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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旬残躯化灵胎

金蚕血种记

夕阳的余晖透过破旧的窗棂,照在侯虾仁布满皱纹的脸上。他蜷缩在冰冷的土炕上,咳嗽声像破旧的风箱般断断续续,每一次起伏都牵扯着浑身的酸痛。炕角堆着几件打满补丁的粗布衣,屋角的米缸早已见了底,只有一只豁口的陶碗里还剩小半碗浑浊的米汤。

“九十春了啊……”侯虾仁喃喃自语,枯瘦的手指在炕席上摩挲着。他这辈子就像地里的野草,拼尽全力想往上长,却总被命运的石头压得喘不过气。年轻时家里穷得叮当响,别说彩礼,连顿饱饭都吃不上。四邻的姑娘见了他就躲,媒人踏破了门槛,说的却都是“你家这条件,怕是难啊”。后来他索性断了念想,一门心思攒钱,起早贪黑去山里采药、去河边捕鱼,把铜板一个个抠下来,藏进后山那处隐秘的古洞里。

他总想着,等攒够了钱,盖两间瓦房,说不定能娶个老实本分的媳妇,延续侯家香火。可光阴如棱,转眼从青丝到白发,钱攒了些,人却老了,孤孤单单守着这间破屋,连个端水的人都没有。更让他耿耿于怀的是,祖上曾是侯门,传到他这辈却败落得如此彻底,连个姓侯的后人都快没了。夜里睡不着时,他总对着屋顶的破洞叹气,觉得对不起列祖列宗。

前几日,他感觉大限将至,强撑着最后一口气爬进古洞。那洞是他年轻时偶然发现的,深不见底,洞壁上刻着奇怪的纹路。他藏钱的石匣旁,不知何时多了一本泛黄的册子,封面用朱砂写着“仙符册”三个古字。册子上的字他大半不认识,只看懂了几幅图画和零星的注解——竟是一门能让人脱胎换骨的秘术,需以残躯为引,炼化金蚕血神种,再借母体灵胎重生。

“老天爷是嫌我苦还没受够,还是给我留了条活路?”侯虾仁笑了,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。若是能重生,他定要重振侯家声威!他按册中所说,将积攒半生的家资——那几十锭银子、几百个铜板,连同几件舍不得穿的新衣裳,都堆在洞中央,然后盘膝坐下,咬破指尖,将血滴在仙符册上。

册子骤然爆发出刺目的红光,无数符文从纸上飞出,钻进他的七窍。侯虾仁只觉得浑身像被烈火焚烧,骨骼咔咔作响,皮肤寸寸裂开,元神却在剧痛中变得异常清明。他能感觉到体内的精血在凝聚,化作一颗豌豆大小的血珠,元神被这血珠包裹着,渐渐沉入丹田。

“身化金蚕血神种,元神入胎换新颜……”他默念着口诀,残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,最后像个空壳般倒在地上,骨骼化作金色的液体,渗入泥土。而丹田处的血珠外,忽然冒出细密的金丝,在昏暗的洞中闪烁着微光,像极了即将破壳的蚕卵。

不知过了多久,洞外传来第一声鸡鸣。金丝忽然剧烈颤动,随着一道金光冲天而起,洞顶的岩石瞬间崩裂。阳光倾泻而入,照在金丝上,竟引来了漫天金雷,咔嚓作响。空中的乌云被染成诡异的血红,方圆千里的草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,仿佛所有生机都被那金光吸走了。

金光散去时,原地只剩下一寸长短的“灵儿”——那是侯虾仁的元神与血种融合后的形态,通体赤红,拖着几缕金丝,像个小小的蚕宝宝,却长着一双灵动的眼睛。他晃了晃身子,感受着前所未有的轻盈,拍了拍翅膀般的金丝,朝着洞外飞去。

“寻缘母,入灵胎,重振侯庭……”灵儿的声音细若蚊蚋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。他循着仙符册的指引,朝着阳气最盛、命格最合且带有侯氏血脉气息的方向飞去。

三日后,一条清澈的江溪边,灵儿停在一棵垂柳的枝条上,眼睛瞪得溜圆。

溪边蹲着个年轻女子,正低头清洗着一筐芋头。她穿着件靛蓝色的粗布衣裳,袖口卷到小臂,露出白皙结实的胳膊。阳光照在她脸上,能看到细密的绒毛,天庭饱满得像刚剥壳的鸡蛋,下颌线圆润却不失棱角——正是仙符册上所说的“地圆方”。她鼻梁挺直,耳垂厚实,最显眼的是微微隆起的小腹,不是臃肿,倒像是藏着股生生不息的气。更让灵儿心头一震的是,她身上隐约飘来一丝与自己同源的气息,那是侯家血脉独有的印记。

