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第一次见沈闫是在医院走廊,消毒水味呛得人眼睛发酸。他穿着黑色连帽衫,帽檐压得很低,只露出一截冷硬的下颌线,正弯腰给一个老太太系鞋带。
那瞬间我突然觉得,这个看起来不好惹的男生,说不定藏着颗棉花糖心。
后来才知道,那是他奶奶。而我,是陪我妈来复查的。
「同学,借过。」他起身时撞了我一下,声音比冰块还凉。
我趔趄着扶住墙,看着他推着轮椅走远,背影都透着生人勿近的寒气。
那时候怎么也想不到,这个连借过都懒得说第二遍的人,会在后来的日子里,把我宠成公主,又亲手把我摔进泥里。
我们真正熟起来是在大二那年的辩论赛。他是计算机系的三辩,我是中文系的一辩。自由辩论环节他把我逼得节节败退,最后总结陈词时却突然说:「对方一辩刚才提到的《小王子》里的玫瑰,其实我也很喜欢。」
全场哄笑时,他看我的眼神带着点恶作剧得逞的狡黠。那天晚上他加我微信,备注是「被我怼哭的玫瑰」。
「喂,姜软,」他发来语音,背景音里有键盘敲击声,「明天有空吗?请你吃草莓蛋糕,赔罪。」
我盯着手机屏幕笑了半天,打字说:「要加双份草莓。」
他回了个「嗯」,简单得像在敲代码。
沈闫追我的时候,一点都不像他平时的样子。
会在图书馆帮我占座,却故意把我的书摆得歪歪扭扭;会在我来例假时拎着保温杯出现在宿舍楼下,里面是他查了百度做的红糖姜茶,齁得我直皱眉;会在跨年夜的人潮里突然牵住我的手,掌心烫得吓人,说:「姜软,别跟别人跑了。」
我点头的时候,他突然低头吻了我。周围的烟花噼里啪啦炸开,我却只听见自己擂鼓似的心跳。
我们在一起的三年,是我这辈子最甜的日子。他会把剥好的小龙虾放在我碗里,会在我熬夜写论文时搬个小板凳坐在旁边陪我,会在我跟他闹脾气摔门而去时,十分钟后就出现在我闺蜜家楼下,手里攥着我最爱的糖葫芦。
「姜软,」他总是这样叫我的名字,尾音轻轻上扬,「等我毕业,我们就住在一起。」
我以为我们会有很长很长的未来,长到可以一起养一只叫「软糖」的猫,长到可以看着对方头发变白,长到可以把所有的甜都尝遍。
变故是从他奶奶去世开始的。
那天他给我发消息,说奶奶走了。我赶到医院时,他正坐在走廊的长椅上,背挺得笔直,像一尊没有温度的雕塑。我走过去想抱抱他,他却猛地躲开。
「别碰我。」他声音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。
「沈闫……」
「姜软,你走吧。」他抬头看我,眼睛里全是红血丝,「我现在不想见任何人。」
我愣在原地,看着他重新低下头,肩膀微微颤抖。
那是我第一次见沈闫哭,却连递张纸巾的资格都没有。
从那天起,沈闫像变了个人。他不再陪我去食堂,不再回复我的晚安,甚至在走廊里遇见,都会目不斜视地走开。
我像个被丢在原地的傻瓜,捧着满肚子的委屈,却不知道该跟谁说。
直到那天,我在学校门口的咖啡馆里,看见他坐在靠窗的位置,对面是个穿着白裙子的女生。女生低着头,好像在哭,沈闫伸出手,轻轻拍了拍她的背。
那个动作,他以前也经常对我做。
我的心脏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,疼得喘不过气。我冲进咖啡馆,走到他面前,声音都在发抖:「沈闫,她是谁?」
他抬头看见我,眼神里没有惊讶,只有一片冰冷的漠然。「跟你有关系吗?」
「跟我有关系吗?」我笑了,眼泪却掉了下来,「沈闫,我们到底怎么了?你告诉我啊!」
那个女生站起来,怯生生地说:「你就是姜软吧?我是周绾,是……」
「她是我奶奶的主治医生的女儿。」沈闫打断她,语气平淡得像在说别人的事,「奶奶走之前,一直很喜欢她。」
我看着他,突然觉得很陌生。「所以呢?因为你奶奶喜欢她,你就要跟我分手,跟她在一起吗?」
「分手」两个字说出口,我的心疼得快要裂开。
沈闫站起身,居高临下地看着我,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:「姜软,你是不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?我们本来就没什么,不是吗?」
没什么?那三年的时光,那些一起吃过的饭,看过的电影,说过的悄悄话,都成了没什么吗?
