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小时后,黑色法拉利驶入沈家老宅的大门。
整体呈淡白色,别墅有几百间房间,别墅的墙壁上布满了白色的月季花,花朵开的很美,一眼就能让人注意到。
别墅的正中间种有一棵非常巨大的金丝楠木,又高又大,十分茂盛,历史悠久,这棵树是沈家刚创立时,沈惜缘也就是沈南嘉的曾曾曾爷爷种下的,已有几百年的历史,整座别墅被金色的黄金栅栏所包围,门口有几十名守卫巡逻,可谓是家业庞大。
车子绕过树木,停在了老宅的院子里,车门打开,身穿制服的韩管家,手握黑伞,从副驾下来,快步走到后座,伸出手,拉开后座的车门,打开黑伞,为从车里的缓缓下来的沈南嘉,挡住这刺眼的阳光。
沈南嘉面无表情的,从车上下来,不耐烦地,轻抬眼看向这,他已久许久未回来过的老房子了。
虽然许久未回来,但这老房子还是和六年前一样,熟悉的布置,慢漫重现在脑海中的回忆,一点都没变。
一抹淡淡的讽笑,在沈南嘉的脸上体现。
“韩叔,提高警惕,走,去会会我那位渣男父亲,顺便问问他还有多长时间死。”
韩叔的手撑着黑伞,眼睛注视着沈南嘉,在听到主子的话后,神色严肃,微微点头。
“是,主子。”
沈南嘉脸上的那抹讽笑消失不见,取而代之的是能冻结一切的严肃,精致的脸庞,抬脚,迈着不急不慢的步伐,向老宅客厅走去,身房跟着韩管家。
“呦,瞧瞧这是谁啊,这不是老爷的那个废物小儿子吗?怎么有空回来了?该不会是在外面惹祸,回来求老爷了吧?真是自作自受,当初那么倔,硬要自己出去生活,现在还不是厚脸皮回来了,笑死人了。”
听到声音的沈南嘉,眼神淡淡地扫过去,瞥到了书房门口身着一袭紫色旗袍,脸上画着人不像人,鬼不像鬼的妆容,倚靠在墙壁上,捂着嘴,偷笑的“女仆”云婉儿。
她六年前是沈老爷沈知烁招进来的,负责打扫院子的女仆,刚开始几天,老老实实的,每天干着自己的工作,但不知怎么回事,后来有一天晚上,趁沈南嘉的母亲不在,偷偷溜进了沈知烁的卧室,爬上了他的床。
从那以后,沈知烁就非常宠爱她,什么好东西都给她,什么好事都想着她,甚至还把每个月的公司收入交给了她,沈南嘉的母亲气不过,扇了云婉儿几巴掌。
结果沈知烁得知过后,怒气冲冲的,撕了结婚证,和沈南嘉的母亲离了婚,并让他母亲带着沈南嘉净身出户。
一晃六年过去了,没想到这个该死的女人,还活着呢。
沈南嘉一个眼神,看向身旁的韩叔,韩叔心领神会,转过身,抬起手,一个响指过后,几个沈南嘉的手下,从门口走了进来,朝云婉儿走去,手里握着剪刀和铁棒。
“来人,把这个女人的嘴给我撕烂,胳膊和腿都给我卸下来!”
得到命令的手下们,走到云婉儿面前,云婉儿看见他们要抓自己,转身就要跑,刚转过身,就被手下们给抓住了头发,往回拽,一路拖到沈南嘉面前。
此刻的沈南嘉,面色冷淡地,坐在会议桌的主位上,纤细的手指,轻敲桌面,双眼不耐烦地瞥向面前的云婉儿,像是在为云婉儿计算死亡的时间。
“沈南嘉!你个不孝子!我可是你父亲的妻子,按理来说,你应该唤我声母亲,你怎么敢这么对我!知烁他不会饶了你的!”
