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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教过你的

无岸集:一章一世界

永安三十一年,秋。

雁门关外的风,卷着黄沙,刮得人脸颊生疼。

沈知意跪在刑场的断头台上,双手被粗麻绳缚在身后,掌心的旧疤被磨得发烫,那是三年前,谢珩用一把匕首,亲手刻下的印记。

刑场四周,是密密麻麻的北狄兵。他们穿着玄色的铠甲,脸上带着戏谑的笑,看着这个曾经让北狄闻风丧胆的女将军,如今沦为阶下囚,像看一只垂死挣扎的困兽。

沈知意的目光,穿过层层兵甲,落在高台之上。

那里站着一个男人。

一身月白锦袍,墨发玉冠,身姿挺拔如松。他是大胤的使臣,也是她的师兄,谢珩。

此刻,他正垂着眼,慢条斯理地擦拭着一把匕首。匕首的鞘是鲛绡所制,泛着淡淡的珠光,刀柄上嵌着一颗鸽血红的宝石,在秋日的阳光下,折射出刺目的光。

那把匕首,名唤“刺骨”。

是当年,她及笄礼时,他亲手赠予她的。

那时,他还是太子太傅的得意门生,她还是镇国公府的嫡小姐。桃花树下,他握着她的手,将匕首塞进她掌心,声音温柔得能掐出水来:“知意,这把刺骨,是我亲手锻造的。它锋利无比,却也最懂人心。”

他执起她的指尖,轻轻划过匕首的刃,一丝血珠渗出来,他却笑着,用指腹擦去:“刀刺这里最疼。”

他的手指,点在她的心口,那里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,“我教过你的。”

那时的风,是暖的,桃花瓣落在他的发间,他的眼底盛着星光,像极了她此生见过的,最温柔的月色。

沈知意以为,他们会这样,岁岁年年,桃花树下,执手相看。

可她忘了,谢珩的心里,从来不止有儿女情长,还有万里江山。

三年前,镇国公府遭人诬陷,通敌叛国。一夜之间,火光冲天,昔日荣光赫赫的府邸,化为一片焦土。父亲被斩于闹市,兄长战死沙场,唯有她,被谢珩藏在东宫的密室里,躲过了一劫。

那日,密室里阴暗潮湿,他握着她的手,掌心的温度烫得她心慌。他说:“知意,别怕,有我在。我一定会查清真相,还沈家一个清白。”

她信了。

她看着他眼底的坚定,看着他为她奔波劳碌,看着他日渐憔悴的脸,以为这便是此生的依靠。

直到那一日,她在他的书房里,看见了一封密信。

信是北狄太子写来的,上面只有寥寥数语:“谢先生妙计,沈家已除,太子之位,指日可待。待事成之日,北狄愿与大胤永结秦晋之好。”

信纸的右下角,是谢珩的字迹,一笔一划,苍劲有力:“诺。”

沈知意的世界,轰然崩塌。

原来,沈家的覆灭,是他一手策划。原来,他的温柔,他的承诺,不过是一场精心编织的骗局。原来,他接近她,从来都不是因为喜欢,而是因为镇国公手握重兵,是他夺嫡路上最大的绊脚石。

她拿着密信,冲进书房,质问他。

他没有否认。

他只是垂着眼,看着她,眼底没有一丝波澜,只有一片冰冷的死寂。“知意,”他说,“成大事者,不拘小节。沈家挡了我的路,只能如此。”

“那我呢?”她的声音颤抖,泪水砸在密信上,晕开了墨迹,“我在你心里,又算什么?”

他沉默了片刻,缓缓抬起手,指尖抚上她的心口,那里,是他当年教她握刀的地方。“这里,”他的声音很轻,却像一把冰锥,狠狠扎进她的心里,“刀刺这里最疼。我教过你的。”

话音落,他手中的匕首,划破了她的掌心。

血,汩汩地流出来,染红了他洁白的衣袖。

他看着她苍白的脸,看着她眼底的绝望,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笑,那笑意里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怜悯。

“沈知意,”他说,“你不该生在镇国公府。”

那日之后,她逃出了东宫。

她隐姓埋名,女扮男装,投身军营。凭借着父亲教的兵法,兄长传的枪法,还有那把刻着“刺骨”的匕首,她在战场上屡立奇功,三年时间,从一个无名小卒,成了镇守雁门关的女将军。

