静的巷子里,我才轻轻呼出一口气。
空气里满是雨后清新的草木泥土气息,远处隐约传来几声狗吠。回头望,四楼那扇窗户还亮着温暖的灯光。
心里有种很满的感觉,不是饱胀,而是一种温润的充实。一场迷路,一场大雨,一罐苹果西打,一个关于Prince的话题。台北的这个夜晚,因为这些意外而又恰好的碎片,拼凑出一段柔软鲜活的记忆,和一个眼睛像糖霜黑葡萄的女孩。
我知道,我大概会记住这个夜晚,很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