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
全红婵儿的政治学霸笔记 · 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第三课
生命健康权的法律定义
今天的政治课特别有意义,李老师用几个真实案例帮我们理解了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。时空智者在我耳边轻声说:"生命如烛火,法律是防风罩,既保护它不被吹灭,也防止它烧伤他人。"这句话让我瞬间理解了生命健康权的双重意义。
生命健康权是我国公民最基本、最重要的权利,包括生命权、身体权和健康权三种权利。它是人格权的一种,与生俱来,不可转让、抛弃或继承。
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被非法剥夺、危害的权利;健康权是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、机能安全的权利;身体权则是维护身体完整的权利。
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曾说:"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短,而在于如何使用。"中国古代思想家孟子也提出"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"的民本思想。东西方文明都告诉我们:尊重生命是最基本的道德准则。
我想起去年村里的王叔叔在工地受伤的事情,当时包工头不愿赔偿,后来通过法律途径才维护了权益。原来这就是健康权受到侵害时的司法保护请求权。
法律对生命健康权的保护
《宪法》保护
我国宪法明确规定:"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"。这是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最高法律依据。
《民法典》规定
第一千零二条:自然人享有生命权,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。
第一千零四条:自然人享有健康权,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。
《刑法》规定
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等条款对严重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,最高可判处死刑。
记得上学期学法律基础知识时,李老师让我们做了一份关于校园暴力的调查报告。我们班同学采访发现,有13%的同学曾遭受过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。当时不明白这背后的法律意义,现在懂了——校园暴力其实是对同学生命健康权的侵犯!

知识梳理与思维导图
生命健康权知识体系
生命健康权
生命权
健康权
身体权
"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。"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,必须主动寻求法律保护。时空智者提醒我:认识权利是第一步,维护权利才是关键。
—— 法学谚语
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
典型案例分析
案例背景:女大学生杨某因和父亲拒乘满员中巴车,被司乘人员殴打致伤,父亲头部缝了5针。
1. 本案例中哪些权利受到了侵犯?
杨某和父亲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严重侵犯,具体表现为身体权和健康权被侵害。
2. 他们可以采取哪些法律途径维权?
① 报警并要求追究打人者的行政或刑事责任;②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、精神损失费等;③ 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投诉涉事车辆。
3. 这个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?
① 公民要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;② 暴力解决纠纷不可取;③ 公共服务行业需要加强从业人员法治教育;④ 社会需要建立更加便捷的维权渠道。
李老师在课堂上还列举了其他常见侵害行为:违法使用警械、食品安全问题、医疗事故、环境污染等。我不禁想起前年村里的小河被工厂污染的事,很多村民皮肤过敏,这其实也是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表现。
如何维护生命健康权
预防措施:
增强安全意识,避免危险行为和场所
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,维护身心健康
学习基本的急救和自我保护技能
维权途径:
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举报
保留证据(医疗记录、照片、视频等)
寻求法律援助或向法院起诉
通过媒体或社会组织寻求帮助
法国思想家卢梭在《社会契约论》中说:"放弃自由就是放弃做人的资格。"同样,放弃对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就是放弃最基本的尊严。但维权要讲究方法——既要勇敢,又要理智;既要坚决,又要合法。
学习反思与生活应用
今天下课后,我和几个同学成立了"校园安全小卫士"小组,准备开展以下活动:
制作生命健康权宣传海报,张贴在校园各处
组织"安全知识竞赛",提高同学们的权利意识
设立"悄悄话信箱",收集同学们遇到的安全问题
邀请法律工作者来校举办专题讲座
时空智者欣慰地对我说:"知识的意义在于行动,你已经迈出了从理论到实践的重要一步。"确实,法律条文只有在实践中才有生命力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