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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
尸活

“站住,小偷!”

我忍不住想问,为什么人们会这么说。世界上真的有哪个小偷停下来过吗?我猜,那通告更多的是为了提醒其他人注意盗窃,但“拦住那个小偷”不是更贴切吗?甚至更贴切地说,描述一下那个小偷。你知道,比如说“那个黑发绿眼、穿着斗篷的女孩偷了一条面包!抓住她!”

当然,作为那个女孩,我不太想给追赶我的人任何提示。至少那声喊叫能让我警醒,别再漫不经心地走着,赶紧跑到最近的小巷去。这家店我已经盯上十几次了,所以那个叫格里格的面包师肯定对我很不满意。可是,拜托!他居然把新鲜的东西都放在外面!我还能怎么办,不拿走吗?

如果可以的话,我一定会买。真的会。做个街头小偷可不是什么有趣刺激的自由冒险。它糟透了。真的糟透了。宏伟美丽的Skyhope市对那些无家可归的居民来说,既没钱生存,也没受过培训,无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,这实在是太不美好了。我,以及所有像我一样的人,都已经彻底完蛋了,如果没有一点运气和别人的同情,我几乎无能为力。

格里格可没那么可怜我。我拼命穿梭在人群中,他却径直冲了过来,一边推开人群,一边在我身后怒吼。这可糟了,因为我体弱多病,营养不良,而且几乎什么都不是特别擅长。他肯定会抓住我的。

值得庆幸的是,我有盟友。

“哟!维塔!就在这里!”

一个友好的声音让我猛地转过身,很快我就与琳面对面了,她是一个比我想象中要优秀得多的小偷。

“传下去!”她命令道。

我扔给她两条面包,她则朝格里格的方向挥舞着,一边嘲笑一边嘲讽。

“想办法抓住我们吧,胖子!”

她咬了一大口,朝相反的方向跑去,让我有机会溜走。我气喘吁吁,穿过小路和小巷,嚼着我留下的那条面包。虽然不算特别好吃,但又热又新鲜,而且我饿极了。

我撕碎了它,但心里清楚不能全吃。虽然我瘦得皮包骨头,或许还能勉强撑住……唉,我们这小队除了琳和罗文,其他人都瘦得皮包骨头。这不公平。琳天赋异禀,简直就是天生的盗贼。她学新技能的速度比我从地上捡石头还快,而且她还是天望镇最想抓捕的人物之一。但她是个地地道道的贵族盗贼,几乎全靠她一人,我那帮可怜的小精灵才能吃得下去。琳的本事可大了,而罗文的本事可大了。

“我们选出了获胜者!年轻人,眼睛真漂亮!”

我穿过蜿蜒的小巷,突然来到我知道罗文开店的地方。他是个骗子,也是赌徒高手。琳偷走了我们赖以生存的东西,而罗文赚得了所有的钱。尽管他的商业模式合法性存疑,但他还是很小心,不让自己名声扫地。

他只是在玩杯子游戏,因为他虽然聪明,但创意并不总是那么丰富。球会从杯子底下滚下来,杯子会旋转,如果他想让对手输,他就用手掌把球放进另一个杯子里,如果他不想输,就不放。这游戏很经典,不过他还会用杂耍和花式扭扭乐来增添趣味。我悄悄溜到他的摊位后面,把他那一半面包递给他。

“罗文,这是你的早餐。”

“维塔!嘿!谢谢,我很感激。这是你自己买的吗?”

我点点头。我已经帮琳一个星期了,努力挣钱。她会做慈善,但这些慈善只是些必需品,并不多。如果我多帮忙,就能多得到一些食物。那半条面包已经比我平常一天能吃到的还多。当然,我现在几乎瘦得皮包骨头了。没有琳的帮助,我什么也做不了……而她没有我,或许比有我的时候做得更多。没关系,反正我得试试。我欠他们的,不仅仅是食物,更是爱。十六年的苦难已经足够了,琳的团队比我待过的任何团队都要好得多。

仿佛是为了证明这一点,罗文递给我一些硬币。

“给你,维塔。琳一直说你越来越好了。把这个发给孩子们,好吗?”

很难想象不给自己买把刀什么的,但我还是不买。这些硬币很重要,罗文把它们送给我,是对他信任的。我攒了好几年的微薄收入,终于买了一件漂亮的斗篷。它既保暖,睡觉时穿也舒服,哭的时候还能遮住脸。这种东西可不能趁机从别人手里抢走。

当然,不管我给不给钱,总有几个孩子会得到比斗篷更值钱的东西。虽然不多,但有些人就是天赋异禀。据说,雾之守望者在创造每个人时都会赐予他们一份天赋,虽然教会喜欢把这描绘成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,但众所周知,无论是什么赋予了这些天赋,给予他们的程度都极其不均等。有些人拥有超乎想象的天赋,比如琳。有些人甚至不需要学习成为法师,就能从手中射出火焰!

