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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篇:山风识字(完结篇)

封建时期穷人的那些事

阿木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,就被遗弃在村尾的狗窝里。那是个寒冷的冬夜,刚生产完的母狗汪汪本能地将这个人类幼崽拢到自己身边,与其他小狗一起温暖着她。

第二天清晨,狗主人发现狗窝里多了个女婴,吓了一跳。见孩子还在酣睡,小脸上还带着奶渍,显然是喝饱了狗奶。他左右张望,四下无人,便叹了口气:“作孽啊,哪个狠心的爹娘...”

他想把孩子抱回家,但自家已有五个孩子,实在养不活第六个。最终,他心一横,转身离去,任由命运安排这个婴儿。

就这样,阿木在狗窝里活了下来。汪汪似乎明白这个“人类幼崽”需要特殊照顾,总是让她先吃奶,有时甚至推开自己的小狗崽。小狗们渐渐长大被送走,只有阿木一直留在汪汪身边。

她会爬了,就跟着汪汪在院子里嬉戏;会走了,就摇摇晃晃地跟着汪汪到处跑。狗主人偶尔会扔些剩饭剩菜,阿木和汪汪分着吃。她学会的第一句话不是“爹娘”,而是模仿小狗的“汪汪”。

村里孩子都叫她“狗娃”,朝她扔石子。每当这时,汪汪总会冲出来,龇着牙护在阿木身前。阿木则躲在汪汪身后,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怯生生地望着这个世界。

阿木五岁那年,狗主人家搬走了,没有带走她和汪汪。一人一狗开始了流浪生活。她们住在村外的破庙里,靠捡食剩饭为生。阿木常常饿肚子,但只要有一口吃的,她总会先分给已经年老的汪汪。

有一次,阿木路过村里的学堂,听见里面传来朗朗读书声。她好奇地趴在窗外,看里面的孩子摇头晃脑地念书。老先生发现了她,挥着戒尺出来赶人。阿木吓得逃跑,但那些奇妙的音节已经印在她心里。

从此,每天学堂上课时,阿木都会偷偷躲在窗外听讲。她天资聪颖,虽然从不曾握笔,却已经认识了不少字。有时学生们背诵诗文,她听几遍就能记住,然后在破庙里一遍遍默念给汪汪听。

汪汪老了,耳朵聋了,眼睛也花了,但每当阿木“读书”给它听时,它总会摇摇尾巴,仿佛真的能听懂。

阿木十岁那年冬天特别冷。一场大雪后,汪汪再也站不起来了。阿木把破庙里所有的干草都铺在汪汪身下,自己冻得瑟瑟发抖,却紧紧抱着老狗,试图给它一点温暖。

天亮时,汪汪在阿木怀里静静停止了呼吸。

阿木哭了三天三夜,然后用小手在破庙后挖了个坑,郑重地将汪汪埋葬。她找来一块平整的石头,用尖石在上面刻了“汪汪之墓”四个歪歪扭扭的字——那是她在学堂窗外学来的。

村里人发现阿木时,她正守在汪汪的坟前,已经饿得奄奄一息。有个大娘心软,给她端来一碗热粥。阿木狼吞虎咽地吃完,朝着大娘磕了个头,又回到破庙独自生活。

岁月流逝,阿木渐渐长大。虽然食不果腹,她却出落得亭亭玉立,尤其是一双眼睛,明亮清澈,仿佛能看透人心。她依然每天去学堂窗外听课,知识日渐丰富,甚至能背诵《千字文》和《百家姓》。

村里有个刘大爷,平时游手好闲,专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。他注意到阿木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脏兮兮的“狗娃”,而是个容貌秀丽的少女,便动了歪心思。

一天,刘大爷找到阿木,假惺惺地说:“阿木啊,我在城里有个亲戚,想找个丫鬟,包吃包住,还有工钱。我看你可怜,给你介绍去吧?”

