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男杀手:沈寻,女杀手:林厌)
红雀酒吧的霓虹灯管在凌晨三点开始闪烁,发出滋滋的电流声,像濒死的蝉鸣。
林厌踩着黑色马丁靴,靴底碾过门口的烟蒂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她摘下兜帽,露出一张过分漂亮的脸,眼尾上挑,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狠戾。酒保隔着吧台推过来一杯血腥玛丽,杯口插着的柠檬片上,还沾着她上次留下的口红印。
“新来的?”林厌瞥了一眼角落的卡座。
那里坐着个男人,穿一身黑色高定西装,指尖夹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。他垂着眼,骨节分明的手指把玩着一枚银色的打火机,火光明明灭灭,映亮他下颌线锋利的弧度。
酒保擦着杯子,声音压得极低:“代号‘隼’,圈内新贵,据说接单从无失手。”
林厌挑了挑眉。
她是“夜莺”,在杀手界盘踞榜首三年,听过的“无失手”没有一百也有八十,最后都成了她枪下的亡魂。
她端着酒杯,踩着高跟鞋,一步一步走向那个卡座。高跟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,在空荡的酒吧里格外清晰,像倒计时的秒针。
男人终于抬眼。
那是一双极黑的眸子,深不见底,像淬了冰的寒潭,偏偏眼底又燃着一簇野火,带着几分疯子般的偏执。他看着林厌,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:“夜莺?”
林厌毫不避讳地坐在他对面,翘起二郎腿,裙摆滑落,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,腿侧绑着的枪套若隐若现:“隼?”
“久仰大名。”男人把打火机扔到桌上,金属外壳撞在玻璃桌面上,发出一声脆响,“听说你的规矩是,不接情侣单。”
“知道还问?”林厌抿了一口血腥玛丽,番茄汁混着伏特加的辛辣在舌尖炸开,“滚。”
男人低笑出声,笑声低沉沙哑,带着蛊惑人心的力量:“这次不一样。目标是一对狗男女,骗了雇主的钱,还杀了他全家。”他顿了顿,黑眸紧盯着林厌,“而且,我想跟你合作。”
林厌扯了扯嘴角,露出一抹嘲讽的笑:“我从不合作。”
“不,你会的。”男人往前倾身,手肘撑在桌上,指尖轻轻敲着桌面,“因为这对狗男女,藏在国际刑警的安全屋。一个人去,是送死。”
林厌的指尖顿了顿。
安全屋。
确实棘手。
她抬眼,对上男人的目光。那双眼睛里,没有恐惧,没有犹豫,只有兴奋,像闻到血腥味的野兽。
疯批。
林厌在心里给这个男人下了定义。
可奇怪的是,她并不讨厌这种疯。
她甚至觉得,这种疯,和她骨子里的东西,如出一辙。
“合作可以。”林厌放下酒杯,指尖划过腿侧的枪套,“规矩我定。第一,平分佣金。第二,行动听我指挥。第三……”她盯着男人的眼睛,一字一顿,“别他妈拖我后腿。”
男人笑了,笑得张扬又放肆:“成交。”
他伸出手,掌心向上。
林厌看着那只手,骨节分明,掌心有一层薄茧,是常年握枪留下的痕迹。她犹豫了一秒,还是伸手,握住了他的手。
他的掌心很热,带着灼人的温度,烫得她指尖微微发麻。
“我叫沈寻。”男人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,带着一丝笑意,“记住我的名字,夜莺。”
林厌挑眉:“林厌。”
枪与玫瑰,从此同谋。
行动定在三天后。
这三天里,林厌和沈寻泡在租来的小公寓里,对着墙上的安全屋平面图,反复推演。
沈寻的疯,在推演时体现得淋漓尽致。
他总能提出一些匪夷所思的方案,比如从通风管道爬进去,比如伪装成外卖员,甚至提出,直接炸了安全屋的大门。
“你他妈是来杀人的,还是来拆楼的?”林厌把手里的笔砸在他脸上。
沈寻接住笔,笑得一脸无辜:“效率高啊。”
林厌懒得理他,转身去翻资料。
沈寻却从身后贴了上来,胸膛贴着她的后背,呼吸喷洒在她的颈窝,带着淡淡的雪茄味。
林厌的身体瞬间绷紧,指尖的枪几乎要拔出来。
“别动。”沈寻的声音很轻,带着一丝蛊惑,“我只是想看看,你手里的资料。”
