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去的路上,林薇薇碰到了沈听澜。他靠在一棵红荆树下,手里拿着本诗集。
“听说了?”沈听澜问。
林薇薇点点头。
“打算回去?”
“不知道。”
沈听澜沉默片刻,把诗集递给她:“我爸托人捎信,说能帮我弄个回城的名额。如果你想回,我……”
“不用了。”林薇薇打断他,“谢谢你,沈听澜。但我想靠自己。”
沈听澜看着她,忽然笑了:“行,有骨气。”他从口袋里摸出支钢笔,“这个给你,写申请报告能用。”
那是支英雄牌钢笔,笔帽都磨掉了漆,却擦得锃亮。林薇薇知道,这是沈听澜最宝贝的东西。
“我不能要。”
“拿着。”沈听澜把笔塞进她手里,“就当……提前祝你回城顺利。”
林薇薇握紧钢笔,看着沈听澜转身离开的背影,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。她知道,无论她最后走不走,有些东西,已经不一样了。
几天后,回城的名单下来了,里面有林薇薇的名字。队里为她办了践行宴,陆向北喝了很多酒,话却很少,只是一个劲地给她夹菜。
沈听澜没来,听说他去镇上了。
临走那天,陆向北去送她。拖拉机开动时,他忽然追了上来,把一个红荆花编的花环塞进她手里:“到了城里,别忘了青山屯。”
林薇薇看着他站在尘土里的身影,越来越小,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。她知道,她会永远记得这片土地,记得这里的人。
拖拉机路过镇上时,林薇薇看到沈听澜站在路边,手里还拿着那本诗集。他看到她,挥了挥手,没说话。
林薇薇也挥了挥手,把红荆花环紧紧攥在手里。她不知道未来会怎样,但她知道,青山屯的红荆花,会永远开在她心里。
回到上海后,林薇薇被分到了一家纺织厂当工人。日子过得平静,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。她时常会想起青山屯的月光,想起红荆花的香气,想起陆向北宽厚的背,想起沈听澜别扭的关心。
一年后,她收到一封来自青山屯的信,是陆向北写的。信里说,沈听澜回城了,临走前把那本诗集留给了他,让他转交给林薇薇。还说,赵国庆因为偷生产队的粮食,被抓去劳改了,队里的日子越来越好过。
信的最后,陆向北说:“红荆花又开了,很漂亮。”
林薇薇拿着信,哭了很久。她忽然发现,自己最怀念的,还是那个虽然艰苦,却充满人情味的小山村。
又过了两年,林薇薇终于鼓起勇气,申请调回青山屯附近的公社工作。领导很惊讶,但还是批准了。
当她再次踏上青山屯的土地时,正是红荆花漫山遍野开得最盛的时节。泥土的腥气混着花香扑面而来,恍惚间,仿佛从未离开过。
村口的老槐树更粗了,树下坐着几个纳鞋底的老太太,见了她先是愣了愣,随即有人喊出:“这不是上海来的林知青吗?”话音刚落,陆向北从铁匠铺里走了出来。他比从前黑了些,眼角多了几道细纹,手里还拿着把没打好的镰刀。看到林薇薇,他手里的锤子“当啷”一声掉在地上,眼里先是震惊,随即漫上滚烫的光。
“你……”他张了张嘴,半天没说出完整的话。
林薇薇笑着走上前:“陆队长,我回来啦。”
这时,旁边的瓦房里传来动静,沈听澜探出头来——他竟然也在。原来他回城后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,半年前又回到了青山屯,开了个小小的杂货铺,说是“体验生活”,却谁都看得出他舍不得这里。
“哟,稀客啊。”沈听澜倚在门框上,手里拿着个搪瓷缸,还是当年那个痞帅的样子,只是眼底多了几分沉淀后的温和。
那天的晚霞格外红,像极了后山的红荆花海。陆向北杀了家里养的鸡,沈听澜从杂货铺翻出瓶好酒,三人坐在院子里,像从前那样聊天。
林薇薇说城里的日子,说车间里的机器声总不如山里的虫鸣好听;陆向北说队里的新变化,说后山种上了果树,来年就能结果;沈听澜插科打诨,说自己的杂货铺生意如何红火,却在说到林薇薇时,悄悄红了耳根。
月光爬上墙头时,陆向北忽然说:“我给你留了间房,就在我家隔壁,收拾干净了。”
沈听澜立刻接话:“我杂货铺楼上也有空房,铺盖都是新的!”
林薇薇看着两个为她争执的男人,忽然笑了。她知道,自己这次回来,是对的。
后来,林薇薇在公社的卫生所当了医生,真的成了守护这片土地的人。她时常和陆向北一起去后山巡诊,看他熟练地辨认草药,听他讲山里的故事;也会在空闲时去沈听澜的杂货铺,听他说城里的新鲜事,偶尔抢过他手里的诗集,念几句让他脸红。
那年冬天,青山屯下了场大雪。林薇薇站在卫生所的窗前,看着陆向北顶着风雪送药来,鞋上沾满了泥;又看着沈听澜抱着堆炭火跑进来,睫毛上还挂着雪粒。
她忽然明白,所谓归宿,从来不是某个地方,而是那些无论你走多远,都会在原地等你、为你而来的人。
窗外的红荆花枝桠上积了雪,像极了当年陆向北送她的那个花环。林薇薇笑了笑,转身给两个冻得搓手的男人倒了杯热茶——这一次,她再也不会离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