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护车的鸣笛撕破凌晨三点的寂静。
陈雾站在便利店门口,手里攥着半瓶快过期的草莓牛奶,嘴唇发白,指尖冰凉。她刚从便利店值完夜班出来,风像刀子一样刮过耳垂,连呼吸都带着铁锈味。身后玻璃门“叮咚”一声关上,冷气被隔绝在内,可她的身体却像被冻住了一样动不了。
巷口那辆救护车闪着蓝光,两名医护人员抬着担架往里走。担架上的人穿着黑色连帽衫,帽子歪斜地盖住半张脸,一只手垂在空中,腕表的表带松了,金属扣轻轻晃荡。
“还活着吗?”她听见自己问。
没人回答。
直到那人被抬进车里,帽子滑落,露出一张脸——眉骨上一道新鲜的伤口正在渗血,睫毛很长,嘴唇很薄,像被谁用刀精心雕出来的一样。
是江厌。
她猛地后退一步,后背撞上便利店的冰柜,冷气从铁皮缝隙里钻出来,贴着脊椎往上爬。
江厌?那个三年前一声不响消失在她人生里的江厌?
她低头看手里的草莓牛奶,瓶身已经结了一层薄霜。这是她每晚必买的夜班伴侣,便宜、甜、能提神。店长说这口味早该下架了,没人喝。可她坚持买,因为那是江厌曾经说过的,“像你嘴里的味道”。
荒唐。她居然还记得这种话。
救护车启动,引擎轰鸣。就在车门即将关上的瞬间,江厌忽然睁开了眼。
目光精准地穿过巷子的阴影,落在她脸上。
那一眼,像一道电流劈进心脏。
她没动,也没喊。只是看着那扇门“砰”地合上,车子呼啸而去,留下一地碎玻璃和风里的余味——血腥混着草莓香精,诡异得让人想哭。
手机在这时震动。
陌生号码。
她接起,听筒里只有呼吸声,沉重而缓慢,像在忍痛。
三秒后,一条短信跳出来:
【别告诉别人你见过我。否则,下一个进医院的是你。】
她站在原地,手指发抖。
这不是江厌的风格。他从来不说威胁的话,他只会沉默地走开,连背影都干净得不留痕迹。
可刚才那一眼……是真的。
她低头看着地上那滴从担架上落下的血,正缓缓渗进水泥缝里,像一颗融化的心。
她蹲下,用指尖蘸了一点,红得发暗。
然后,她做了一件自己都不敢信的事——把沾了血的指尖,轻轻蹭在了嘴唇上。
甜的。
不是血的味道。
是草莓。
便利店的监控画面在凌晨三点十二分定格。
陈雾的身影出现在门口,手里拿着牛奶,站了整整七分钟。然后她蹲下,做了个奇怪的动作。
第二天早上八点,店长调出录像时差点把咖啡喷出来。
“她疯了吧?那是血!”
但更疯的是接下来的事。
上午十点,警车来了。
两个穿制服的警察走进来,问有没有看到昨晚受伤的男人。
“黑衣服,大概二十出头,左眉有伤。”年长的那个说。
陈雾正在整理货架,听见声音手一抖,一盒草莓味酸奶掉在地上,啪地炸开。
她弯腰去捡,心跳快得不像话。
“没见过。”她说,声音平稳得连自己都佩服。
警察走后,店长偷偷问她:“你认识那人?”
她摇头,把酸奶残渣扫进垃圾桶。
可没人知道,她手机里存着一张照片——是刚才监控回放的截图。她放大了江厌的脸,发现他耳后有个极小的标记:一个倒三角形的纹身,边缘泛着青灰。
那是他们高中时的秘密记号。
他说:“如果有一天我失忆了,或者变了,你看到这个,就知道我还是我。”
她一直以为那是少年玩笑。
现在,它成了唯一的线索。
陈雾开始查。
她不是侦探,但她记得细节。
江厌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三年前的六月十七日。那天他没来上学,电话打不通,家里人说他去了南方实习。后来有人说他在国外,有人说他死了,还有人说他卷入了一场金融案。
没人知道真相。
而今晚,他回来了,带着伤,带着警告,带着一身血。
她翻出旧手机,在相册深处找到一张合影。是高二那年校门口的小吃街,她咬着草莓冰棍,他站在旁边笑,阳光落在他眉骨上,像镀了层金。
她放大他的手腕——那时他已经戴着手表,表带是黑色的,金属扣上有细微划痕。
和昨晚担架上那只一模一样。
她的心跳漏了一拍。
这不是巧合。
江厌回来了,而且,他想躲着她。
可为什么,又要让她看见?
