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股名为“极限”的无力感,像深不见底的沼泽,几乎要将我的意志彻底吞噬。
疲惫,前所未有的疲惫。
我甚至生出一丝荒谬的冲动——就这么放手吧。
让王鹤棣的商业帝国被那只看不见的手碾成齑粉,让傅斯年的金融大厦被无脑粉丝的口水淹没成废墟,让这个我一手建立的脆弱“神殿”在内忧外患中彻底坍塌。
然后我一个人回到这间静室,关上门,断绝一切联系,重归于那种无悲无喜的、绝对孤独的“神明”状态。
可——
就在这懦弱的念头即将占据上风的瞬间,一句不知是谁说过、却又无比清晰的箴言,如同洪钟大吕,狠狠在我混沌的识海中炸响:
“她需要的,不是爱!”
“是规矩!”
这句话是谁说的?
是郭麒麟那个看透一切的胖子,还是肖战那个跪在我面前请求“法度”的聪明人?
不重要了。
重要的是,这简单的六个字像一把烧红的利剑,瞬间刺穿了我所有的迷茫、疲惫与自我怀疑。
如醍醐灌顶,如当头棒喝。
我猛地从冰冷的墙壁上直起身,大步流星走出那间让我窒息的静室。
我走到窗前——那扇正对着主庭院的巨大落地窗前。
窗外秋风萧瑟,银杏落叶铺了满地金黄。
可我的眼中,看到的却不再是萧瑟的景物,而是一个个无形却充满原始生命力的狼王的身影。
是了。
我从一开始就搞错了,彻彻底底搞错了。
我把他们当成信徒,当成孩子,当成需要我用“神恩”不断安抚、平衡的宠物。
我以为只要给予足够的恩惠、偏爱、希望,他们就会像得了骨头的狗一样感恩戴德,摇尾乞怜。
多么傲慢,又多么愚蠢的想法。
我看着庭院里空无一人的草地,眼前却浮现出傅斯年那双永远带着侵略性、不肯屈服的眼睛;
浮现出王鹤棣那看似憨厚、实则骨子里充满“被认可”渴望的偏执;浮现出肖战那种宁愿自焚也要证明自己是“唯一知己”的疯魔。
他们是狗吗?
不。
他们他妈没有一个是狗。
他们全都是狼——而且是在各自领域早已称王称霸的狼王。
让一群天生的狼王伪装成狗,在我面前争抢那点可怜的我随手丢下的“宠爱”,这本身就是对他们天性最大的侮辱和扭曲。
所以他们才会失控,所以他们才会用最愚蠢、最自残的方式疯狂内耗。
因为——
狼根本不在乎主人的“爱”。
狼只在乎一样东西:地盘,等级,权力。
这一刻,我终于彻底完成了从“神”到“王”的最后一次蜕变。
我明白了。
想要让这群桀骜不驯的天生狼王摒弃前嫌、心甘情愿为我去咬死另一群更强大的狼,仅靠虚无缥缈的“神恩”根本不可能。
那只会让他们为了争夺那点廉价的“神恩”,先把自己人咬得遍体鳞伤。
我必须给予他们狼群最渴望的东西——
秩序。
一种清晰的、不容置喙的、由我亲手制定的狼群秩序。
用最锋利残酷的法则,为他们划分每一个人的等级。
用最不容置疑的命令,为他们定义每一个人的职责。
用最甘美、让他们无法拒绝的权力作为奖励,亲手赐予那个杀敌最多、功劳最大、最懂得遵守规矩的头狼。
我要让他们知道:
谁负责侦查斥候,
谁负责守护侧翼,
谁又必须冲在最前面,用最锋利的獠牙为我撕开敌人的喉咙。
我要让他们明明白白地知道——
向我表忠心,没用。
哭哭啼啼,没用。
互相撕咬,更是死路一条。
想要得到我的认可?想要站到离我最近的位置?想要得到这世间最顶级的力量与荣光?
可以。
很简单。
用敌人的头颅,和你们自己的功勋,来换。
这才是我该做的。
这才是能将这群失控的狂暴力量重新凝聚、拧成一股绳的唯一方法。
这就是属于我的——
狼王之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