被拽住头发的云婉儿,圆圆的双眼,死死地盯着,面前的沈南嘉,脸上的妆容在怒火中显得廉价,丑陋不堪。
坐在主位上的沈南嘉,那双本该勾人的桃花眼,此时在听到自己那个渣爹的名字后,眸光一闪,眼底的凶狠和杀气跃然而上,代替了原本的那种温柔。
站在沈南嘉身边的韩叔,给了云婉儿身后的手下一个眼神,随后,只听咋嚓几声,云婉儿砰的一声跪在地上,身后的手下,手中的铁棒上还沾有几丝鲜红且肮脏的血液。
没错,云婉儿的膝盖骨被打裂了。
“啊啊啊!我的腿!沈南嘉!你个疯子!你不得好死!”
话落,整栋别墅里,充斥着一种强烈的,白茶气味。
味道非常浓,浓的让人想一头撞死,压迫性强到可怕,宛如一头野兽般,不撕了人,绝不罢休!
“吵死了。全北京里,每个人见到我,都必须礼让三分,而你区区一个下贱的Beta,也敢这么和我说话!”
毫无表情的沈南嘉,慢不经心的,从椅子上站了起来,抬脚,缓缓走向趴在地上,痛苦不堪的云婉儿。
一步,两步,三步。
站在了云婉儿的面前,居高临下地,看着地上快要窒息的人。
沈南嘉,双手插兜,抬起脚,毫不客气地,踩在了云婉儿的手上,力道逐渐加大,重重地踩。
耳边骨头碎裂的声音,清楚的都不能再清楚了。
“呵,想让我唤你母亲?不可能!我有母亲,而你算个什么东西?你也配?下贱肮脏的小三,也配这么和我说话?”
“怎么,你那个爱你入骨的alpha,没教你怎么做人是吗?”
不知过了多久,沈南嘉,嫌弃的,抬起沾有云婉儿血迹的鞋子,走到旁边的地毯上,擦了擦。
收起信息素,白茶的味道消失了。
沈南嘉转过身,走到主位前,坐了下去,端起桌子的茶杯,双眼轻低,看向杯子里的咖啡,手指轻碰杯底,确认温度正好,递到嘴边,喝了一口。
趴在地上的云婉儿,双眼紧闭,脸色铁青,已经昏死了过去。
身旁的韩叔,弯下身子,低头和沈南嘉说话。
“主子,那个地上的女人,怎么处理?”
沈南嘉,嘴唇轻启,悦耳的声音,在耳边响起。
“带下去,关进地下室,严加看管,不许喂食,也不许喂水,我倒要看看,她能撑几天。”
韩叔低头,面容严峻。
“是,主子,对了,主子,老爷来了,车已经停在院子里了。”
沈南嘉面色平静,专心地品着杯子里的咖啡。
“嗯,我知道了,去,派人去顶层的第一间房间里,将我的白色大衣取来。”
“好的,主子,那个主子还有件事。”
韩叔表情透露着紧张,站在沈南嘉身旁,声音断断续续,不知道当不当讲。
“怎么了,韩叔,有事就说,不要吱吱唔唔的。”
韩叔低头,在沈南嘉的耳畔旁说。
“五少爷来了,和老爷一起来的,还说这么长时间没见,要好好和您叙叙旧。”
听到那个小三生的孩子,沈君承,那个商业群里最聪明的S级Alpha也来了,沈南嘉,端着杯子的手,停顿了一下,嘴角微勾。
“有意思,那个小崽子也来了,自己送上门来了,这样也好,省得我去找他了。”
“通知下去,按计划行事,绝不能让那个小崽子跑了。”
话刚说完,大门就被人推开了,只见身穿棕色西装的沈知烁和他身边一袭淡蓝色夹克外套的沈君承,俩人有说有笑地走了进来,双脚在踏入大厅的那一刹那,俩人的视线都落在了会议桌旁,主位上,悠闲喝着咖啡的沈南嘉。
“呦,这不是我那死倔的三儿子吗,回来的这么早,怎么,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吧,回来求我了,行吧,只要你跪下,给我磕三个响头,我就勉为其难地资助你一些,如何?你爹我这个要求不过分吧。”
一旁看戏的沈君承,眸光一闪,脸上浮现出一抹邪笑。
“对啊,三哥,你看,父亲对你多好,只让你磕三个头,还不快谢谢父亲。”
“还有,你个混账玩意!谁允许你坐主位的!给我滚下来!”