她以为,她可以用战功,洗刷沈家的冤屈。

可她忘了,谢珩早已步步为营,权倾朝野。

永安三十一年,春。

北狄大举进犯,谢珩以监军的身份,来到雁门关。

他还是那般温润如玉,看着她的目光,带着一丝复杂的情绪。“知意,”他唤她,声音里带着一丝叹息,“三年不见,你变了好多。”

她握着刺骨,指尖发白,冷冷地看着他:“谢大人,别来无恙。”

他笑了笑,走到她面前,抬手想拂去她鬓角的沙尘,却被她偏头躲开。“知意,”他说,“沈家的冤屈,我可以帮你洗刷。只要你……”

“只要我什么?”她打断他,眼底满是嘲讽,“只要我帮你夺嫡?只要我助你登上太子之位?谢珩,你把我沈知意,当成什么了?”

他的脸色沉了下来,眼底的温柔,瞬间被冰冷取代。“沈知意,”他说,“别给脸不要脸。”

那一日,他们不欢而散。

她以为,这只是他们之间的恩怨,却没想到,这是一场更大的阴谋。

北狄的军队,像是长了眼睛,总能避开雁门关的防线。她领兵追击,却一次次落入圈套。粮草被烧,援军被截,雁门关的守军,越来越少。

直到那日,她中了北狄的埋伏,身陷重围。

她握着刺骨,杀红了眼。刀刃划破敌人的喉咙,鲜血溅在她的脸上,温热的,带着一股腥甜的味道。她看着身边的士兵一个个倒下,看着北狄的兵将一步步逼近,眼底的光,一点点熄灭。

就在这时,谢珩来了。

他骑着一匹白马,一身月白锦袍,在黄沙漫天的战场上,格外显眼。他抬手,示意北狄的兵将停手。“知意,”他说,“投降吧。”

她看着他,笑了,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。“谢珩,”她说,“你终究还是来了。这场戏,你演得真好。”

他没有说话,只是看着她,眼底的情绪,复杂得让人看不懂。

“沈家的冤屈,是你造的。雁门关的危机,是你设的局。”她一步步走向他,手中的刺骨,泛着冷冽的光,“你接近我,利用我,毁了我的家,现在,又要毁了我的国?”

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,想说什么,却终究没有开口。

“你说,刀刺这里最疼。”她抬手,指着自己的心口,那里,是三年前他刻下伤疤的地方,“我一直记得。”

话音落,她猛地举起刺骨,朝着自己的心口刺去。

她以为,这样,就能解脱了。

可就在匕首即将刺入皮肉的那一刻,谢珩猛地冲了过来,握住了她的手腕。他的力气很大,捏得她的骨头生疼。“沈知意,”他的声音沙哑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,“你疯了?”

“我没疯。”她看着他,眼底一片死寂,“我只是不想再被你利用了。”

他看着她苍白的脸,看着她眼底的绝望,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,疼得他喘不过气来。“知意,”他说,“不是你想的那样。”

“那是怎样?”她冷笑,“难道是北狄逼你的?难道是有人拿刀架在你的脖子上,逼你陷害沈家?谢珩,收起你那套惺惺作态的把戏吧,我已经不是三年前那个,会被你几句甜言蜜语哄得团团转的沈知意了。”

他看着她,沉默了很久。

久到北狄的风吹过,卷起他的衣袍,露出腰间的一块玉佩。

那是一块双鱼玉佩,一半刻着“珩”,一半刻着“意”。

是当年,她亲手雕的,送给他的生辰礼。

她的目光,落在那块玉佩上,眼底的泪,终于忍不住,汹涌而出。

“你还留着它做什么?”她的声音哽咽,“留着它,提醒你自己,你曾经骗过一个多么愚蠢的女人吗?”

他没有回答。

他只是猛地将她拉进怀里,紧紧地抱着她。她的身子很轻,很凉,像一片快要凋零的秋叶。他能闻到她发间的沙尘味,还有一丝淡淡的血腥味。

“知意,”他的声音,带着一丝从未有过的脆弱,“等我,等我把一切都结束了,我会给你一个交代。”

他松开她,转身对着北狄的兵将,厉声喝道:“还不快退下!”

