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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妈没死于意外

重生1998:我再也不做替身新娘

天还没亮透。

江雾像一层灰白的纱,缠在跨江天桥的栏杆上。我站在这儿,手机屏幕黑了,指尖还残留着那行字烧进眼里的冷光——“你妈没死于意外。”

不是火灾?不是线路老化?不是命运不公?

是谋杀?

我猛地抬头,四周人来人往,脚步声、车流声却像隔着一层水。一个穿校服的女孩低头刷手机,突然“啊”了一声,抬头看向我这边,又慌忙移开视线。她看见热搜了。我成了别人嘴里的话题,新闻里的符号,可我现在只想知道一件事:我妈,是怎么死的?

我点开收件箱,翻到底。没有短信记录,没有缓存,连垃圾箱都空的。就像从没存在过。

可我记得每一个字。\

每一个停顿。\

那不是恶作剧。是提醒,是警告,是有人在替我说出我不敢想的事。

我靠在栏杆上,铁锈蹭破了手背,一点疼都没感觉。脑子里全是昨晚的画面——母亲躺在焦木堆里,头发烧得只剩半截,脸上糊着灰,嘴微微张着,像是临死前喊了什么。我没听见。没人听见。

可如果……她报警了呢?

我掏出手机,打开浏览器,手指发抖,输入关键词:“1998年7月13日 110报警记录 林秀英”。

页面跳出来一堆无关信息。我又试了“南城纺织厂家属区 火灾 报警未出警”。

一条十年前的本地论坛帖子冒出来,标题是:“当年那场火,真的没人报过警?”

发帖人ID叫“守夜人”,时间是2008年,内容只有两句话:

“那天凌晨三点十七分,调度台接到报警,说有人闯入,要烧房子。接警员记了案号,但没派警。三分钟后,火就起来了。”\

“后来案卷没了。谁动的手?”

我盯着那行时间——3:17。

和短信一样,像一把刀,直插进我脑子里。

我闭上眼。母亲从不会撒谎。她怕黑,怕陌生人,连邻居家狗叫都吓得关门。如果她说有人闯入,那就是真有人。

可为什么没人来?

我睁眼,把手机塞回口袋,转身走下天桥。不能再待在这儿。这里太开阔,太显眼。热搜挂着我的名字,全城都在看我,可真正想杀我的人,也正看着我。

我拐进地铁B口,顺着指示牌往下走。台阶湿滑,墙皮剥落,一股霉味混着尿臊气扑面而来。这是一条废弃多年的地下通道,原本连通老城区和江边货运站,后来修高架时堵了一头,只剩这一截没人管。

我走得很慢,耳朵竖着。身后有脚步声,但不紧不慢,像是跟着的。我回头看,一个穿连帽衫的男人低头玩手机,看不清脸。我加快脚步,他也加快。我停下,他也在拐角处停了。

我贴着墙走,手摸到裤兜里的防狼喷雾。这不是巧合。

走到第三个转角,我猛地一偏头——

墙缝里,一道幽蓝色的字。

“萤火不灭”。

我屏住呼吸。

那颜色我认得。雪华一直用的蓝色荧光笔,笔尖粗细、颜色深浅,连涂抹的轻重都一样。她留下这个,是让我知道她还活着,还在行动。

字下面,有一道刮痕,指向通风口的铁栅。我走近,没伸手去碰,只用手机拍下。雪华不会傻到把证据放在这儿。她留的是信号,是暗语,是告诉我:别信表面,别走明路。

我绕过拐角,假装继续往前,实则悄悄回头。那个连帽衫男人站在“萤火不灭”前,抬头看通风口,停留了三秒,然后转身走了。

他不是冲我来的。是冲暗号来的。

我等他走远,才快步离开通道,钻进旁边的小巷,七拐八绕,直奔青石巷。

母亲的老屋在巷子最深处,门牌17号。外墙塌了一半,窗户封着木板,像一只瞎了的眼睛。我蹲在门口,用随身带的铁丝捅锁。锈得厉害,试了五次才“咔”一声松开。

推门进去,灰尘扑面而来。我捂住口鼻,没开灯。阳光从破窗照进来,斜斜地切过客厅,地上全是碎砖和焦木。我一步步往里走,脚踩在灰烬上,发出细微的“沙沙”声,像有人在耳边说话。