有些人什么也得不到。或者至少,就算他们得到了什么,也微不足道,只有雾守卫才知道是什么。就我所知,我就是这样,但其他孩子最终可能会射出火焰!我得确保自己不是那种偷他们钱的人。于是,我独自一人穿过小巷,走向孩子们睡觉的地方,思绪万千。

“你在这里,你这个小偷。”

面包师格里格的声音让我恐惧如油锅般燃烧。我僵住了。他怎么会……?转过身,我看到了他。他肥胖,毛茸茸的,像熊一样,怒气冲冲地喘着粗气,站在小巷的另一头怒视着我。

我真是死定了。我转身就跑。

但他比我快。大家都比我快!他那么胖,我却瘦得皮包骨。我还在从第一次跑步中恢复,而且这次路上没有后援。糟糕,我该怎么办!?

天望镇的小巷随处可见,墙也很高。就连那些小楼也往往有两层楼高,全是砖瓦和木头。我瞥了一眼窗框……该死,琳肯定会直接跳上去逃走。不过,如果我爬到某个地方翻墙过去,说不定就能甩掉他。他跑得比我快,但我敢打赌他肯定爬不上去。

……我能吗?最好快点找到答案。

我对这条街很熟悉,至少在其他方面是这样。左转,右转,沿着岔路……与此同时,那个胖子越来越逼近我,一边咆哮着要把我的脑袋交给警卫。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!?我只需要吃点东西!

那里!一个板条箱,紧挨着一扇窗户,旁边是一堵比正常情况要小的墙。如果我爬上去,就能跳过去,他跟不上。该死,板条箱说不定会在他的肥屁股底下裂开。肺火烧火燎,腿疼得要命,我爬上逃生路线。我爬到窗台上了!只要一拉,然后——

一只肉乎乎的手抓住了我的脚踝。猛地一拉,我就摔倒在地,头重重地撞在墙上。

“整整一个星期!你整整一个星期都在抢劫我的商店!你以为我会放过你吗?啊!?”

我已经摇摇晃晃,但胸口被踢了一脚,疼痛感更甚。我滑过石板地面,徒劳地喘着气。不,不,不!我差点就死了!

“他们不肯在我店门口派个警卫。我跟他们说他们要找的贼在追我,可他们却装作我满嘴胡言!你认识她吧?追了她半个城市!比那该死的守卫管得还多!”

又踢了一脚。好疼。还有什么新鲜事?操,他生气了。琳警告过我,别偷别人的东西太多次了。我真应该听的。

“你这个蠢孩子!等我回来,我那没用的儿子得烧掉多少东西啊?你害我浪费了大半天的时间,就为了——”

“……也许你不应该再把事情公开了,”我哽咽道,“你才是让事情变得如此简单的人。”

胖子额头的青筋都快爆出来了。啊,该死。我真不该说出来。他接着踢了我一脚,又把我踢翻在地。快,起来!快起来!

难道我的死法就是这样的?如果真是这样,那就说得通了。一个可怜的人类,如此悲惨地死去。我这辈子都一文不值。我甚至不记得自己尝试过其他任何事。直到现在我才开始学习如何靠救济金生活,而我已经十六岁了!太老了,不适合开始。所以,说真的,在小巷里被打得血肉模糊似乎是最好的选择。这种事经常发生在无名之辈身上。我或许也应该成为他们中的一员。

嘎吱一声,我感觉肋骨断裂,那男人怒火中烧,一脚将我从地上踢起,直接撞到墙上。这白痴大概没吃到那么硬的烤面包吧。只不过是某些人更擅长这种本事罢了。愚蠢、幸运、堕落、肥胖的混蛋!为什么这个混蛋能得到好处,而像我这样的人却只能腐烂?为什么是他而不是我?

我尖叫出声。我被打的时候都没喊出来,可现在?我现在怒火中烧。我只想回敬他一拳。我厌倦了等待奇迹来拯救我!我想在死前亲眼看看他受苦!也许这不会有什么效果,也许他根本感觉不到,但我还是要揍他。我还能做什么?我盲目地、愤怒地,用尽全身的力气去抓他。我希望他死了。死!

我抓住了什么东西。他又踢了我一脚,把我踢飞了,但我抓住了。那东西无声地从他身上脱落,他摔倒了。

我遍体鳞伤,遍体鳞伤,浑身是血,孤身一人躺在街头。我伤痕累累的眼睛只有一只还能睁开,但格里格……似乎已经没有呼吸了。战斗结束了,我拳头里紧紧攥着一个我看不见的东西。它在我的视野边缘闪闪发光,摇曳而脆弱。仿佛随时都会崩塌。我的内心深处涌起一丝满足。不知为何,我知道。

这是格里格的灵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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