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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与狼共舞》上映风暴

美娱:双王冠

(与狼共舞,大概已经结束了,应该……挺推荐大家看看的,挺好看的电影)

(下面是电影剧情,不想看的可以直接跳到下面。非典型剧中剧,如果想看那种典型的剧中剧的话,可以给我说一声。)

时间倒回1863年,美国内战正打得惨烈。

有个叫约翰·邓巴的北方军军官,在战场上心灰意冷,几乎想结束自己的生命。阴差阳错,他反而成了英雄,获得了一个奖励:可以去任何他想去的边疆哨所。

他选择了一个地图上最偏远、几乎被人遗忘的前哨——塞奇威克堡。你猜怎么着?当他历尽艰辛到达那里时,发现那里空无一人,像个被世界抛弃的玩具。但他没走,反而留了下来,修修补补,升起国旗,成了一个孤独的守旗人。

广阔的草原上,只有两个“邻居”常来看他。一匹好奇的野狼,他管它叫 “两只白袜” ,因为它四只脚踝雪白。他们之间有种默契,狼总在远处山丘上望着他,邓巴则留些肉干给它。另一个“邻居”,是远在地平线另一端,让他隐隐不安的苏族印第安人。

第一次接触充满误解和恐惧。双方都紧张地举着枪,语言不通,只能靠夸张的手势比划。但命运的转折,始于一次相遇。邓巴在草原上发现了一位苏族妇女,她因失去丈夫悲痛欲绝,正在伤害自己。邓巴救下了她,并将她送回了部落。这个叫 “握拳而立” 的女人,成了连接两个世界的第一座脆弱的桥。

部落的巫医 “踢鸟” 一直在思考:这个孤独的白人是谁?他来做什么?为了理解他,“踢鸟”决定派人去接触,其中就有那位最勇猛也最莽撞的战士—— “风中散发”。最初的会面简直像场滑稽的默剧,邓巴拼命想说“水牛”,又是学牛叫又是比划牛角,逗得严肃的苏族战士差点憋不住笑。

但真诚能打破一切壁垒。邓巴开始主动学习他们的语言。当巨大的野牛群重现草原,部落面临生存考验时,邓巴没有袖手旁观。他骑马狂奔回哨所,取来步枪,并加入了惊心动魄的围猎。当野牛如黑色的洪流般奔腾,他与苏族猎人并肩作战。那一刻,他不再是“他们”,而成了 “我们”。

为了表彰他的勇敢和友谊,部落给了他一个名字:“与狼共舞”。他彻底融入了这里。他与“握拳而立”相爱、结婚,在星辰与草原的见证下,举行了宁静的苏族婚礼。他和风中散发成了过命的兄弟,从踢鸟那里学到了对自然万物的敬畏。

然而,故事总有阴影。白人士兵的队伍还是来了。当邓巴为了取回留在哨所的珍贵日记而返回时,等待他的是一群充满敌意的新驻军。他穿着苏族的衣服,说着苏族的话,在他们眼里,这不再是美国军官约翰·邓巴,而是一个“叛徒”、“野人”。他被殴打、被囚禁,他心爱的战马西斯科,也在他面前被无情射杀。

消息传到部落,风中散发带领战士们连夜策马而来,像一阵拯救的风,将他从牢笼中救出。

但严冬将至,更大的白人军队必将到来。为了不让自己深爱的部落卷入战争与屠杀,“与狼共舞”做出了最心痛的决定。在一个寒冷的清晨,他与妻子“握拳而立”收拾行装,在全体族人沉默而悲伤的注视下,永远地离开了这片他称之为家的草原。他们的身影,最终消失在漫天风雪之中。

最后的尾声:多年后,我们得知,苏族人的家园最终未能幸免于白人的西进洪流。那个曾接纳了一个孤独灵魂的部落,那个关于理解与友谊的故事,就像草原上最后一缕自由的烟,永远地飘散了。

电影最后缓缓打出一行字,纪念着一个失落的世界:“第十三章:苏族世世代代生活在北美大平原上……至1868年,他们的数量已不足四十年的一半。至1890年,他们在 wounded knee 的屠杀后,作为一个民族,已不复存在。”

这就是《与狼共舞》。它讲的不是一个白人“拯救”或“征服”蛮族的故事,而是一个人的心,如何被一片土地和一群人真正接纳,又在时代的巨轮下,不得不与这份美好永别的故事。电影里长达数分钟的野牛奔腾、无声的星空与草原,还有那些用拉科塔语娓娓道来的对白,都在邀请我们进入那个早已逝去,却无比真实、充满尊严的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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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0年10月,一部长达四小时的西部史诗《与狼共舞》登陆北美院线。

