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野第一次见洛清夏,是在城郊的福利院。
那年他二十七,刚从部队退下来,浑身带着未褪的戾气,头发下的眉眼冷漠,狼尾被他随手扎在脑后,碎发凌乱地贴在脖颈,穿着件你有商务性的西装,往门口一站,感觉和福利院是两个图层。院长陪着笑把他往里引,说他要领养的孩子在院子里看书。
顾野寻着方向望过去,就看见黄桷树下的石凳上坐着个大约十七岁的少年。
洛清夏穿着一身干净的白衬衫,长发松松地用根素色发带束着,垂落的发丝遮住了小半张脸,露出的下颌线清隽又单薄。他捧着本旧书,指尖细细的,阳光落在他发梢上,晕开一层柔和的绒光,整个人好看得像幅画。
这孩子跟他顾野,是两个世界的人。
顾野本没打算领养什么孩子,是好友出国前托他照顾这孩子,说洛清夏父母早逝,性子又冷,怕他在福利院受欺负。他想着不过是添双筷子的事,就应了下来。
可真把人领回家,顾野才发现,这哪是添双筷子,分明是往他这冷淡的日子里,硬生生射进来的一束阳光。
洛清夏话少,却心细。顾野工作后失眠,夜里总在阳台抽烟,洛清夏就会端来一杯温牛奶,放在他手边,不说什么,只是陪他站一会儿,晚风拂过,带着少年身上淡淡的柑橘洗衣液的香味,竟能让他紧绷的神经松快几分。顾野性子暴躁,训人的时候低气压大的能压死人,洛清夏从不躲,只是垂着眼看他,等他气消了,才轻声说:“哥,别气了,伤身体。”
那声“哥”,叫得顾野心尖一颤,浑身的火气都没了去处。
他开始学着收敛脾气。不再说脏话,不再把脚翘在茶几上,甚至会对着镜子,笨拙地整理自己的狼尾,生怕吓到那只怯生生的小兔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