目光落在角落。

那座老式座钟还在。

红木外壳,铜摆,玻璃罩裂了,但没倒。指针停着——3:17。

我走过去,手指轻轻抚过表面。前世我以为它烧毁了,可现在它立在这儿,像一座墓碑,指着死亡的时间。

我绕到背面,拧开机芯后盖。螺丝锈死,我用钥匙撬,一下,两下,第三下终于松了。里面没有齿轮,只有一小卷胶卷,用塑料纸包着。

我拿出来,对着光看。放大镜很小,只能看清局部——是一张寄件单复印件,收件单位:省纪委信访办。日期:1998年7月10日。寄件人:林秀英。

可签名被涂改了。原本的“林”字被描粗,“秀英”两字重新写过,笔迹生硬,明显是模仿。

但我一眼认出那股味道。

那是沈志远的字。

他写报告时喜欢把“竖”笔拉长,末尾微微上挑。我见过他给我父亲写的借条,也见过他批阅文件时的签名。这字,是他改的。

三天前,我妈寄出了举报信。\

三天后,她死了。\

而他在帮她“修改”寄件人信息。

他不是事后介入。他是参与者。

我喉咙发紧,胸口像被石头压住。我想起他前世临死前说的话:“我从没爱过你。”\

原来不是不爱。是早就有了别人,早就有了计划。他要的从来不是我,而是我的名额,我的退让,我的沉默。

我蹲在地上,把胶卷塞进口袋,手还在抖。可我知道,还不够。

我走向卧室,掀开烧塌的衣柜,搬开焦黑的床板,一块块撬起地板砖。泥土焦黑,混着碎玻璃和电线。我用手挖,指甲缝里全是黑泥,直到摸到一个金属盒,半埋在土里。

盒子烧得变形,但没烂透。我掰开,里面是一盘迷你录音带,磁条部分碳化,边缘发脆。

我掏出随身MP3,接上外接播放器,插进耳机。

电流“滋啦”响了几声,然后——

男声。

一个是我爸。

另一个,是王德海。

“……不能再拖了。”我爸的声音低沉,带着烟嗓,“她要是真把信寄出去,上面查下来,谁都保不住。”

“录取名单下周公布。”王德海说,“再不动手,就来不及了。”

“所以,”我爸停顿了一下,声音冷得像冰,“不能让她活到那天。”

“那天”是哪天?

7月14日——高考补录名单公布日。

我妈必须死在那之前。否则,她举报了顶替案,一切都会曝光。

我跪在地上,耳机还戴着,可我已经听不进去了。耳朵嗡嗡响,像有千百只蜜蜂在爬。我想吐,想喊,想砸东西,可我动不了。

我妈不是死于意外。\

她是被亲丈夫下令杀死的。\

为了保住那个名额,为了让我“顺理成章”地放弃,他们烧了她。

而我,还傻傻地以为,我是为了爱情牺牲。\

我还烧了通知书,跪着求沈志远放过我妹妹。\

我操。

我低头,眼泪砸在焦土上,洇出一个小黑点。三十年了,我第一次哭。不是为我自己,是为她。她到死都不知道,她的丈夫亲手判了她的死刑。

我摘下耳机,扔在一边。手撑着地面,指甲抠进灰里。我不想软。可这一刻,我真的撑不住了。

我趴在地上,额头贴着冰冷的地板,像孩子一样缩成一团。我想起小时候,她给我梳头,小声唱歌。我想起她攒钱给我买参考书,自己穿补丁衣服。我想起她最后一次抱我,说:“秋秋,妈相信你能走出去。”

她信我。可我信了谁?

我喘不过气,胸口像被刀割。我想喊,可嗓子哑了。我想爬起来,可腿发软。

就在这时,手机震了。

来电显示:雪华。

我猛地抓起手机,接通。

“喂?”我声音哑得不像自己的。

电话那头,雪华喘得厉害,背景有翻抽屉的声音。“你在哪?”她压着嗓子问。

“老屋。”我抹了把脸,“我找到了录音……我爸和王德海……他们合谋的。”

她顿了一下,呼吸更急了。“你听到了?”

