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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色蕾丝丑衣服

许鑫蓁(九尾):尾尖的糖

那女的长什么样她已经记不清了。

毕竟人类的潜意识会自动屏蔽垃圾信息,这是大脑的自我保护机制。

但她清楚地记得——那个人穿着一件粉色的、带蕾丝边的、丑得令人发指的上衣。

粉色的。

不是那种淡淡的、温柔的樱花粉,是那种刺眼的、扎眼的、像荧光笔一样的亮粉色。

带蕾丝边的——不是那种精致的小蕾丝,是那种廉价的、大面积的、像窗帘布一样的透视蕾丝。

仿佛是从某个城乡结合部的夜市地摊上,用十块钱三件的价格淘来的滞销货,上面可能还印着Hello Kitty的盗版图案,那只Hello Kitty的脸可能还是歪的,眼睛一大一小,胡须一长一短,像是在对全世界做鬼脸。

丑。

丑得令人发指。

丑到天理难容。

丑到看一眼都能做三天噩梦、连孟婆都要摇头的那种。

简直是视觉污染,是行走的市容破坏事件,是时尚界的核弹,炸完之后寸草不生。

温阮在梦里气得差点脑溢血,血压直接飙到一百八。

内心疯狂咆哮,那声音大得整个梦境都在震动:

就这?你就为了这么一个穿粉色蕾丝丑衣服的女人跟我分手?许鑫蓁你的审美是被狗吃了吗?还是说你在外面受了什么刺激,导致视网膜出现了严重病变,看谁都像行走的灾难现场?你是被什么脏东西附身了吗?你以前不是这样的!你以前说我穿白色像仙女,穿黑色像小寡妇——虽然那个比喻也很离谱,但至少证明你的审美还在人类范畴!现在呢?你告诉我这个女人好看?你告诉我这件衣服好看?你是认真的吗?你要不要去医院挂个号查查脑子?还是说你的眼睛被对面辅助的二技能闪瞎了?

我温阮虽然不是什么绝世美女,不是天仙下凡,不是那种走在大街上让人回头撞电线杆的类型,但好歹也比那件衣服好看一万倍吧!一万倍!我随便穿个麻袋都比你找的那个女人强吧!你到底图她什么?图她衣服便宜?图她审美独特?图她能把Hello Kitty穿出城乡结合部的气质?

然后更离谱的来了。

梦里的温阮没有哭,没有闹,没有像她现实里那样——摔门、冷战、发消息说“我现在就去楼下便利店找个帅哥睡觉”。

她没有。

她展现出了影后级别的演技,奥斯卡都欠她一座小金人。

她把书店的钥匙还给他——动作干脆利落,像是把一张用过的纸巾丢进垃圾桶,毫不留恋。

虽然她也不知道许鑫蓁为什么要拿书店钥匙,难道梦里他也想开书店装文艺青年,然后靠脸卖书吗?

他连《百年孤独》和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都分不清,他开书店?

他是去书店睡觉的吧。

但梦里的逻辑就是这样,没有道理可讲。

她说了句“祝你幸福”,四个字,咬着牙说的,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,但面上连眉头都没皱一下。

转身就走。

背影潇洒得像个即将去炸碉堡的侠女,就差在背后贴个“生人勿近,熟人滚远点”的标签,再配上一段悲壮的BGM,可以直接拿去做英雄电影的预告片。

然后镜头一转。

她躲在巷子里。

那个巷子又窄又暗,墙上长满了青苔,地上有积水,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霉味。

她蹲在墙角,哭成了狗。

那个惨啊。

天上下着暴雨。

不是那种温柔的、淅淅沥沥的小雨,是那种专门针对失恋人士的冰雹雨。

雨点砸在地上溅起水花,砸在她身上砸得生疼。

每一滴雨都像在嘲笑她的失败——你看你,许鑫蓁不要你了,你连哭都要躲在巷子里哭,连个正大光明哭的地方都没有。

她蹲在墙角,抱着膝盖,把脸埋在臂弯里,雨水混着眼泪往下流。头发湿了,贴在脸上。

衣服湿了,贴在身上。整个人湿透了,还在发抖,像只被遗弃的小流浪猫。

不是那种可爱的小奶猫,是那种没人要的橘猫,因为太能吃被赶出来的那种,缩在纸箱子里瑟瑟发抖,路过的人看都不看一眼。

而另一边,那个该死的许鑫蓁已经和那个粉色蕾丝女在一起了。

梦里还特意给她放了个高清特写——他们的幸福生活蒙太奇,配上柔光滤镜和甜甜的背景音乐,像是偶像剧的宣传片。

一起吃饭——许鑫蓁给她夹菜,夹的可乐鸡翅,动作温柔得不像他。

他对她笑,笑得眼睛弯弯的,跟对她笑的时候一模一样。

一起逛街——两个人并肩走在商场里,那个女的挽着他的手臂,他没有甩开,没有把手抽出来,甚至低头跟她说了什么,那个女的笑得花枝乱颤。

一起打游戏——双排,她玩辅助,他玩射手。

他给她让人头,给她打蓝buff,给她发“谢谢”的表情。

温阮的潜意识终于忍无可忍了。

太假了。

假到令人发指。

假到挑战人类逻辑底线,假到牛顿的棺材板都压不住了,假到爱因斯坦要从坟墓里爬出来研究这个梦的物理定律。

首先,许鑫蓁吃饭嘴刁得要死。

他对食物的挑剔程度,堪比美食评论家对米其林餐厅的打分标准。

外面的饭他只挑刺,咸了淡了油大了肉老了,每次吃完都要点评一番,像个退休老干部。

除了她做的可乐鸡翅,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“好吃”两个字。

跟别人吃饭,他能吃出什么味来?

他能对着别人的脸说出“好吃”两个字吗?

不可能。

他那张嘴,除了她,没有人能伺候。

其次,他逛街从来不超过二十分钟就会喊累。

走两步就要找椅子坐着玩手机,像一只不想遛弯的狗。

他跟谁逛能逛得下去?他能跟别人手挽手走完整条街?

做梦吧。

他最多走十分钟就会说“找个地方坐坐”,然后掏出手机开始打排位,把别人晾在旁边。

最后,打游戏。

他的辅助只能是她。

别人的辅助——他早开麦骂人了。上次五排的时候,有个路人选了蔡文姬跟着他,他没有开麦,但他的脸臭得全世界都能看到。

他在队伍频道打了一行字:

“蔡文姬你去找射手,别跟我。”

那局打完他给温阮发消息:

“刚才那把的蔡文姬跟你差了一百个钎城。”

他跟别人双排?他能忍住不骂人?他能不发脾气?他能不把那个辅助骂到挂机?

但梦里的温阮没有这个理智。

她不是在用逻辑分析这个梦的真假,她是在用感情感受这个梦的痛。

它不需要逻辑,它只需要在她心里挖一个洞,然后往里面倒冰水——就够了。

她只是哭。

哭得越来越大声,一边哭一边想。

我对他那么好,我给他做饭、给他洗袜子——洗袜子是真的(?偶尔吧),他那个人袜子乱丢,每次洗完澡直接把袜子扔在地上,她看不下去,一只一只捡起来,搓干净晾好叠好放在他的抽屉里;给他织围巾——还不止一次;给他写战术便利贴——贴在电脑屏幕旁边,写的是“别上头”“多看小地图”“对面打野可能在蹲你”。

她做了这么多。

越想越委屈。

委屈到像是有人把她的心掏出来拧了一下,拧完又塞回去,再拧一下。

简直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,连路边的流浪狗都要停下来同情地看她一眼,然后叹口气走开。

然后她就哭醒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