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终木兮辞以三十分的成绩拿了第一。赵伯亲手给她戴上一串鹿角雕的坠子,上面刻着一只慵懒的猞猁,线条粗犷却生动。
“这是北境鹿场的信物。”赵伯说“我在鹿场干了快四十年,这坠子只送过给三个人。你是第四个。”
木兮辞低头看着坠子,笑容明媚。
中午的庆功宴比昨晚还要丰盛。赵伯在露天架起了烤架,整条鹿腿被架在炭火上慢慢转着,油脂滴落,滋滋作响。旁边还炖着一锅鹿杂汤,汤色浓白,撒了一把野葱末,香气直往鼻子里钻。
周舟和顾璟的洗碗惩罚被大家一致“赦免”了——二人贡献了足够多的笑料,也算将功补过。一群人围坐在篝火旁,举着铁签子烤鹿肉串,有人唱歌,有人起哄,有人抢肉。
周舟咬了一口刚烤好的鹿肉,被烫得龇牙咧嘴,嘴里含混不清地说:“好吃。”
“你昨晚也这么说。”林枫补刀。
“那不一样。昨晚是酱焖的,今天是炭烤的,明天还不知道赵伯又有什么花样——反正好吃就完了。”
又是一阵哄笑。
顾璟忽然问:“赵哥,你们这鹿场半散养着,冬天才圈起来,平时就不怕鹿跑丢了?”
赵平摇摇头:“跑不丢。这整片北境都是王庭鹿场,方圆几万里,往哪跑都是自家的地界。再说了,鹿也恋群,头鹿往哪走,别的就跟着。我们这些人啊,与其说是养鹿的,不如说是守山的。夏天看着别让鹿被狼吃太多,冬天赶回圈里喂草料,春秋两季给鹿群点数、打标记。一年到头就这么转着。”
林枫望着远处的山脊,忽然开口:“干四十年,不腻吗?”
“年轻时候也想过进城。后来有一年秋天,我一个人巡山,走到鹰嘴崖上,正赶上日落。满山的鹿都在往回走,林子里的狼刚开始叫,猞猁蹲在那块大石头上舔爪子。说不上来为什么,就是觉着,这地方离了我不行。不是鹿离了我不行,是我离了地方不行。”
夕阳西下,整片松林被染成浓烈的橘红色。远处的草甸子上,白天被海绵箭射中的鹿群已经恢复了平静,该吃草的吃草,该踱步的踱步,身上那些花花绿绿的颜料在晚霞里格外显眼——紫色的、红色的、蓝色的、绿色的、粉色的,像是谁给它们披了一身节日的盛装。
更远的山脊上,隐约能看见几个移动的小黑点——那是鹿群在归栏。林子里又响起了那声悠长的狼嗥,一声接一声,像是在呼唤什么。木屋旁边的老松树上,一道灰褐色的影子蹲在枝桠间,耳朵上的两撮黑毛竖得笔直,琥珀色的眼睛懒洋洋地眯着,像是也在享受这傍晚的凉风。
木兮辞靠在金吉克肩上,轻声说:“那只猞猁又来了。”
众人扭头望去,猞猁与他们对视了一瞬,然后不紧不慢地转过头去,继续舔自己的爪子,俨然一副主人的派头。
周舟啧了一声:“王庭的猫就是不一样,架子真大。”
所有人都笑了。
顾璟望着远处的山峦,轻声说了句:“回去以后,大概会想念这里。”
“想念什么?”林枫歪着头看他。
“想念这里的凉快,想念赵伯的鹿骨汤,想念——”
“想念你追鹿跑的样子。”向骄阳插嘴。
“给哥哥留点面子。”
所有人笑得前仰后合。
“还有那群狼。”李岩忽然开口,“和那只蹲在树上、架子比王爷还大的猞猁。还有——”
远离了城市的喧嚣,鹿场的夜晚有点寂寥,火堆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,微凉的风拂过,但是篝火驱散了寒意,舒适的环境让人放松,周围的人在畅所欲言,玉惊鸿坐在小板凳上,眼睛看着说话的人,好像有星星在里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