“就是她了!还是侯家人!”灵儿心里一阵狂喜。这女子不仅命格合宜,竟是本家,将来生下的孩子天生就带着侯姓,省去多少麻烦!看她洗芋头时麻利的动作,就知道是个体壮勤快的,定能把他养得健壮,更重要的是,她身上那股沉稳的气息,让他觉得能托住侯家复兴的气运。

女子名叫侯秀娥,是邻村侯家坳的姑娘,论辈分,该算侯虾仁的远房侄孙女。她今年十九岁,还没嫁人。家里爹娘急着给她找婆家,可她总说想再帮家里多干两年活,这事儿就拖了下来。侯家坳的侯氏一族早已没落,与侯虾仁这一脉断了往来,日子过得比普通农户还紧巴。

眼看太阳落山,晚霞染红了半边天,侯秀娥收拾好芋头,挎着篮子往家走。灵儿悄悄跟在她身后,看着她走路时稳健的步伐,心里越发满意。等到夜深人静,侯秀娥躺在自家厢房的床上熟睡时,灵儿猛地化作一道金雷,“嗖”地钻进了她的胞宫。

刚一进去,灵儿就感觉暖洋洋的,像泡在温水里。他连忙蜷起身子,小手(虽然还没成型,却有了意识)翻出仙符册里记的法诀,口中默念着只有自己能听懂的真仙言。体表的金丝渐渐化作蚕茧般的薄膜,将他裹在中央。在这里,他能清晰地感受到母体血脉中那丝熟悉的侯氏气息,像找到了根的浮萍,安稳得让人心安。

接下来的日子,灵儿在娘胎里过得格外自在。白天吸收日光精华,浑身暖洋洋的发红;夜里借月光化丝,金丝在胎中轻轻飘荡。他能感觉到侯秀娥每日劳作的辛苦,却也能感觉到她对腹中生命的默默呵护——她总会在累了的时候,轻轻抚摸着肚子,低声说句“孩儿啊,跟娘一起加油”。

可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,麻烦就来了。

侯秀娥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,这在没出嫁的姑娘身上,简直是惊天丑闻。她爹娘发现时,气得浑身发抖,抄起门后的木棍就打了过来。

“你这个不知廉耻的东西!说!是谁的野种!”侯父气得眼睛发红,木棍带着风声砸向她的后背。他这辈子最看重侯家脸面,哪怕早已败落,也容不得女儿如此“玷污”门楣。

侯秀娥抱着肚子,疼得眼泪直流,却倔强地不肯低头:“爹,我没有!我不知道怎么回事,就是……就是突然怀上了……”

“还敢狡辩!”侯母在一旁哭哭啼啼,“我们侯家的脸都被你丢尽了!你让我和你爹往后怎么在村里抬头!”

就在这时,娘胎里的灵儿怒了。他虽然还没成形,却已有了前世侯虾仁的记忆和今生的傲气。他猛地运起灵力,声音竟直接传到了侯秀娥的脑海里:“娘!别怕!我乃侯家仙人胎,是来重振门楣的!这点苦算什么?名声算什么?将来我定能让咱们侯家扬眉吐气,让你享福!”

侯秀娥浑身一震,仿佛听到了天籁。她忽然挺直了腰板,对着爹娘喊道:“这孩子是仙人送来的!他说他是侯家的种,能让咱家振兴!你们要是再打我,伤了他,将来后悔都来不及!”

她爹娘被她这突如其来的气势吓了一跳,手里的木棍停在半空。村里老人常说,侯家祖上是出过贵人的,难不成是列祖列宗显灵了?

虽然后来爹娘没再动手,可村里的闲言碎语却没断过。孩子们追着侯秀娥喊“不要脸”,妇女们见了她就指指点点。侯秀娥咬着牙忍了,因为她总能听到肚子里那个小小的声音在安慰她:“娘,等我出来,就让他们好看。我是侯家的种,不能让人看扁了。”她每日照旧下地干活,只是对肚子的保护越发细心,仿佛那是侯家唯一的希望。

十月怀胎,一朝分娩。

那天夜里,侯家坳电闪雷鸣,一道金光从侯秀娥的屋顶冲天而起,照亮了整个村子。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,灵儿降生了。

可他落地时,根本不像个刚出生的婴儿。他稳稳地站在炕上,虽然个子小,却眼神凌厉,神目扫过围拢过来的众人,带着一股天生的威严——那是侯门血脉里藏着的傲气。

“我要读书。”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,声音清亮,根本不像婴儿的啼哭。他知道,想重振侯庭,得先有学问打底。