这部由凯文·科斯特纳抵押房产、自掏腰包300万美元才得以完成的导演处女作,起初无人看好。

然而,影片一经上映,便如野火燎原般点燃了全球影院。

它迅速从一部“题材冷门”的作品,逆袭为票房与口碑的庞然巨物,并在随后的颁奖季开启横扫模式,直至在1991年3月的第63届奥斯卡金像奖上,一举囊括最佳影片、最佳导演等七项大奖,震撼世界。

不过这都是后话了,如今的人们还沉浸在这部电影当中。

影片的成功远不止于奖项。

它以罕见的勇气与深刻的同情心,直面了美国“西进运动”中被官方叙事长期掩盖的血泪史——对美洲原住民(印第安人)的系统性驱逐与文化灭绝。

电影颠覆了传统西部片中将印第安人塑造为野蛮人的刻板印象,转而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苏族人的家庭、欢笑、勇敢与智慧。

这种“反传统”的叙事,在北美社会引发了原子弹爆炸般的效应。

一面是赞誉如潮,许多观众,尤其是年轻一代在震惊中反思:“美国竟然做过这样的事?”;

另一面则激起了部分保守派和种族主义者的猛烈攻击,科斯特纳本人甚至因此收到辱骂信。

这场远超电影范畴的社会大讨论,正是《与狼共舞》作为一部“良心作品”其力量的最佳证明。

正如影评所总结的,它不再是一曲个人英雄主义的赞歌,而是一首“狼啸中消逝的文明”的壮丽挽歌。

在这场史诗风暴的中心,一个崭新的名字,随着影片中那个眼神复杂的布兰特中尉,悄然进入了公众视野——亚历克斯·温特斯。

主流媒体迅速捕捉到了这位新人的光芒。

《洛杉矶时报》资深影评人在专栏中写道:“在科斯特纳构建的宏大史诗中,最令我意外的闪光点之一,是新人亚历克斯·温特斯。他饰演的布兰特中尉戏份寥寥,却像一枚精准的楔子,钉入了整部电影的道德裂缝之中。他没有表演‘挣扎’,他呈现了挣扎本身——一种优雅外壳下的缓慢窒息。”

最具影响力的影评人之一,《芝加哥太阳报》的罗杰·艾伯特在盛赞影片“自信得令人难以置信”的同时,也特别提及:“演员阵容浑然一体,从科斯特纳到格雷厄姆·格林,乃至那位年轻的新人亚历克斯·温特斯,他们都贡献了真实而克制的表演。温特斯先生尤其懂得‘少即是多’的道理,他的沉默比许多长篇独白更具分量。”

然而,并非所有评价都是玫瑰。

以犀利刻薄著称的《纽约客》影评人宝琳·凯尔对影片整体评价不高,认为其“平淡”。

在她挑剔的目光下,亚历克斯的表演也未能幸免:“那个叫温特斯的年轻人,有着一张过于精致的、仿佛从油画里走出来的脸。这使他与边疆的粗粝尘土格格不入。他的表演是学院派的、精准的,但也因此缺乏了一点野蛮的生命力,像一件摆放得过于用心的古董家具。”

这类批评,与《洛杉矶周刊》赞扬影片“包含巨大情感冲击力”的观点形成了鲜明对比,却也恰恰印证了亚历克斯表演风格的独特与争议性——他是一种精密的、富有思想性的存在,与传统意义上的“粗犷西部”形成了有趣的张力。

布兰德中尉这个角色不可避免的进入了话题中,因为其复杂性,有人对他爱,有人对他恨,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。

《纽约时报》的Janet Maslin的一篇报道,颠覆了他一贯的叙事风格:“与狼共舞”在草原上找到了家和灵魂。但所有的故事里,光明有多温暖,它投下的阴影就有多冷峻。这个阴影,随着一队衣衫褴褛、眼神空洞的白人士兵,来到了这片纯净的土地。

而走在最前面的,是布兰德中尉。

他不是故事里常见的那种满脸横肉、嗜血成性的恶棍。恰恰相反,他看上去可能非常“正常”,甚至有些疲惫和萎靡,当然除了亚历克斯.温特斯那张扬英俊的外貌以外。

他带领的士兵们像一群惊弓之鸟,被荒野和潜在的“野蛮人”吓破了胆。布兰德自己,则被沉重的责任、漫长的旅途和匮乏的补给压弯了腰。他是一个被僵化体制和残酷现实磨损殆尽的工具。

当布兰德中尉第一次看到塞奇威克堡时,他看到的不是一个孤独者坚守尊严的家园,而是一个“被印第安人玷污”的军事据点。当他看到那个骑着印第安矮种马、身穿鹿皮袍、用流利的苏族语向他喊话的男人时,他内心受到的冲击,不仅是军事上的失控,更是世界观上的崩塌。

在他的认知里,世界是黑白分明的:白人即文明,印第安人即野蛮;军人即忠诚,与野蛮人为伍者即是叛徒。约翰·邓巴——或者说“与狼共舞”——的存在,本身就是对他所信奉的一切秩序最刺眼的否定。

