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漱后躺在床上,我开始想起了我们的初次相见是在上海的酒吧里,那天他在台上弹奏着那把黑白色相间的吉他,是独奏曲《Africa》,轻松惬意的节奏。
他的脸棱角分明,眉毛上扬,下颌线分明,小麦色的皮肤带着性感;乌黑的头发分在两侧,在人群中帅得扎眼。
比他的帅气突出的,是他骨气里透出的自信与耀眼,却又恰到好处的不过分张扬。
下台时,他起身微微鞠躬,在全场如爆竹般热列的掌声与欢呼中,他扯着嘴角笑了起来,与他看着不好惹的面孔相反,他笑起来,嘴角会凸出一个小括号,很可爱。
我是被朋友拉过来的,她兴致扬扬的说要带我来看帅哥,还要喝酒发泄发泄。
“你看!我就说有帅哥吧!现在信我了吧。等我给他变成你男朋友!”朋友小文坐在酒店红黑色的吧台前,抿了口白色高脚杯里粉红色的草莓莫吉托,兴奋地冲我说。
“行啦行啦,你靠谱。”我坐在吧台靠边,喝着冰可乐,这是我向小文求饶了好久才点来的。
毕竟我很少喝酒,也几乎只喝过低度数的鸡尾酒。
“哎,帅哥!”见吉他手下台,小文急忙招手示意,招呼着他过来。
他单手把吉他背在身后,走了过来。
也许是跟异性不常相处,又也许是没有见过如此耀眼的人。我变得有些紧张。
“帅哥你叫什么名字?”小文问。
“朴综星,综艺的综,星星的星。”他礼貌点点头,回答道。
小文推了推我,说我要他个微信,并且特意强调了我是单身。
朴综星看了我一眼,似乎在思考要不要加我,最后还是拿出了手机。
我本能地想拒绝,却鬼使神差地扫了码。
他似乎瞧见我在喝可乐,问:“你是不喝酒吗?”
见我点头,他认真地说:“可乐对身体不好呢,我给你调杯果汁吧。”
说着,他走进吧台,拿起榨汁机熟练地调着——他将去皮去核的雪梨和若干干玫瑰放入榨汁机中,又加入100ml温水,混合榨汁。
最终,他将榨好的果汁倒入玻璃杯中,还一脸认真地介绍着这是玫瑰雪梨汁。很专业的样子。
我端起玻璃杯喝了口,尝到了我这辈子都难以忘记的味道——梨汁口感清甜,带着玫瑰淡淡的香。
回到家,我斟酌几番,点开他的聊天栏发送了两个字——“您好”。客套又生硬,但却是我能做到的最大限度了。
地狱般地忐忑不安了的几秒过后,他发来了个有趣的表情包,是只在跳舞的企鹅,戴着黑墨镜,手里拿着木铲,很有趣。
从第一眼我就知道,他是个有趣并耀眼的人,与自己不同。
此后因为双方都忙,他只偶尔会在闲暇时与自己聊两句,聊的都是一些很细碎平常的小事。
倒是每一年我的生日,他都会如期而至地邮来一份礼物。有时是一个酷炫的粉红色渐变的电脑键盘;有时是一个塞满玉米和土豆泥的亲手做的蛋糕;有时又是一条精致的挂着月牙的纯银项链……他的礼物总是那么特别又用心,跟他的个性一样。
随着思绪远去,又累又困的我进入了梦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