北狄的兵将面面相觑,最终,还是缓缓退了下去。

他看着她,眼底满是疲惫:“知意,跟我走。”

她没有动。

她看着他,看着他眼底的红血丝,看着他苍白的脸,突然觉得,眼前的这个男人,很陌生。

陌生到,她看不懂他的任何情绪。

就在这时,一支冷箭,破空而来。

箭尖闪着寒光,直指谢珩的后心。

沈知意的瞳孔猛地收缩,几乎是本能地,她推开了谢珩。

箭,深深刺入了她的后背。

剧痛,瞬间席卷了她的四肢百骸。她看着谢珩惊愕的脸,看着他眼底的恐慌,突然笑了。

“你看,”她说,“刀刺这里最疼。”

她抬手,指着自己的心口,那里,离心脏只有一寸的距离。

“我教过你的。”

谢珩的脸,瞬间变得惨白。他冲过来,抱住她,声音里带着一丝哭腔:“知意,你傻不傻?你为什么要替我挡箭?”

她看着他,眼底的光,一点点涣散。“谢珩,”她说,“我恨你……可是,我好像……还是有点喜欢你。”

她的手,缓缓垂了下去。

手中的刺骨,掉落在地上,发出清脆的响声。

谢珩抱着她,跪在黄沙漫天的战场上,像一尊雕塑。

北狄的风,卷着他的哭声,传遍了整个雁门关。

没有人知道,那支冷箭,是北狄太子射的。

没有人知道,谢珩接近北狄太子,从来都不是为了夺嫡,而是为了获取北狄的兵力部署,为了将北狄一网打尽。

没有人知道,他陷害沈家,是为了保护她。镇国公手握重兵,早已被皇帝猜忌,若不是他抢先一步,沈家的下场,会比现在惨烈百倍。

没有人知道,他留着那块双鱼玉佩,是因为,那是他此生,唯一的念想。

没有人知道,他说的“刀刺这里最疼”,不是教她杀人,而是教她,如何保护自己。因为那里,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,也是最容易致命的地方。

永安三十一年,冬。

谢珩率领大军,平定北狄叛乱。北狄太子被斩于阵前,北狄俯首称臣,年年进贡,岁岁来朝。

他班师回朝,面见皇帝。

金銮殿上,他呈上北狄太子的首级,还有一封密信。信里,是北狄与朝中奸臣勾结的证据。

皇帝龙颜大悦,欲封他为太子。

可他,却跪在地上,叩首不起。

“陛下,”他说,“臣有一事,请陛下恩准。”

“爱卿请讲。”

“臣愿辞去所有官职,为镇国公府平反,为沈氏满门,守灵三年。”

皇帝沉默了片刻,终究是点了头。

镇国公府的冤案,终于得以昭雪。沈氏的灵位,被供奉在太庙之中。

谢珩穿着一身素衣,跪在沈氏的灵前,一跪,便是三年。

三年里,他没有说过一句话。

只是每日,擦拭着那把刺骨,抚摸着那块双鱼玉佩。

永安三十四年,春。

桃花开了,漫山遍野,像极了当年,他与沈知意相遇的模样。

谢珩拿着刺骨,来到了雁门关。

当年的刑场,早已长满了野草。

他站在那里,看着远处的黄沙,仿佛看见了沈知意的脸。她穿着一身戎装,手持长枪,笑靥如花。

“刀刺这里最疼。”

“刀刺这里最疼,我教过你的。”

他的耳边,仿佛响起了她的声音。

他缓缓举起刺骨,对着自己的心口,刺了下去。

那里,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。

也是她当年,替他挡箭的地方。

血,汩汩地流出来,染红了他洁白的衣袍。

他倒在地上,看着漫天飞舞的桃花,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笑。

“知意,”他说,“我来陪你了。”

“这一次,我终于……没有骗你。”

风,卷起桃花瓣,落在他的脸上,像一场温柔的雪。

刺骨的匕首,掉落在地上,发出清脆的响声。

刀柄上的鸽血红宝石,在阳光下,泛着淡淡的光。

像是一滴,永不干涸的泪。

永安三十四年,史官提笔,在史册上写下:

前使臣谢珩,平定北狄,功勋卓著。后为沈氏守灵三年,自刎于雁门关。一生,情深不寿,慧极必伤。

而那把名为刺骨的匕首,被埋在了雁门关的桃花树下。

年年岁岁,桃花盛开。

像是在诉说,一场跨越生死的,爱与恨。

像是在铭记,两个字——

刺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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