林厌咬着牙,压下心底的杀意:“滚远点。”
沈寻却得寸进尺,指尖轻轻划过她的腰侧。
林厌猛地转身,枪抵住了他的喉咙。
冰冷的枪口,贴着他温热的皮肤。
沈寻却丝毫不惧,反而微微仰头,露出线条优美的脖颈,黑眸里燃着火焰:“你舍不得杀我。”
林厌的手指,扣在扳机上,微微用力。
她确实舍不得。
不是因为别的,而是因为,这个男人身上的疯劲,让她觉得,自己不是一个人。
这么多年来,她孤身一人,在刀尖上舔血,在黑暗里行走,早就忘了什么是同类。
直到沈寻出现。
他像一面镜子,照出了她骨子里的疯狂和偏执。
林厌缓缓收回枪,转身继续看资料,声音冷得像冰:“再动手动脚,我废了你。”
沈寻低笑出声,回到自己的位置,却依旧目光灼灼地看着她。
林厌被他看得心烦,干脆把资料扔给他:“你来定方案。”
沈寻接过资料,嘴角的笑意更深。
他定的方案,果然疯得离谱。
他要林厌伪装成国际刑警的联络员,以送文件的名义,进入安全屋,摸清里面的情况。而他,则伪装成煤气检修工,在安全屋的外墙安装炸弹。
“等你信号,我就引爆炸弹,制造混乱。”沈寻指着平面图上的煤气管道,“然后,我们里应外合,解决目标。”
林厌看着他画的标记,沉默了几秒。
“可行。”她最终还是点头。
疯归疯,却有效。
行动当天,林厌换上一身干练的警服,头发挽成一丝不苟的低马尾,脸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,看起来像个严谨刻板的文员。
她拿着伪造的文件,顺利通过了安全屋门口的守卫。
安全屋里的布局,和沈寻给的平面图一模一样。目标夫妇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旁边站着两个保镖。
林厌的指尖,藏在文件袋里,轻轻按下了微型对讲机的按钮。
“信号收到。”沈寻的声音,清晰地在她耳边响起,带着一丝笑意,“夜莺,好戏开场了。”
林厌深吸一口气,走到目标夫妇面前,假装低头翻找文件。
就在这时,一声巨响。
震耳欲聋。
安全屋的窗户被震碎,玻璃碎片四溅。
客厅里瞬间乱作一团。
保镖们纷纷拔枪,警惕地看向窗外。
目标夫妇吓得尖叫,缩在沙发后面。
林厌抓住机会,从文件袋里抽出枪,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。
枪声响起,两个保镖应声倒地。
目标夫妇还没反应过来,林厌的枪已经抵住了男人的额头。
“别动。”林厌的声音,冷得没有一丝温度。
就在这时,沈寻从破碎的窗户里跳了进来。
他手里拿着一把军用匕首,脸上沾着灰尘,却笑得张扬。他走到那个女人面前,匕首抵住她的喉咙,黑眸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。
“搞定。”沈寻看向林厌,嘴角勾起一抹笑意。
林厌点头,正准备开枪。
变故突生。
那个男人突然暴起,一把推开林厌,扑向旁边的柜子。
柜子里,藏着一把冲锋枪。
林厌的瞳孔骤然收缩。
来不及了。
就在男人的手即将触碰到冲锋枪的那一刻,一道寒光闪过。
沈寻的匕首,精准地插进了男人的后心。
男人的身体僵住,缓缓倒下。
鲜血,溅了沈寻一身。
他低头,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手,又抬头看向林厌,黑眸里的火焰,烧得更旺。
林厌看着他,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。
这个男人,比她想象的,还要疯,还要狠。
也……还要迷人。
任务完成得干净利落。
两人拿着佣金,回到了红雀酒吧。
酒保看着他们身上的血迹,习以为常地递过来两杯血腥玛丽。
林厌和沈寻碰了碰杯,酒液在杯壁上碰撞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“下次合作?”沈寻看着林厌,眼里带着期待。
林厌抿了一口酒,没有回答。
她在想,自己是不是疯了。
她竟然,开始期待和这个男人的下一次合作。
沈寻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,低笑出声:“别想了,夜莺。你和我,是同一类人。”
“同一类人?”林厌挑眉,“什么人?”