话罢,一股带有压怕性的,廉价的橙子味道,在空气里炸开来,很刺鼻,呛鼻子。
妈的!
真恶心!
呵,沈知烁的信息素味道和他自身一模一样,还是那么恶心。
一直坐在主位上,品着咖啡的沈南嘉,没抬头,没说话。
但手里端着的玻璃杯,砰的一声,被沈南嘉给捏碎死了,碎片散落在地上,发出哗啦的声音,鲜血顺着骨节分明的手指,滴落在地上。
“沈知烁,怎么,这么久没见,还是只会用信息素压迫这一套,一点新意都没有,无聊。”
话说完后,沈知烁只是眨了下眼,下一秒只看见,原本坐在主位上的沈南嘉,一个瞬移,闪现在沈知烁眼前。
面色冰冷的沈南嘉,轻轻抬手,掐住了还未反应过来的,沈知烁的脖子,稍微一用力,沈知烁便悬浮在了半空之中。
沈知烁脸色发紫,眼球充血,充满老茧的手,放在沈南嘉的手上,希望他放开自己。
旁边看见这一幕的沈君承,愣在了原地,接着释放了自己荔枝朗姆酒的信息素,和沈知烁一样,都释放的压迫信息素。
S级Alpha的压迫信息素,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了,可以是必死无疑。
但令他们想不到的是沈南嘉既不是S级alpha,也不是一般人,而是超越这些好几十倍的Enigma。
“这位沈先生,很抱歉,让你失望了,我不是Ahpha,不是Beta,更不是omega,而是你们抓破脑袋也想不出来的Enigma。”
“所以你们那像洁厕灵般的信息素,对我一点用没用。”
沈南嘉面色冷淡地,一只手掐着沈知烁的脖子,另一只手以快速之势,绕到沈君承的背后,用手铐扣住了沈君承的双手,抬起腿,踹了一下沈君承的腿。
然后,沈君承一脸不敢相信的,跪在了地上。
被沈南嘉掐住脖子的沈知烁,快要窒息,气息已经若有若无,沈南嘉平静地,瞥了一眼沈知烁,松开了手,沈知烁砰的倒在地上,不顾形象的,大口呼吸着空气。
“沈知烁,我是看在我母亲的份上,留你一命,毕竟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掐死你,太便宜你了,我时间多的是,方法也多的是,我要一一用在你身上。”
“还有你那个宝贝儿子,小三的孩子,废物一个,妄想上桌吃饭的老鼠,该教训,总之,你们一个都跑不掉。”
韩叔怀里抱着件白色,带点金色的细闪的大衣,快步走向沈南嘉,从衣服口袋里,拿出干净的手帕,为沈南嘉擦手,手上沾有的血液和难闻的气味,都必须仔仔细细的,擦干净。
擦干净手后,朝叔将怀里的大衣,递给沈南嘉,沈南嘉穿上大衣后,白皙的肌肤,勾人的桃花眼,嫣红的嘴唇,配上白金色的大衣,在大厅里的,水晶灯的照耀下,格外吸引人,有种让人沦陷其中的美感。
沈南嘉站在两人面前,居高临下的,瞥向地上的俩人,嘴唇一张一合。
“韩叔,将沈君承给我关进地下室,也是一样,不许喂食物和水,我很想知道S级alpha的意志力到底有多强。”
“还有将沈知烁给我送到精神病院里,就说沈知烁神志不清,总是说胡话,还差点用刀害死我,必须要严加看管。”
韩叔微微颔首,脸上严肃的神情,鬓角的白发,都反映出他在沈南嘉的身边,时间非常长,将沈南嘉当成自己的亲孩子般对待。
“好的,主子,立刻处理。”
沈南嘉抬脚,略过地上的两人,向门口走去。
走到院子里,双眸轻抬,目不斜视地,注视着正中央的金丝楠木,记得六年前,它还没有现在这么高,也没有现在的这么茂盛,可现在,这棵树都长的这么高大了。
看来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一切,改变一切的事物,不论是好的,还是坏的,甚至包括你自己。
沈南嘉,注视着眼前的金丝楠木,想走近些,伸手摸摸它,感受下它的生命力。
但是,就在这时,意外发生了。
“沈南嘉!你个该死的小兔崽子!我今天非要送你去见阎王爷不可!去死吧!”