她决定去他家。
那是城西一栋老式公寓楼,七楼,704。他母亲三年前搬走后,房子一直空着。物业说没人住,可她记得,江厌有套备用钥匙,藏在楼道消防栓后面的缝隙里。
晚上九点,她溜进去。
门锁没换。
推开门的瞬间,一股陈年灰尘混合着潮湿木头的味道扑面而来。月光从没拉严的窗帘缝里斜切进来,照在沙发上——那里有一件折叠整齐的黑色连帽衫,袖口还沾着干涸的血迹。
她走近,手指刚碰到衣服,身后突然传来“咔哒”一声。
门,关了。
她猛地转身,心跳几乎停住。
黑暗中,有人站在玄关。
“你不该来。”声音低哑,却熟悉得让她眼眶发热。
江厌。
他比三年前瘦了太多,脸颊凹陷,下巴冒着青茬,左眉的伤口还在渗血。他右手缠着绷带,左手插在裤兜里,整个人像一把出鞘的刀,锋利又危险。
“你到底去哪儿了?”她问,声音轻得像怕惊醒一场梦。
他没回答,只是盯着她看,眼神复杂得像藏着千言万语。
“你报警了吗?”他突然问。
“没有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……”她顿了顿,“我知道你不会伤害我。”
他笑了,笑得极短,像刀划过玻璃。
“你现在不知道我做过什么。”
“那你就告诉我。”
他沉默了几秒,忽然走近一步,抬手抚上她嘴唇——那里还残留着昨晚沾上的血痕。
“你还记得这个味道吗?”他问。
她愣住。
“草莓味。”
他的指尖微微发抖。
“我找了三年,才找到能做出这种味道的人。”
她脑子嗡的一声。
“什么意思?”
他没回答,而是转身从沙发底下抽出一个文件袋,扔在茶几上。
她打开。
里面是一叠照片:不同时间、不同地点的便利店监控截图,主角全是她——她在收银台打哈欠,她在货架间穿行,她在门口喝牛奶。
每张照片背面都写着日期和一句话:
【第127天,她还在喝草莓牛奶。】
【第203天,她换了新发卡,像那年夏天。】
【第891天,她瘦了,我心疼。】
最后一张是昨晚的截图,她蹲在地上,指尖沾血。
背面写着:
【我回来了。这一次,换我咬一口你。】
她抬头看他,眼眶红了。
“你疯了……你跟踪我三年?”
“不是跟踪。”他低声说,“是赎罪。”
她愣住。
“三年前,我不是失踪。我是被带走的。”
“什么?”
“我父亲欠了高利贷,一百二十万。他们抓了我,逼我替他做‘试药人’——用我的身体测试新型致幻剂和神经毒素。”
她倒吸一口冷气。
“那些药会让人产生极端幻觉,记忆错乱,甚至自残。但他们发现……我有个奇怪的反应。”
“什么?”
“每次服药后,我对‘草莓味’的感知会异常清晰。哪怕在重度昏迷中,只要闻到或尝到草莓香精,我就能短暂清醒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沙哑:
“所以我记得你。记得你说过的话,记得你笑的样子,记得你嘴里的草莓糖。”
她的眼泪终于落下。
“那你……怎么逃出来的?”
“上周,实验室爆炸。死了三个人,我活下来了,带着他们的数据和证据。但他们还在找我,只要我出现,他们就会杀我,也会杀你。”
她忽然明白那条短信的含义。
“所以你昨晚出现在便利店……是故意的?”
他点头。
“我想见你最后一面。如果我死了,至少你要知道,我没忘记你。”
她扑上去抱住他,力道大得像要把他揉进身体里。
“那你现在去哪儿?”
“我得走。”他说,“越远越好。”
“我不放你走。”她咬牙,“这次换我跟着你。”
他看着她,眼神震动。
“你知道跟着我会死吗?”
“我知道。”她抬头,直视他,“但我也知道,你心里的草莓味,从来就不是香精。”
是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