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 尘埃落定归江南
晨曦刺破云层,将金辉泼洒在皇城的琉璃瓦上,一夜喧嚣的太和殿广场,终于褪去了刀光剑影的戾气,只剩下满地狼藉和尚未散尽的血腥味。
李莲花靠在朱红的廊柱上,任由程子墨替他包扎肩头的伤口。伤药的清凉渗进皮肉,却压不住骨血里蔓延的疲惫。他垂眸看着自己染血的戏服,月白色的缠枝莲纹早已被暗红浸透,像极了青阳关城头那场烧了半宿的火。
“嘶——”指尖触到伤口,李莲花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。
程子墨的动作顿了顿,语气带着几分嗔怪:“都这时候了还不老实,方才扑上去拦秦相的时候,怎么不见你怕疼?”嘴上说着,手上的力道却轻柔了许多。
方多病拎着两个热腾腾的肉包子跑过来,脸上还沾着几点灰,却笑得眉眼弯弯:“莲兄,程姑娘,快尝尝!御膳房的包子,我排了好半天队才抢到的。”他将一个包子塞到李莲花手里,又把另一个递给程子墨,“陛下说了,今日起我们就是功臣,御膳房的东西随便吃!”
李莲花咬了一口包子,温热的肉馅混着葱香在舌尖散开,那点暖意顺着喉咙往下淌,竟让他生出几分恍若隔世的错觉。他抬眼望去,笛飞声正站在不远处,与赵队长说着什么。玄色劲装的衣角还沾着血污,长刀归鞘,却依旧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凛冽。
不多时,笛飞声迈步走了过来,目光落在李莲花的伤口上,沉声道:“陛下已派人去青阳关传旨,赵将军升任镇北将军,赏黄金千两,粮草兵器源源不断送去。陈老栓和阿尘也被册封为忠义乡民,可随时入京。”
李莲花闻言,眼中泛起一丝暖意。青阳关的风沙,陈老栓的小米粥,阿尘的羊毛小兔子,那些刻在记忆里的画面,此刻竟变得格外清晰。他笑了笑,轻声道:“如此,便好。”
“还有王大人,”笛飞声继续道,“已经从诏狱里放出来了,官复原职不说,还加了太子太傅。方才他派人来传话,想请我们去府上一聚。”
方多病啃着包子,含糊不清地说:“去去去!必须去!王大人可是个清官,之前被秦相那老贼害得够惨,如今沉冤得雪,定要好好喝一杯!”
程子墨收拾好药箱,淡淡道:“先回客栈换身衣裳吧,总不能穿着这身戏服去见人。”
众人皆是一笑。的确,此刻他们身上的衣服,要么染血,要么沾着尘土,实在不成体统。
回到之前落脚的小客栈,掌柜的见了他们,吓得差点瘫在地上。昨日他们还是低调入住的“商人”,今日却成了扳倒秦相的大功臣,这身份的转变,任谁都要心惊。
换了一身干净的青布长衫,李莲花站在窗前,望着楼下熙熙攘攘的街道。皇城的百姓们奔走相告,脸上满是劫后余生的喜悦。秦相倒台的消息像长了翅膀,飞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,那些被秦相欺压过的百姓,甚至放起了鞭炮,喜庆的噼啪声此起彼伏。
“在想什么?”笛飞声的声音在身后响起。
李莲花转过身,笑了笑:“在想江南。”
笛飞声挑了挑眉:“江南?”
“嗯,”李莲花点头,眼底泛起温柔的光,“江南的烟雨,江南的茶,江南的藕花洲。那里没有刀光剑影,没有尔虞我诈,只有一叶扁舟,一壶清茶,自在逍遥。”
笛飞声沉默片刻,道:“你想回去了?”
“是。”李莲花坦言,“这场风波,总算尘埃落定。北王失了秦相这个内应,不足为惧。陛下幡然醒悟,朝堂清明指日可待。我这一身伤病,也该找个地方,好好养一养了。”
笛飞声看着他,良久,才缓缓道:“也好。江湖路远,若有需要,只管传信。”
李莲花抱拳一笑:“自然。他日你若厌倦了朝堂纷争,便来江南找我。我煮茶,你喝酒,咱们不谈江湖,不谈朝政,只谈风月。”
两人相视一笑,多年的默契,尽在不言中。
午时,众人如约前往王大人府邸。王府门前早已车水马龙,前来道贺的官员络绎不绝。王大人一身朝服,亲自站在门口迎接,见到李莲花几人,连忙快步上前,拱手行礼:“几位恩公,快请进!”
李莲花几人连忙回礼:“王大人客气了。”
王府内张灯结彩,却不见奢靡之气,处处透着清正之风。宴席摆在后花园的水榭里,席间皆是忠良之臣,推杯换盏间,谈的是家国百姓,论的是江山社稷。
王大人举起酒杯,眼眶泛红:“若非几位恩公,王某今日怕是早已身首异处,秦家父子也不会伏法。这杯酒,王某敬诸位!”
众人举杯同饮,酒液入喉,辛辣中带着几分畅快。
方多病最是活跃,拉着王大人问东问西,从秦相的罪证,问到北王的动向,又问到青阳关的近况。王大人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,听得方多病连连叫好。
程子墨则安静地坐在一旁,听着众人的谈话,偶尔抿一口酒,目光落在不远处的荷花池上。池中的荷花正开得娇艳,粉白的花瓣沾着露珠,煞是好看。
李莲花没有喝酒,只捧着一杯清茶,静静地听着。阳光透过柳叶的缝隙,洒在他的脸上,柔和了眉宇间的疲惫。他知道,这样的时光,来之不易。
宴席过半,一名侍卫匆匆走来,在王大人耳边低语了几句。王大人脸色一变,随即又恢复了平静,他看向李莲花,沉声道:“李公子,北王特使在狱中自尽了,死前留下一封血书,说北王已亲率十万大军,攻打青阳关。”
此言一出,满座皆静。
方多病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:“什么?北王疯了不成?秦相都倒台了,他还敢来?”
