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夜的别墅静得能听见挂钟的滴答声,高途坐在卧室的地毯上,手里攥着沈谦华寄来的明信片—照片上沈谦华站在国外的樱花树下笑,背后是成片的粉色花海。
他指尖反复摩挲着照片边缘,眼眶悄悄泛红,直到门口传来熟悉的脚步声,才慌忙把明信片塞进枕头底下。 沈文琅推门进来时,身上还带着外面的寒气。
他脱下外套扔在沙发上,目光扫过高途紧绷的脊背,嘴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:“在看什么?” 高途猛地站起身,双手背在身后,声音有些发颤:“没、没看什么。” 沈文琅没拆穿他,只是走过去,伸手捏住他的下巴,强迫他抬头。
指尖触到的皮肤冰凉,他拇指轻轻摩挲着高途的唇瓣,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强势:“今天没主动找我,是忘了该做什么?”
高途的心跳骤然加快,他别开眼,不敢看沈文琅的眼睛:“我……我有点累。” “累?”沈文琅的手指用力了几分,眼神瞬间冷了下来,“是想起沈谦华,就忘了自己该对谁好?”
他从口袋里拿出手机,屏幕上是沈谦华导师发来的消息,内容是“沈谦华近期论文进度滞后,若再无改善,可能影响毕业”。
高途的瞳孔骤然收缩,一把抓住沈文琅的手腕:“你对他做了什么?你明明答应过我,不会再找他麻烦!” “我没找他麻烦。”沈文琅甩开他的手,将手机扔在床头柜上,语气带着冰冷的威胁,“是他自己不争气。
不过,只要你乖一点,我随时能让他的论文顺利通过,甚至能帮他拿到顶尖企业的实习机会。”
要是你不愿意,你也知道沈家是由我来掌控的。我不点头他连回国待在沈家的资格,都不会存在。
他俯身凑近高途,温热的气息拂过他的耳廓:“比如,现在主动亲我。” 高途的身体僵住了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。
他看着沈文琅眼底的偏执,又想起明信片上沈谦华的笑容,心里像被刀割一样疼。他知道,自己没有选择。 良久,他才慢慢抬起手,轻轻勾住沈文琅的脖颈,踮起脚尖,将唇凑了上去。
他能感觉到高途的颤抖,能感觉到他的抗拒,可这些都让他更加兴奋他要的,就是高途在自己面前毫无退路的模样。 吻结束时,高途已经哭得喘不过气,脸颊通红
沈文琅看着他这副模样,拇指轻轻擦掉他的眼泪,语气却依旧冰冷:“这就哭了?高途,你该清楚,这只是开始。”
他拉着高途走到床边,手指轻轻抚过他的衬衫纽扣:“接下来,该你主动了。”
高途的身体控制不住地发抖,他看着沈文琅眼底毫不掩饰的爱,又想起沈谦华在国外的处境,心里最后一点反抗的勇气也被磨灭了。
他慢慢伸出手,指尖颤抖着,解开了自己衬衫的第一颗纽扣。
沈文琅的眼神瞬间暗了下来,他握住高途的手,放在自己的胸口,感受着他手心的温度:“别怕,只要你乖,我会对你很好。”
高途闭上眼,眼泪顺着脸颊滑落。他知道,自己彻底陷入了沈文琅编织的牢笼里,再也逃不出去了。
而沈文琅看着他主动敞开的模样,嘴角勾起一抹满足的笑他终于让这只属于自己的兔子,彻底臣服在了自己面前。
之后的日子,沈文琅变本加厉。他会在早餐时要求高途主动喂他,会在客厅里让高途坐在自己腿上亲他,甚至会在视频会议结束后,逼着高途主动靠近自己。
每一次高途犹豫,他都会拿出沈谦华的近况威胁,直到高途彻底妥协。 高途越来越沉默,眼里的光也渐渐消失。他不再翻看沈谦华的照片,不再期待沈谦华的消息,只是像个木偶一样,按照沈文琅的要求活着。
而沈文琅看着他这副模样,心里却没有丝毫愧疚,反而觉得无比满足他要的,就是高途完完全全属于自己,哪怕这份属于,是用威胁和胁迫换来的。