“听到了。”我咬牙,“‘不能让她活到那天’……他们杀了她。”

“林晚秋,”她声音突然紧了,“我们查错了。”

我一愣。“什么意思?”

“主谋不是王德海。”她说,“他是执行者。真正推动整个局的,是另一个人。”

“谁?”

“沈志远。”她说,“我刚查到,1998年6月,他父亲通过校友会向王德海捐款二十万,备注是‘教育扶持基金’。同一时间,你父亲签收了三万块‘困难补助’。钱是从沈家走的。”

我脑子“轰”一下。

钱是沈家出的。\

名额是沈志远要的。\

信是沈志远改的。\

而我妈……是为阻止这一切被杀的。

他不是后来才介入。他是始作俑者。

我张了张嘴,喉咙干得发疼。“雪华,我……”

“别说了!”她突然打断我,“有人来了!”

背景里,“砰”一声,像是门被撞开。

“谁?”我猛地站起来。

“不知道!两个男的,穿黑衣服,戴帽子!他们冲进来了!”她声音发抖,但没挂电话,“我藏在储物间……他们在翻我的电脑……”

“报警!”我吼。

“不行!电话被定位了!我只能打给你一次!”她急促地说,“听着,我把备份发你邮箱了,密码是你妈生日……还有,别信任何人,包括——”

“轰!”

一声巨响,像是柜子倒了。

“雪华?!”我喊。

“快跑!”她最后一句,几乎是尖叫,“他们知道你在老——”

电话断了。

我再打,关机。

我站在屋里,浑身发冷。雪华那边出事了。他们动手了。不是恐吓,不是监视,是直接清场。

我冲到窗边,扒开木板缝隙往外看。

巷口,一辆黑色桑塔纳静静停着。车窗贴了深色膜,看不清里面。引擎没熄,车灯亮着,像一双眼睛,死死盯着这扇门。

我后退一步,心跳快得要炸。

他们来了。和三十年前一样,悄无声息,却步步紧逼。

我摸出录音带和胶卷,塞进内衣夹层。手机扔进马桶水箱,拔掉SIM卡踩碎。背包不要了,外套脱下反穿,帽子戴上,从后窗翻出去。

巷子窄,堆满杂物。我猫着腰跑,脚踩在烂菜叶和碎砖上,发出轻微声响。身后,桑塔纳的引擎声突然加大。

我拐进一条死胡同,心跳如鼓。头顶是晾衣绳,挂着几件旧衣服。我爬上堆在墙角的破柜子,抓住绳子,把自己拽上去,翻上二楼平台。

刚站稳,桑塔纳缓缓驶入巷口,车轮碾过碎石,发出“咯吱”声。车停了。车门打开,一只黑皮鞋踩在地上。

我没敢回头。

我贴着墙,沿着平台爬向隔壁楼。下面是院墙,再过去是菜市场后巷。只要能混进人群,就有机会。

我跳下院墙,落地时脚一崴,差点摔倒。顾不上疼,继续跑。市场里人声嘈杂,鱼腥味、肉臭味扑面而来。我混进买菜的人群,低着头,往出口走。

突然,手机震动。

不是我的。是雪华留给我的备用机,藏在鞋垫里。

我躲进公厕隔间,掏出手机。

一条短信:

“他们拿走了我的电脑。但我提前上传了所有数据。萤火不灭,林晚秋。别停下。”

我没回。把手机泡进马桶水里,踩碎,扔进垃圾桶。

我走出公厕,抬头看天。

雾散了。阳光刺眼。

我摸出口袋里的铁皮盒,轻轻打开。母亲的遗书还在,纸角那个血指印,依旧鲜红。

我合上盒子,攥紧。

这一次,我不再是那个烧通知书的女孩。\

我不是复仇者,也不是受害者。\

我是证人。\

是活下来的,唯一一个,能把真相说出来的人。

我走出市场,拦了辆出租车。

“去哪儿?”司机问。

我看了眼后视镜。

远处,那辆桑塔纳,又出现了。

我低头,报出地址。

“市档案馆。”

车开动了。

我靠在座位上,闭上眼。

耳边回响着录音里的声音:

“不能让她活到那天。”

可我活下来了。\

而且,我比你们活得更久。

\[本章完\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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