笛飞声的脸色沉了下来:“北王野心勃勃,定然是不甘心就此作罢。秦相虽死,但他在漠北经营多年,势力不容小觑。青阳关兵力刚刚补充,怕是难以抵挡十万大军。”
李莲花握着茶杯的手微微收紧,指尖泛白。青阳关的城墙,赵将军刚毅的脸,阿尘稚嫩的笑容,一一浮现在眼前。他放下茶杯,站起身,沉声道:“我去青阳关。”
“莲兄!”方多病急道,“你身上还有伤,怎么能去?”
程子墨也站起身,目光坚定:“我跟你一起去。”
笛飞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,一抹寒光闪过眼底:“算我一个。北王的账,也该好好算算了。”
王大人看着三人,眼中满是敬佩:“三位高义,王某佩服。只是北王势大,不可轻敌。我这就进宫面圣,请陛下派兵增援!”
李莲花点了点头:“有劳王大人。我们即刻启程,先赶往青阳关,拖延时日,待援军到来,再一举破敌。”
说走就走。三人辞别王大人,回到客栈收拾行囊。方多病将自己的匕首磨得锃亮,程子墨检查着弩箭和药箱,笛飞声则去牵马。李莲花站在房间里,看着桌上的那杯清茶,忽然想起了什么。他从怀中掏出一个油纸包,里面是陈老栓给的胡杨饼,虽已干硬,却带着一股熟悉的麦香。
他将油纸包小心翼翼地收好,转身走出了客栈。
城外的官道上,三匹骏马疾驰而去,马蹄扬起滚滚尘土。方多病骑在马上,回头望了一眼渐行渐远的京城,忍不住道:“莲兄,等打完北王,你真的要回江南吗?”
李莲花勒住缰绳,回头望去。皇城的轮廓在天际线上渐渐模糊,他笑了笑,声音随风飘散:“自然。”
程子墨策马跟上,发丝被风吹起:“江南的藕花洲,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好?”
“当然,”李莲花眼中带着憧憬,“那里的夏天,满池的荷花,泛舟湖上,采莲听歌,再惬意不过。”
笛飞声策马走在最前面,闻言,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笑意。
一路向北,风沙渐起。昔日繁华的官道,如今变得冷清。偶尔能看到逃难的百姓,拖家带口,神色慌张。他们说,北王的军队烧杀抢掠,无恶不作,漠北的土地,早已被鲜血染红。
李莲花几人的心,越来越沉。
日夜兼程,不消几日,便看到了远处的青阳关。城楼之上,“青阳关”三个大字依旧醒目,只是城墙之上,又添了新的刀痕箭孔。城门口,赵将军正带着士兵巡视,一身铠甲染血,眼神却依旧刚毅。
“赵将军!”李莲花翻身下马,高声喊道。
赵将军抬头望去,看到李莲花三人,眼中先是惊愕,随即涌起狂喜:“莲兄弟!你们怎么回来了?”
李莲花快步上前,沉声道:“北王亲率十万大军来犯,我们特来助赵将军一臂之力!”
赵将军握着李莲花的手,眼眶泛红:“好!好!有你们在,青阳关,定能守住!”
走进青阳关,李莲花一眼便看到了城楼上的陈老栓和阿尘。陈老栓的头发更白了,阿尘却长高了些,手里还拿着那个羊毛小兔子。看到李莲花,阿尘眼睛一亮,挥舞着小手喊道:“李哥哥!程姐姐!”
程子墨快步上前,摸了摸阿尘的头,将那个羊毛小兔子重新递给她:“阿尘乖,姐姐回来了。”
陈老栓颤巍巍地走过来,手里捧着一碗小米粥:“莲公子,一路辛苦,快喝碗粥暖暖身子。”
李莲花接过粥碗,温热的触感从指尖传来,与那日清晨的温度,一模一样。他喝了一口粥,抬眼望去,青阳关的天空,依旧是那样的辽阔。远处,尘土飞扬,北王的大军,已经兵临城下。
赵将军站在城楼之上,拔出腰间的佩剑,高声喝道:“将士们!身后便是家国百姓,今日,我们与青阳关共存亡!”
“与青阳关共存亡!”
“与青阳关共存亡!”
士兵们的呐喊声,响彻云霄,震得风沙都停了一瞬。
李莲花握紧了手中的长剑,程子墨端起了弩箭,笛飞声抽出了长刀,方多病也握紧了匕首。四人并肩而立,站在青阳关的城楼之上,望着远处黑压压的敌军,眼中没有丝毫惧色。
阳光刺破云层,洒在他们身上,镀上了一层金光。
李莲花忽然笑了,他想起了江南的烟雨,想起了藕花洲的荷花,想起了那盏永远温热的茶。
他知道,这场仗,他们必须赢。
因为只有赢了,才能回到江南,才能守得住那片烟雨,那壶清茶,那份安宁。
风沙再起,战鼓雷鸣。
青阳关的城门,缓缓打开。
李莲花一马当先,长剑出鞘,寒光凛冽。
“杀——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