别墅的早餐总是安静得压抑,银色刀叉碰撞瓷盘的声响被无限放大,高途垂着眼,将切好的煎蛋轻轻推到沈文琅面前,动作熟练得像台设定好程序的机器。
沈文琅却没立刻动筷,指尖在手机屏幕上滑动两下,随即把手机倒扣在餐桌中央,屏幕亮起的瞬间,高途的目光不受控制地被吸引过去。
那是条娱乐版块的热点推送,标题刺眼——“华裔学者沈谦华携未婚妻亮相巴黎时装周,女方系跨国集团千金”。
配图里,沈谦华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,身边的女孩身着高定礼服,手挽着他的胳膊,笑容明媚。
两人身后是闪光灯汇成的海洋,沈谦华看向女孩的眼神,是高途从未见过的温柔。
高途手里的叉子“当啷”一声掉在盘子里,指尖瞬间冰凉。他张了张嘴,却发不出任何声音,只能死死盯着那张照片。
照片里沈谦华的侧脸和记忆中樱花树下的笑容渐渐重叠,又在女孩的身影里碎成齑粉。
“看来你也看到了。”沈文琅拿起手机,漫不经心地划着屏幕,语气里满是刻意的轻描淡写,“没想到沈谦华动作这么快,出国才多久,就攀上了这么好的亲事。”
他顿了顿,抬眼看向高途,眼底藏着毫不掩饰的笑意,“听说女方家在欧洲有好几家上市公司,沈谦华这次,可是真的飞黄腾达了。”
高途的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,疼得他几乎喘不过气。他想起沈谦华寄来的明信片,想起照片背后那句“等我回来”,原来那些承诺,早就成了泡影。
他一直以为沈谦华在国外努力读书,等着两人重逢的那天,却没想到,对方早已身边有了新人,甚至订了婚。
“不……不可能。”高途的声音沙哑得厉害,带着一丝自己都不信的侥幸,“他不会的,一定是媒体乱写的……”
沈文琅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,低低笑出声:“乱写?你看看这个。”
他从西装内袋里拿出一个烫金的信封,扔在高途面前,信封上印着沈家和女方家的家族徽章.
“昨天沈谦华的父亲亲自送来的,邀请我去参加他们的订婚宴。”
高途颤抖着手拿起信封,指尖触到烫金的纹路时,像是被烫到一样缩了一下。
他拆开信封,里面的请柬上清晰地写着沈谦华和女孩的名字,订婚日期定在一个月后,地点在国外的一座古堡。
请柬的措辞优雅,字里行间都透着喜庆,却像一把把尖刀,狠狠扎进高途的心里。
他看着请柬上沈谦华的名字,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,滴在烫金的字迹上,晕开一小片水渍。原来这么久以来,他的等待,他的隐忍。
他为了沈谦华所受的一切委屈,都成了一个笑话。沈文琅说得对,沈谦华已经飞黄腾达了,再也不需要他了。
沈文琅看着高途失魂落魄的模样,心里涌起一阵强烈的满足感。他伸手,轻轻抚摸着高途的头发,语气带着一丝虚伪的温柔:“好了,别哭了。
他既然选择了别人,那你就彻底忘了他吧。以后,有我陪着你,不好吗?”
高途没有说话,只是把脸埋在臂弯里,肩膀不停颤抖。他感觉自己的世界彻底崩塌了,曾经支撑着他活下去的希望,如今荡然无存。
他再也没有理由反抗沈文琅,再也没有勇气期待未来,只剩下一具空壳,被困在这座华丽的牢笼里,永无出头之日。
沈文琅见高途不再反抗,嘴角的笑意更深了。他知道,从今天起,高途完完全全属于他了。
他拿起桌上的刀叉,慢条斯理地吃起早餐,仿佛刚才的一切都只是个小插曲。
只有他自己知道,看着高途彻底臣服在自己面前,这种感觉有多痛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