侯秀娥抱着他,又惊又喜,眼泪止不住地流。侯父侯母面面相觑,看着这孩子异于常人的模样,终于相信或许真是列祖列宗显灵,这孩子说不定真是侯家的希望。

日子一天天过去,灵儿长得飞快。一岁会跑,两岁能说会道,三岁时看着比八岁的孩子还壮实。有一次,村里的壮汉们比试力气,他走过去,单手就把两百斤的石碾子举了起来,脸不红气不喘,惊得众人目瞪口呆。他还能纵身一跃,跳上百丈高的山岗,偶尔兴起,还会化作一道金光在天上飞一圈,吓得村里的鸡鸭乱飞。

“这孩子……真是侯家祖上送来的仙童啊……”村里人渐渐变了态度,从鄙夷变成了敬畏,还有些沾亲带故的侯氏族人,开始主动上门巴结,想沾点仙气。

灵儿却没忘前世的嘱托和今生的目标。他记得后山古洞里侯虾仁藏的家资,那是侯家复兴的第一笔本钱。趁着一个月夜,他化作金光飞进古洞,将那些银子、铜板都取了出来,藏在侯家的地窖里。

“娘,以后咱家不缺钱了。这些是侯家先人的积蓄,现在该派上用场了。”他把一锭银子递给侯秀娥,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。

侯秀娥摸着银子,手都在抖:“儿啊,这些钱……”

“您放心花,将来我会赚更多,不仅要让您过上好日子,还要把侯家的牌子重新立起来。”灵儿眨眨眼,眼神里满是笃定。

四岁那年,灵儿嫌村里的私塾教得太慢,就缠着侯秀娥要去镇上。他在闹市租了个小铺面,卖起了面、豆花和包子。每天天不亮就起床,自己磨豆浆、发面、调馅料,忙得团团转,却从不肯让侯秀娥帮忙。

“娘,你歇着就行,花我的钱。”他把每天赚的铜板仔细数好,交给侯秀娥存起来。不到半年,他就赚了不少钱,把侯家的破屋翻新成了青砖瓦房。他心里盘算着,这只是开始,将来要盖的,是比祖上更气派的侯府。

周围的商户看着眼馋,有人想找茬,都被他不动声色地解决了。有个地痞想来收保护费,被他轻轻一推就飞出去三丈远,从此再没人敢来捣乱。他知道,想成大事,得有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实力。

六岁那年,灵儿听说县里有个举人老爷,家里藏着很多书。他跑去跟举人老爷打赌,说自己能背出《论语》《孟子》,还能讲解其中的道理。举人老爷不信,当场考他,结果灵儿对答如流,甚至有自己独到的见解,把举人老爷惊得直呼“神童”。后来他又自学了大学课程,觉得旧书翻来覆去没意思,才停了生意,准备去更远的地方求学。他给自己取了个名字,叫侯金蚕,既纪念那金蚕血神种,也时刻提醒自己是侯家的子孙。

十八岁那年,侯金蚕已经长成了个高大俊朗的青年。他拿着攒下的百万家资,走进了清华园。在大学里,他不仅学习文化课,更没放下仙符册上的神功,每天天不亮就去操场练功,身手越发了得。他知道,文武双全,才能在这个时代站稳脚跟,才能实现重振侯庭的抱负。

毕业后,侯金蚕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外的决定——从军。

“我要去军营,”他对前来送行的侯秀娥说,“前世侯家没能为国效力,今生我要用这双手,持枪作笔,给万里河山添上几笔亮色,也为侯家挣下新的功勋。”

侯秀娥看着儿子眼中的光芒,想起他刚降生时那声“我要读书”,想起他三岁举石碾、六岁开铺子的模样,笑着点了点头:“娘等着你建功立业的好消息,等着你把侯家的荣光找回来。”

军营里,侯金蚕的表现让所有人震惊。他力能扛鼎,身手敏捷,一百个士兵都近不了他的身。演习时,他总能想出奇招,带领队伍屡战屡胜。长官拍着他的肩膀说:“侯金蚕,你小子真是块从军的好料!”

可侯金蚕心里还有更远大的目标。他记得仙符册里提到,他的血脉与“侯庭”渊源极深,侯家坳和自己这一脉之外,或许还有更显赫的旁支留存,那位与侯庭有关的“姑母”说不定就在某个地方。他不仅要在军中闯出一片天,还要找到这位姑母,让侯家的血脉重新汇聚,让“侯庭子”的名号响彻天下。

夕阳下,侯金蚕站在训练场上,手中的长枪在晚霞中泛着金光。他想起九旬残躯在古洞中的不甘,想起江溪边母亲清洗芋头的身影,想起自己在娘胎里许下的诺言。

“等着吧,”他握紧长枪,目光望向远方的山河,“这一世,我侯金蚕定要让侯家重现辉煌,不负先祖,不负娘亲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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