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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

操场上的第二圈

九月的北京秋高气爽,清华园里的银杏叶刚开始泛黄。林笙拖着行李箱站在物理系楼下时,手机震了震,是周逞发来的视频通话请求。

“到了?”屏幕里的少年穿着省队训练服,额角还带着汗,背景是喧嚣的训练馆。

“刚到,”林笙把镜头转向宿舍楼,“比想象中旧点。”

“旧才说明有底蕴,”周逞笑了,露出两颗小虎牙,“我下周休探亲假,过去找你。”

“不用特意跑,”林笙看着他被汗水浸湿的运动服,“你训练要紧。”

“再要紧也没你要紧,”周逞的语气忽然认真起来,“说好了要陪你跑遍北京的。”

林笙的耳尖红了,赶紧转移话题:“我先去报到,晚上给你打电话。”

挂了电话,他看着手里那枚黄色秒表——高三毕业那天,周逞把它送给了他,背面的“BPM-132|Next 1000 km”已经被磨得有些模糊,却依旧沉甸甸的。

物理系的课业比想象中更重,林笙很快就被淹没在公式和实验报告里。每天晚上十点,当他从实验室出来时,总能准时接到周逞的电话。

“今天跑了多少?”林笙坐在操场边的台阶上,听着电话那头的呼吸声。

“15公里,”周逞的声音带着点疲惫,“刚加练完力量。”

“别太累了。”林笙轻声说。

“不累怎么追得上你?”周逞笑了,“我们家学霸都开始啃量子力学了,我可不能掉队。”

林笙的嘴角忍不住上扬。他知道周逞在省队训练有多苦——每天清晨五点起床,晚上十点才能休息,周末还要加练,可每次打电话,少年总把最轻松的一面给他看。

十月中旬,周逞终于来了北京。他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,站在清华园门口,背着个洗得发白的运动包,像个普通的大学生。

“训练服呢?”林笙笑着接过他的包。

“放假了,不穿那玩意儿,”周逞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,“带我逛逛?”

他们沿着林荫道慢慢走着,阳光透过银杏叶的缝隙洒下来,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。周逞的话不多,却总在林笙开口前,就知道他想说什么。

走到大礼堂前的草坪时,周逞忽然停下脚步:“这里能跑步吗?”

“晚上可以,”林笙说,“很多人在这里夜跑。”

那天晚上,两人果然绕着草坪跑了起来。没有电子计时器,没有步频提示,只有晚风拂过脸颊的声音,和彼此越来越近的呼吸声。

“步频还是132?”周逞凑到他耳边问。

“嗯,”林笙点头,“改不了了。”

“挺好,”周逞笑了,“我能一直跟得上。”

大二那年,林笙加入了学校的物理竞赛队,每天泡在实验室的时间越来越长。周逞也到了冲刺全锦赛的关键期,两人常常一周都聊不上几句话。

寒假回家时,林笙去省队看周逞。训练馆里暖气很足,少年穿着红色的训练服,正在做400米间歇跑,每一圈的时间都精确到秒。

林笙坐在看台上,看着他像道红色的闪电,在跑道上反复冲刺。教练拿着秒表站在终点线,偶尔喊几句什么,周逞只是点头,脚步却丝毫没有放慢。

休息间隙,周逞才发现看台上的林笙,眼睛瞬间亮了。他跑过来,汗水顺着下巴往下滴,在地板上砸出小小的水痕。

“怎么来了?”他接过林笙递来的水,仰头灌了大半瓶。

“竞赛结束了,”林笙说,“来看看你。”

“成绩怎么样?”

“全国一等奖。”

周逞笑了,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:“我就知道你行。”

那天下午,林笙在训练馆待到了天黑。他看着周逞做力量训练,看着他被教练训斥动作不到位,看着他偷偷揉着膝盖,却在看向自己时,立刻扬起笑脸。

离开时,周逞送他到门口。“全锦赛在下个月,”少年忽然说,“如果拿了冠军,我就能进国家队了。”

“我相信你。”林笙看着他的眼睛,认真地说。

全锦赛决赛那天,林笙特意请了假,守在电脑前看直播。1000米决赛开始前,他看见周逞站在起跑线上,朝镜头的方向看了一眼,嘴角微微上扬。

发令枪响,周逞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。林笙的心跳瞬间提到了嗓子眼,手指紧紧攥着那枚黄色秒表。