“疯子。”沈寻的声音,带着一丝自嘲,“见不得光,活在黑暗里,靠着血腥味续命的疯子。”
林厌沉默了。
她说的没错。
他们都是疯子。
是被世界抛弃,又反过来抛弃世界的疯子。
沈寻忽然靠近她,指尖轻轻抚过她的唇角,擦掉那里沾着的酒渍。
他的动作很轻,很柔,和他杀人时的狠戾,判若两人。
林厌的身体,再次绷紧。
她能闻到他身上的血腥味,混着雪茄味,还有淡淡的硝烟味。
这种味道,让她觉得安心。
“林厌。”沈寻看着她的眼睛,声音低沉沙哑,“跟我走。”
林厌的心,猛地一跳。
“去哪?”她下意识地问。
“去一个没有任务,没有杀戮的地方。”沈寻的黑眸里,映着霓虹的光,“去一个,只有你和我的地方。”
林厌看着他,看着他眼里的认真,和那抹挥之不去的疯劲。
她笑了。
笑得明艳,笑得张扬。
她抬手,勾住沈寻的脖子,踮起脚尖,吻住了他的唇。
血腥味,雪茄味,酒香味,交织在一起,在唇齿间蔓延。
这个吻,带着毁灭的气息,又带着救赎的意味。
沈寻的身体一僵,随即反客为主,加深了这个吻。
他的吻,和他的人一样,带着疯狂的占有欲,像是要把她揉进骨血里。
酒吧里的霓虹灯管,还在滋滋作响。
枪与玫瑰,在黑暗里,完成了一场疯狂的爱恋。
他们没有立刻离开。
因为,有人盯上了他们。
盯上他们的,是杀手界的老牌组织“暗鸦”。
暗鸦的老大,是个独眼龙,人称“鸦爷”。他觊觎榜首的位置已久,早就想除掉林厌这个眼中钉。现在,林厌和沈寻联手,更是让他忌惮。
鸦爷下了追杀令,悬赏金额,是林厌和沈寻之前所有佣金的总和。
一时间,无数杀手,涌向这座城市。
林厌和沈寻,成了众矢之的。
他们躲在废弃的工厂里,靠着仅剩的弹药,和一波又一波的杀手周旋。
沈寻的疯,在这场厮杀里,发挥到了极致。
他总能在最危险的时候,找到最刁钻的角度,给敌人致命一击。他的匕首,像是长了眼睛,每一次出手,都带着血腥味。
林厌的枪法,依旧精准狠辣。她躲在暗处,枪枪爆头,弹无虚发。
他们背靠着背,鲜血染红了彼此的衣服。
“还撑得住吗?”沈寻的声音,带着喘息,却依旧带着笑意。
“废话。”林厌的手臂被划伤,鲜血顺着指尖滴落,“你要是不行了,就早点说。”
“不行?”沈寻低笑出声,“我能杀到天荒地老。”
他说着,突然转身,一把抱住林厌,低头吻住了她。
这个吻,带着血腥味,带着硝烟味,带着生死一线的绝望,却又带着滚烫的爱意。
林厌没有推开他。
她抬手,抱住他的腰,回应着这个吻。
枪声,在他们耳边响起。
子弹,擦着他们的耳边飞过。
可他们,谁都没有松开。
吻毕,沈寻看着林厌的眼睛,黑眸里燃着火焰:“林厌,记住。就算死,我们也要死在一起。”
林厌笑了,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:“好。”
他们分开,再次背靠背,举起了枪。
工厂里的厮杀,还在继续。
阳光透过破碎的窗户,照进来,照亮了满地的鲜血和尸体。
林厌和沈寻,像两尊浴血的战神,站在尸体堆里,目光坚定。
他们是疯子。
是杀手。
是彼此的救赎。
也是彼此的同谋。
鸦爷死了。
死在沈寻的匕首下。
那把匕首,精准地插进了他的独眼。
追杀令,不攻自破。
那些杀手,要么死了,要么跑了。
城市,终于恢复了平静。
林厌和沈寻,站在红雀酒吧的屋顶,看着日出。
金色的阳光,洒在他们身上,驱散了身上的血腥味和硝烟味。
“我们该走了。”沈寻看着林厌,眼里带着温柔。
林厌点头:“去哪?”
“去海边。”沈寻握住她的手,掌心温热,“我听说,海边的日出,很美。”
林厌笑了:“好。”
他们没有带太多东西,只带了两把枪,一把匕首,和所有的佣金。
他们坐上了一辆开往海边的火车。
火车缓缓驶离城市,窗外的风景,从高楼大厦,变成了田野和村庄。
林厌靠在沈寻的肩膀上,闭上眼睛。
沈寻低头,看着她的睡颜,嘴角勾起一抹温柔的笑。
他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。
“林厌。”他轻声说,“我爱你。”
林厌没有睁眼,却微微勾了勾嘴角。
她听到了。
她也爱他。
爱这个和她一样疯狂的男人。
爱这个,和她一起,在黑暗里并肩前行的男人。
火车,终于抵达了海边。
他们租了一间小小的木屋,就在海边。
每天早上,他们会一起看日出。
晚上,他们会一起坐在沙滩上,听海浪的声音。
沈寻不再碰枪,也不再碰匕首。他开始学着做饭,学着种花。
林厌也收起了一身的戾气。她会穿着白色的连衣裙,光着脚,在沙滩上奔跑。
他们像一对普通的情侣,过着平淡而幸福的生活。
只有在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,他们会看着彼此身上的伤疤,想起那些刀光剑影的日子。
但那些日子,已经过去了。
现在,他们的世界里,只有阳光,沙滩,和彼此。
这天晚上,月光很好。
林厌靠在沈寻的怀里,听着海浪的声音。
“沈寻。”她轻声问,“你后悔吗?”
沈寻低头,吻了吻她的发顶:“不后悔。”
他顿了顿,补充道:“遇见你,是我这辈子,最幸运的事。”
林厌笑了,把脸埋进他的怀里。
海浪声,温柔而绵长。
月光,洒在他们身上,像一层薄薄的纱。
枪与玫瑰,最终在海边,找到了属于他们的,永恒的浪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