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中三年,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朋友,叫陆与。整整三年,我们好得几乎像一个人。
是什么时候变味的?我也说不清。只记得目光在他身上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,心跳失序的频率越来越高。看他低头写字时颈后细碎的发茬,看他跑完步汗湿的额角和亮得惊人的眼睛,看他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跳跃…我心里那头陌生的野兽就开始蠢蠢欲动。
我想拥抱他。不是哥儿们那种勾肩搭背,是想把他紧紧箍进怀里,确认他存在的那种拥抱。甚至…还想亲吻他。向他嘶吼出我胸腔里那些滚烫的、几乎要将我自己焚毁的澎湃感情。
我完了。我后知后觉地明白,我大概是喜欢上陆与了。原来,我是喜欢男孩子的。
可我不敢说。一个字都不敢。
陆与家管教极严,他像是从古画里走出来的少年,的世界里只有书本和古琴,纯粹得不像话。他大概连“同性恋”这个词都没听说过。他是那么传统而干净的一个人。
我怕。我怕极了。怕看到他眼里可能出现的惊讶、困惑,甚至是厌恶。怕我这点不容于世的心思,会玷污了他,会彻底毁掉我们之间的一切。
所以直到毕业,我都没有任何逾矩之举。我不奢求回应,更不敢幻想和他成为恋人。我心里比谁都清楚,那是不可能的。我只是喜欢他,沉默地、绝望地喜欢着,这就够了。
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再没对谁动过心。他就像我荒芜青春里唯一一场盛大而寂静的烟火,绚烂过后,只余下更深的寂寥和了无痕迹的虚空。那份从未得到过任何回应的喜欢,早就被时间冲刷得淡薄,我们各自奔赴截然不同的人生。
我以为我早已放下。
直到前两天,我刷到了那条朋友圈。
他和一个男人,在国外结婚了。照片上,他们在落日熔金的海边紧紧相拥、接吻。幸福几乎要溢出屏幕。
那一瞬间,我的呼吸停了,耳边只剩下嗡鸣。眼前的一切飞速褪色、倒转,猛地将我拽回那个无数次闯入我梦中的午后——
阳光透过音乐教室的窗,洒在他专注的侧脸上。他纤细的手指拨动着琴弦,抬起头,笑着问我:“张寻文,新学的曲子好不好听?”
好不好听?
当然好听。
好听得…把我整颗心都拨乱了,震耳欲聋,却只有我一个人听见。
原来…你也是喜欢男孩子的啊。
原来,并不是完全不可能。
这个迟来了太多年的认知,像一把钝刀,慢慢地割着我的心。没有剧烈的痛,只是无边的惘然和遗憾,潮水般灭顶而来。
其实,我好像从来都不真正了解你。
也或许,我只是从未敢去真正了解。
我盯着照片上他灿烂的笑容,看了很久很久,直到眼睛酸涩得快要睁不开。
最后,我只是轻轻点了个赞。
祝你幸福,陆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