阿木虽然单纯,但常年流浪养成的警惕心让她犹豫。刘大爷便拿出几个白面馒头:“你看,主人家大方得很,天天都能吃这样的馒头。”

已经饿了两天的阿木终究没能抵挡食物的诱惑,跟着刘大爷上了路。他们走了整整三天,越走越荒凉,最后来到一个偏僻的山村。

刘大爷把阿木带进一处院子,对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点头哈腰:“村长,人带来了,您瞧瞧。”

村长打量着阿木,满意地点点头:“模样还行,就是瘦了点。养养就好了。”说完扔给刘大爷一袋钱。

阿木这才明白自己被卖了,转身要跑,却被几个壮汉拦住。村长冷笑道:“进了我们村就别想出去了!老实给我儿子当媳妇,少不了你好吃好喝!”

村长的儿子是个二十多岁的傻子,流着口水,嘻嘻哈哈地围着阿木转:“媳妇...漂亮媳妇...”

阿木被关进一间屋子,每天有人送饭来。她哭过,闹过,但都无济于事。村里的女人来看她,七嘴八舌地劝道:“姑娘,认命吧。女人嘛,嫁谁不是嫁?好歹村长家不缺吃穿。”

但阿木不甘心。她想起汪汪,想起在学堂窗外听到的“威武不能屈”;想起先生讲的“宁为玉碎,不为瓦全”。她开始绝食,以死相逼。

村长怕人财两空,只好让步,答应不强迫她圆房,但要她先照顾好傻儿子。

阿木发现傻儿子其实心地不坏,只是智力如孩童。她耐心教他洗脸、穿衣,有时还给他讲故事——都是从前在学堂窗外听来的。

傻儿子渐渐依赖阿木,一见她就笑呵呵地叫“姐姐”。村长夫妇见儿子开心,对阿木的态度也缓和了些,允许她在村里走动,但仍有人暗中监视。

阿木发现这个山村比她的家乡还要封闭落后。女孩都不上学,很多甚至十几岁就嫁人生子。她想起学堂里那些朗朗读书的男孩女孩,心里涌起一个念头。

一天,阿木鼓起勇气对村长说:“让我教村里的孩子读书吧。您儿子也可以来学。”

村长嗤之以鼻:“读书有什么用?山里人靠力气吃饭!”

阿木不放弃:“认字可以看懂契约,不会被人骗;算数可以做生意,不会亏本。就算种地,认字的人也知道看天气,学新技术啊。”

她接着说道:“我可以先教您儿子认字,不收钱。如果教得好,您再考虑。”

村长将信将疑,但想到傻儿子若能认几个字,面子上也好看,便答应了。

阿木开始教傻儿子识字。她用树枝在地上划字,编成歌谣教他唱。出乎意料,傻儿子学得很快,不到一个月就认识了上百个字。

村长大喜,破例允许阿木在祠堂开课,村里孩子都可以来听。起初只有几个孩子,后来大人也好奇地来听课。阿木不仅教识字,还讲历史故事,说山外的世界。

村民们渐渐喜欢上这个“买来的媳妇”,孩子们更是整天“阿木老师”地叫着。村长夫妇看在眼里,对阿木越发尊重,不再提圆房的事。

一年后的春节,村里办联欢会。孩子们表演了背诵诗文,傻儿子竟然写了一副春联,虽然字歪歪扭扭,但意思通顺。

村长激动得老泪纵横,当着全村人的面宣布:“从今往后,阿木就是我们村的老师!谁要是再把她当买来的媳妇,我第一个不答应!”

阿木站在人群中,眼睛湿润了。她望向远山,仿佛看到汪汪在对她摇尾巴。

夜深人静时,阿木会在灯下读书写字——那是村民们凑钱给她买的书和纸笔。她常常想起那个躲在学堂窗外偷听的小女孩,想起用生命保护她的汪汪。

“汪汪,你看到了吗?”她轻声自语,“你用奶水养大的孩子,现在成了教书先生呢。”

月光洒进窗棂,温柔如水。阿木提笔写下明天的教案,标题是:“如何做一个真正的人”。

她知道,这条路还很长。但这个被狗养大、被拐卖的女孩,终于用自己的方式,找到了尊严和价值。在山村的夜空中,星星格外明亮,仿佛汪汪的眼睛,温柔地注视着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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