窗外的梧桐叶被秋日的风卷着,在玻璃上轻轻叩了两下,又打着旋儿飘远。我抱着刚从书架上取下的《小王子》缩在靠窗的位置,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泛黄的书页,余光却总忍不住往斜前方的座位瞟。
张真源的侧脸在暖金色的夕阳里晕着柔和的光,他垂着眼,笔尖在笔记本上沙沙地写着什么,袖口挽到小臂,露出一截线条干净的手腕。下午三点的图书馆静得能听见翻书的声响,还有他偶尔抬手扶眼镜时,金属镜框碰撞桌面的轻响。
这是我们“意外”偶遇的第三天。
说是意外,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,从昨天在食堂看到他捧着考研英语真题埋头苦算开始,我今天特意提前半小时到了图书馆,在他常坐的位置对面,摆上了我的书和笔记本。
“《小王子》?”
清润的声音突然在头顶响起,我吓得手一抖,书差点滑到地上。抬头时,张真源正站在我桌前,手里拿着一瓶柠檬味的苏打水,嘴角弯着浅浅的笑意,“我还以为你会看专业相关的书。”
我慌忙把书拢到怀里,脸颊有点发烫,“就……就偶尔换换脑子。你不是在做真题吗?怎么过来了?”
“算完一套了,出来接水,顺便……”他顿了顿,目光落在我摊开的笔记本上,上面是我昨晚熬夜写的同人小说片段,主角的名字被我用涂改液盖住了大半,“顺便看看你在写什么,这么入神。”
我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,手忙脚乱地合上笔记本,“没什么!就是随便写写!”
张真源也不戳穿,只是把手里的苏打水往我桌上放了放,“看你半天没动了,应该渴了。这家的柠檬味还不错,不酸。”
瓶身带着他掌心的温度,隔着薄薄的塑料皮传过来,烫得我指尖发麻。我抬头看他,他已经拉过旁边的椅子坐下了,手里拿着一本《传播学概论》,却没有立刻翻开,而是侧过头,看着窗外渐渐沉下去的太阳。
“你考研是想考本校的传播系吗?”我憋了半天,终于找到一个话题。
他“嗯”了一声,指尖在书页上轻轻敲着,“对,一直对这个方向挺感兴趣的。”
“那你……平时训练那么忙,还有时间复习吗?”
这个问题问出口,我就有点后悔。时代少年团的行程有多满,我这个粉丝再清楚不过。连轴转的舞台、综艺、排练,能挤出时间坐在图书馆里安安静静看书,已经是很难得的事了。
张真源闻言,却笑了笑,转头看我,眼底的光比夕阳还要暖,“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嘛。而且,”他顿了顿,目光落在我脸上,“在这里复习,效率好像更高一点。”
我愣了愣,没反应过来他的意思。
他也没再多说,只是翻开了书,开始认真地看。阳光从他的发梢滑过,在书页上投下细碎的光斑。我看着他的侧脸,突然觉得,这样的时光,好像比任何一场演唱会都要珍贵。
我重新拿起《小王子》,却没看进去多少。脑子里全是刚才他说的那句话,还有他看向我时,眼里藏不住的笑意。
不知过了多久,我听见他合上书的声音。抬头时,夕阳已经落到了楼后面,天边染着一片粉紫色的晚霞。
“要走了吗?”我问。
“嗯,六点还有个线上会议。”他站起身,收拾着桌上的东西,“你呢?要一起走吗?”
我连忙点头,手忙脚乱地把书和笔记本塞进包里。背上包站起来时,才发现坐得太久,腿有点麻,踉跄了一下。
张真源眼疾手快地扶住了我的胳膊,“小心点。”
他的手掌很暖,力道刚刚好。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他掌心的纹路,还有他指尖传来的温度。我的脸又开始发烫,连忙站稳,“谢谢……”
“不客气。”他松开手,帮我拎了一下有点滑肩的书包带,“走吧,我送你到宿舍楼下。”
“不用不用,我自己可以的!”我连忙摆手,“你还要去开会呢,别耽误了。”
“没事,顺路。”他笑了笑,率先往外走。
我只好跟在他身后。
走出图书馆,晚风带着梧桐叶的清香吹过来,吹散了些许燥热。路上的行人不多,大多是牵着手散步的情侣。我跟在张真源身边,看着他挺拔的背影,心里像揣了一只小兔子,怦怦直跳。
“你写的是同人小说吗?”
突然,他开口问道。
我脚步一顿,差点再次绊倒。“你……你怎么知道?”
他转头看我,眼里带着狡黠的笑意,“刚才你合笔记本的时候,我看到了‘张真源’三个字,虽然被涂掉了,但还是能看出来。”
我的脸瞬间红透了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“对不起!我不是故意的!我就是……就是随便写写!”
我紧张得语无伦次,生怕他会觉得我是个奇怪的粉丝,甚至会反感。
可张真源却停下脚步,认真地看着我,“写的是什么故事?”
我愣住了,没想到他会这么问。
“就是……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,和……和喜欢的人,一起在图书馆看书,然后……然后慢慢靠近的故事。”我低着头,声音小得像蚊子叫。
说完,我偷偷抬眼看他,却撞进了他含笑的眸子里。
“听起来,”他顿了顿,嘴角的笑意更深了,“和我们现在的样子,有点像。”
我的心跳骤然加速,血液好像瞬间冲到了头顶。我看着他,看着他眼里的晚霞,看着他唇边藏不住的温柔,一时间,竟忘了该说什么。
他伸出手,轻轻揉了揉我的头发,动作自然又亲昵。“写吧,我很期待后续。”
晚风再次吹过,卷起几片梧桐叶,落在我们脚边。远处的路灯亮了起来,暖黄色的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。
我看着他,突然觉得,原来童话里的故事,真的会照进现实。
走到宿舍楼下,我停下脚步,“谢谢你送我回来。”
“不客气。”他站在台阶下,抬头看我,“明天……图书馆见?”
我用力点头,眼里的笑意藏不住,“嗯!明天见!”
“好。”他笑了笑,转身挥手,“我走了,记得喝那瓶苏打水。”
“知道了!”
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路的尽头,才转身跑上楼。
回到宿舍,我扑到床上,抱着枕头滚了好几圈。脸颊还是烫的,心跳也依旧很快。
我拿出手机,点开和闺蜜的聊天框,手指飞快地敲着:
我好像,真的和张真源,在谈恋爱了!
发送完,我又想起他刚才说的话,连忙爬起来,翻开笔记本。在那篇未完的同人小说后面,一笔一划地写下:
第四章,图书馆的落日照影,他说,期待后续。
窗外的晚霞还没散尽,风里带着甜甜的味道。我看着笔记本上的字迹,忍不住笑出了声。
原来,喜欢一个人,真的会让每一个平凡的日子,都变得闪闪发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