沈知烁手握着把手枪,从大厅里快速的冲出来,冲到大门口,双眼充血,将枪口对准了未反应过来的沈南嘉。
只听一声枪响,一颗用黄金做成的子弹,飞快的向沈南嘉靠近,还差几秒钟,就要碰到沈南嘉了。
沈南嘉猛地闭上了双眼,但几秒钟过后,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传来。
睁开眼睛,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熟悉的脸庞,深邃的双眼,黑色的瞳孔,立体的五官,白皙的皮肤,还有鼻间充斥着的,淡淡的玫瑰花香,跟上次见到他时,闻到的气味一样。
淡淡的,很好闻。
一袭黑色风衣的时辞亦,伸出双手,将自己紧紧的抱在了怀里,用后背替自己挡住了那颗子弹。
沈南嘉,瞳孔不自觉地放大,焦急地,连忙伸手去摸时辞亦的后背,白皙的双手,被鲜红的血液所染红。
子弹直直地射进时辞亦的后背处,鲜血顺着伤口,不断地往外流,黑色的外套配上鲜红的血液,有着说不上来的美感。
沈南嘉不知为何,眼泪不受控制的,夺眶而出,顺着脸颊往下流,滚烫的泪水,落在时辞亦的肩膀上。
明明只是见过一次,为何看见他受伤,我会有种难过的感觉?
我和他以前是不是认识?
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?
算了,还是先救人要紧!
“时辞亦!你怎么样!笨蛋!谁允许你帮我挡子弹了!坚持住,我马上带你去医院。”
沈南嘉抬头,双眼猩红,从旁边的手下的包里,取出把手枪,对准门口处的沈知烁。
“他妈的!沈知烁!!!你个老不死的!小爷我,送你下地狱!!!”
砰!砰!砰!砰!
四枪,枪枪直击要害,子弹穿过沈知烁的身体,形成了四个血洞。
“来人!将沈知烁的尸体给我扔到海里喂鱼!”
沈南嘉将时辞亦的头靠在自己肩上,双手绕过时辞亦的脖子,扶着他,走向院子里的黑色法拉利,将时辞亦扶进副驾,自己坐进驾驶位。
打火,转动方向盘,开出了沈南老宅,行驶在去往沈家私人医院的路上。
脚将油门踩到底,直直闯了五个红灯,车速直逼150!
“沈先生,我说过,我们会再见面的,没想到,这么快。我没事,我不疼,一点都不疼,你不哭了,再哭就不好看了。”
靠在副驾上的时辞亦,强撑着晕过去的意识,苍白的嘴唇轻启,注视着满眼泪水的,认真开车的沈南嘉。
“闭嘴!再说话,我就将你丢在路边,让你自生自灭。”
听到此话的时辞亦,嘴唇微微上扬,苍白的脸庞上,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。
果然,我就知道,沈先生,他口是心非。
真可爱。
医院里,时辞亦躺在担架上,双眼紧闭,被送进了手术室。
随着手术室上的灯亮起,手术已经开始。
沈南嘉跌坐在走廊的长椅上,脸上的泪痕,猩红的双眼,握紧的双手,还未从刚才的意外中缓过来。
他没想到,时辞亦,那个仅仅和自己见过一次的家伙,会在这种关键的时刻,出现在自己身边,并且替自己挡下了危险。
“笨蛋一个,帮我挡子弹,有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安危,真是的。”
“等手术结束后,我要和他说清楚,我和他没有那么熟,不必如此,因为不值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