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三十年,静婉带着念棠逃到上海的第二年,苏月眉找来了。
她没死,但活得不像人。嫁了个赌鬼,被打瘸了腿,听说沈家在上海,想来讨口饭吃。
见到念棠时,月眉哭得撕心裂肺。念棠却躲到静婉身后——他不认识这个生母。
月眉拉着静婉说了一夜实话。
“伯年少爷……没想过娶我。”她肿着眼睛,“他说家里不会同意,说林小姐是读过书的,他得对得起你。我说我有孩子了,他慌了,给了我一笔钱,让我打掉……我没打,我想用孩子逼他。”
“后来他死了,我走投无路,才听了沈老夫人的话,去演那出戏……老夫人说,只有你能给孩子名分。她说你心善,又说你傲气,激你将,你反而会收下孩子……”
静婉听着,心里一片冰凉。
原来连那个下跪磕头,都是算计好的。沈夫人太了解她了,知道她吃软不吃硬,知道她的善良和骄傲都是可利用的弱点。
“你恨我吗?”月眉哭着问。
静婉看着她瘸了的腿、枯黄的脸、粗糙的手,摇了摇头:“我可怜你。”
也可怜自己。她们都是沈伯年那个“对得起”和“对不起”之间的缝隙里,掉下去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