我看着他和周绾并肩走出咖啡馆,阳光落在他们身上,像一幅刺眼的画。
我坐在空荡荡的座位上,咖啡早就凉透了,就像我突然凉下去的心。
从那天起,我开始回避沈闫。我换了选修课,绕开他常去的图书馆,甚至在宿舍里待了整整一个星期。闺蜜骂我没出息,说沈闫就是个渣男,不值得我这样。
可我控制不住地想他,想他以前对我的好,想他为什么会突然变成这样。
直到那天晚上,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。
「是姜软吗?」电话那头是个苍老的声音,带着点喘息,「我是沈闫的爷爷。」
我愣了一下,连忙说:「爷爷好,您找我有事吗?」
「孩子,你能不能来医院一趟?沈闫他……他快不行了。」
我赶到医院时,沈闫躺在病床上,脸色苍白得像纸,身上插着各种管子。他爷爷坐在床边,老泪纵横:「软软啊,你别怪沈闫,他是怕拖累你啊……」
原来,沈闫的奶奶去世后,他被查出得了跟奶奶一样的遗传病,是罕见的心肌病,随时可能猝死。
医生说,最好的办法是心脏移植,但机会渺茫,而且需要一大笔钱。
「他怕你跟着他受苦,怕你年纪轻轻就守寡,」爷爷握住我的手,手背上全是青筋,「那天在咖啡馆的周绾,她家能帮着联系心源,沈闫为了让你彻底死心,才故意说那些话伤你的……」
我站在病床前,看着沈闫紧闭的眼睛,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。原来他不是不爱我,他是太爱我,才选择用这种方式推开我。
「沈闫,你这个傻瓜……」我哽咽着,伸手想去碰他的脸,却又怕弄疼他。
他好像听到了我的声音,睫毛轻轻颤了颤,缓缓睁开眼睛。看见我时,他愣住了,随即眼里涌上痛苦和慌乱。
「你怎么来了?」他挣扎着想坐起来,却被管子扯得疼得皱眉,「姜软,你走!我不想见你!」
「我不走。」我握住他的手,他的手冰凉,「沈闫,你以为这样我就会放弃你吗?你做梦!」
他看着我,眼泪突然掉了下来。这个在我面前从来都很坚强的男生,此刻像个无助的孩子。「软软,我给不了你未来了……」
「未来不是你说了算的。」我擦掉他的眼泪,笑着说,「沈闫,你听着,我姜软认定的人,这辈子都不会放手。就算只有一天,我也要陪在你身边。」
从那天起,我搬进了医院附近的出租屋,每天都去陪沈闫。他有时候清醒,有时候糊涂,清醒的时候会拉着我的手,一遍遍说对不起。
「别说对不起,」我摸着他消瘦的脸颊,「等你好了,我们就去民政局领证。」
他笑了,眼里却全是绝望。
那天下午,医生突然找我谈话,说沈闫的情况很不好,让我做好心理准备。我走出医生办公室,腿软得差点摔倒。
我告诉自己不能哭,沈闫还在等我。
我推开门,看见沈闫靠坐在床上,手里拿着一个小盒子。看见我,他对我笑了笑,那笑容比阳光还暖。
「软软,你过来。」
我走过去,坐在他身边。他打开盒子,里面是一枚很简单的素圈戒指。
「这是我攒钱买的,本来想毕业那天给你戴上的。」他把戒指拿出来,想套在我的手指上,手却抖得厉害,「你看,我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了。」
我握住他的手,帮他把戒指戴在我的无名指上。大小刚刚好。
「很漂亮,」我笑着说,眼泪却止不住地流,「沈闫,等你好了,你再亲手给我戴一次,好不好?」
他看着我,眼神温柔得像一汪春水。「好。」
那天晚上,沈闫突然开始大出血,护士和医生冲进来,把我拦在了外面。
我听见里面仪器发出刺耳的警报声,听见医生说「准备除颤」,我的心像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,疼得无法呼吸。
不知过了多久,医生走了出来,摘下口罩,对我摇了摇头。
「对不起,我们尽力了。」
我站在原地,好像什么都听不见了。无名指上的戒指硌得我生疼,那枚他没能亲手给我戴上的戒指,成了他留给我唯一的念想。
后来,周绾来找过我。她递给我一个日记本,说是沈闫留给我的。
我翻开日记本,里面全是他的字迹。
「今天看见姜软了,她在图书馆睡觉,样子像只小猪。」
「给她买了草莓蛋糕,她吃得满嘴都是奶油,真可爱。」
「医生说我的病很严重,不能拖累她。」
「今天对她说了很过分的话,她哭了,我的心也疼。」
「软软,对不起,我爱你。」
最后一页,画着一个很丑的小女孩,旁边写着:「我的玫瑰,要永远盛开啊。」
我抱着日记本,坐在空荡荡的出租屋里,哭了一整夜。窗外的天慢慢亮了,可我的世界,却永远留在了那个没有沈闫的黑夜里。
我把那枚戒指摘了下来,用红绳串起来,戴在脖子上,贴着心脏的位置。这样,就好像他还在我身边一样。
有时候我会想,如果那天我没有在咖啡馆遇见他和林薇薇,如果他早点告诉我真相,我们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局?
可人生没有如果。
就像他说的,他的玫瑰,要永远盛开。可没有了他的阳光和雨露,这朵玫瑰,早就枯死在了那个秋天。
沈闫,我好想你。
真的,好想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