最后一百米,周逞忽然加速,甩开了紧随其后的对手,第一个冲过终点线。

2分26秒11。新的全国纪录。

林笙看着屏幕里被队友簇拥着的少年,眼眶忽然湿了。他知道这个成绩背后,是多少个凌晨五点的操场,多少个浸透汗水的训练服,多少个忍着伤痛的夜晚。

晚上打电话时,周逞的声音带着点哽咽:“看见了吗?我做到了。”

“看见了,”林笙的声音也有些发抖,“你是最棒的。”

“等进了国家队,我就能去北京训练了,”周逞说,“到时候,我天天陪你跑步。”

“好。”

研究生毕业后,林笙留在了清华做科研,周逞也如愿进入了国家队,训练基地就在北京郊区。

他们租了个离两人单位都不远的房子,不大,却收拾得很温馨。客厅的墙上挂着两张照片,一张是林笙穿着博士服的毕业照,另一张是周逞站在领奖台上的照片,脖子上挂着全锦赛的金牌。

每天早上,林笙去实验室前,都会把周逞的训练服洗好晾在阳台上;晚上,周逞训练回来,总会带一份林笙爱吃的烤冷面,放在桌上还冒着热气。

周末的时候,他们最爱去奥林匹克森林公园跑步。周逞会提前查好路线,带着林笙跑过湖边,跑过树林,跑过洒满阳光的草坪。

“今天跑多少?”林笙系着鞋带问。

“10公里吧,”周逞笑着说,“照顾一下我们家搞科研的,别累着。”

林笙挑眉:“谁累还不一定。”

两人并肩跑在塑胶跑道上,步频依旧是132BPM,像多年前在高中操场时一样。路过补给站时,周逞会停下来,给林笙递水,帮他擦汗,动作自然得像做了千百遍。

有一次,遇到周逞的队友,对方笑着打趣:“周队,你这是带家属拉练啊?”

周逞毫不避讳地搂住林笙的肩膀:“是啊,我家学霸,体能不比你们差。”

林笙的脸有点红,却挺直了腰板,跟上周逞的脚步。

工作后的第五年,林笙参与的项目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奖。颁奖典礼那天,他特意穿了件新西装,周逞坐在观众席第一排,手里拿着相机,不停地给他拍照。

下台后,林笙走到他身边,有点不好意思:“拍这么多干嘛?”

“留着纪念,”周逞把相机塞给他,“我们家林研究员越来越厉害了。”

那天晚上,他们没有去庆祝,而是回了家,做了两个简单的菜,开了一瓶红酒。

“还记得高中时的器材室吗?”林笙忽然问。

“怎么不记得,”周逞笑了,“你在那里答应做我男朋友的。”

“是你先表白的。”林笙纠正道。

“是是是,”周逞举起酒杯,“我先表白的,我眼光好。”

林笙笑着和他碰了碰杯,酒液在杯壁上晃出好看的弧度。

“下个月有场马拉松,”周逞忽然说,“我们一起去跑?”

“全程?”林笙有点惊讶,“42公里呢。”

“怕了?”周逞挑眉。

“谁怕了,”林笙仰头喝了口酒,“跑就跑。”

马拉松那天,天气很好。林笙和周逞穿着同款的运动服,站在起跑线上。周围都是攒动的人群,欢呼声浪此起彼伏。

“准备好了?”周逞转头看他,眼神里带着笑意。

“嗯。”林笙点头。

发令枪响,人群像潮水一样涌了出去。周逞一直保持在林笙身边,速度不快,却很稳。

跑到30公里时,林笙的腿开始发酸,呼吸也变得急促。周逞放慢速度,陪他慢慢走了一段。

“还能坚持吗?”

“能。”林笙咬了咬牙,重新迈开脚步。

最后5公里,周逞牵着他的手,一步一步地往前跑。周围的人纷纷给他们加油,有人喊着“加油,兄弟!”,有人举着相机给他们拍照。

冲过终点线的那一刻,林笙几乎虚脱,靠在周逞怀里大口喘着气。

“我们做到了。”周逞的声音带着笑意,在他耳边响起。

林笙抬头看他,阳光落在周逞黑色的眼眸里,像盛着整个宇宙的星光。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,在高中的操场上,这个少年也是这样看着他,眼神亮得惊人。

“周逞,”林笙轻声说,“我们跑了不止1000公里了。”

“嗯,”周逞低头吻了吻他的额头,“还要跑很多很多公里。”

晚风拂过,带着青草的香气。远处的人群还在欢呼,可他们的世界里,只剩下彼此的呼吸声,和那永远不变的132BPM的节拍。

左、右、左、右。

一步一步,踩着相同的节奏,跑向下一个,又一个,没有终点的第二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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