所以,布兰德中尉的“复杂”正在于此。他的残酷,并非出于纯粹的个人邪恶,而是源于一种根深蒂固的恐惧和意识形态的傲慢。他无法理解邓巴的选择,只能将其定义为“堕落”和“背叛”。当他命令士兵殴打并囚禁邓巴,当他冷漠地看着邓巴心爱的战马西斯科被射杀时,他很可能觉得自己是在执行正义,是在“清理门户”,是在维护白人军队和文明的“纯洁性”。

他甚至可能觉得自己是某种悲剧性的执行者。电影里有一个非常深刻的细节:布兰德中尉本人也深陷在边疆的绝望中,他的手下军纪涣散,他自己也看不到任何荣耀或希望。他对邓巴的迫害,在某种程度上,也是一种对自己无力处境的可悲宣泄——通过摧毁一个“堕落者”,来确认自己道路的“正确”,哪怕这条道路本身已千疮百孔。

因此,当邓巴被苏族勇士救走,布兰德中尉的失败是彻底的。他不仅失去了一个囚犯,更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代表的那个世界(用枪、牢笼和偏见),被另一个世界(用勇气、忠诚和亲情)轻易地击碎。他成为了一个可悲的注脚,象征着那个试图用暴力禁锢灵魂的旧秩序,在真正的人性与联结面前,是多么的不堪一击。

布兰德中尉这个角色,让这个故事超越了简单的“文明与自然”的对比。

他让我们看到,真正的悲剧往往不是来自张牙舞爪的恶魔,而是来自那些被错误信念禁锢的、自以为是的“正常人”。

说实话,我没有想到一个新人可以演绎的这么完美。他的演技值一个奥斯卡提名,即便是他过分张扬的外貌。

他是照向“与狼共舞”那自由灵魂的一面黑暗的镜子,也让最后邓巴和“握拳而立”不得不离去的背影,充满了更深刻、更无奈的时代的重量——因为等待着这片草原的,不是个别的恶人,而是无数个“布兰德中尉”,以及他们所承载的那个钢铁洪流般无可阻挡的时代车轮。

这,就是布兰德中尉在这个故事里的全部重量。他不是一个符号,而是一个复杂的、可悲的、真实的人。他的存在,让这个关于失去的故事,更加刺痛人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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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部电影到底有多大的魅力呢?

大卫·琼斯(NPC)就很有发言权。

作为一个普通中产阶级家庭的父亲,也是一位电影爱好者,他带着自己不情愿的女儿——奥利维亚·琼斯,进去以后,他的女儿深深的爱上了这部电影。

虽然也有……男性魅力比他稍显逊色的亚历克斯的成分。

“老天,我恨这部电影。”

痛苦的老父亲不由得捂住自己的心口。

防学校防社区就没有防过电影。

“ 哼,原本打算再看三次的……那就再看t……四次!莉维!不要瞪你可怜的老父亲!”

在观众层面,亚历克斯收获了更为直接和感性的认可。

影迷们在杂志专栏和早期电影论坛上热烈讨论:“那个金褐色头发的中尉是谁?他每次出现在邓巴身后时,眼神都像在讲述一个不同的故事。”

“布兰特中尉最后的那个远眺镜头,让我心碎了。他没有一句台词,但你清楚地知道,他内心的某个部分已经随那个苏族文明一同死去了。”

“没人觉得这个男孩辣透了吗?我的天!但凡我再年轻个10岁我就要嫁给他!”

“同感,但先看到是他的眼睛。”

“灰绿色的眼睛……唔~唔~全身酥麻。”

“复杂的角色,脑子没有转过来。”

在业内,他的表现被誉为“一次教科书级别的配角塑造”。

选角导演和制片人们开始打听这位LAMDA毕业生的来历。

有不少电影的剧本向他抛来橄榄枝,但大部分都跟布兰德中尉大同小异。

《与狼共舞》的影响是永久性的。

它不仅被美国电影学会评为百年百大佳片,更因其重要的“文化、历史与美学价值”,被美国国会图书馆列入国家电影登记簿,予以永久保护。

对于亚历克斯·温特斯而言,这部电影则是一枚淬火的印章。

它将他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族式疏离、理性的控制力与深沉的情感,第一次大规模地镌刻在了银幕之上。

他证明了,自己不仅可以融入最浩大的史诗,还能在其中留下独一无二、令人过目不忘的印记。

媒体的赞誉与争议,观众的倾倒与好奇,共同构成了他好莱坞传奇序幕的混响。

当庆功宴的香槟泡沫散去,亚历克斯没有沉浸于一战成名的喧嚣。

他知道,布兰特中尉的“窒息”已经完结,而属于演员亚历克斯·温特斯的征途,方才真正开始。

他的下一站,将是巴尔的摩精神病院阴冷的走廊,去面对一位名叫汉尼拔·莱克特的博士,和一只沉默的羔羊。那将是另一场截然不同,却同样考验灵魂的冒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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