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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过早餐,刘耀文去书房开视频会议。宋亚轩收拾好碗筷,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看着窗外发呆。阳光很好,落在地板上暖融融的,他突然想起上一世这个时候,他正跟着张浩在酒吧鬼混,宿醉醒来就对着刘耀文发脾气,嫌他管得太多。
心脏像被什么东西轻轻蛰了一下,有点疼,又有点庆幸。
他站起身,开始在公寓里转悠。客厅的书架上摆着几本翻旧了的乐谱,是他以前学钢琴时丢在这儿的,刘耀文一直没扔;阳台的花盆里种着几株草莓,是他随口说想吃新鲜草莓,刘耀文就找了种子亲手种的,结果去年冬天冻死了,现在却抽出了新的绿芽;甚至连衣帽间最底层的抽屉里,都放着他高中时最喜欢的那个奥特曼玩偶——早该丢了的东西,刘耀文却一直替他收着。
这些被他忽略了无数次的细节,此刻像温水一样漫过心头,熨帖得让他眼眶发热。
刘耀文开完会出来时,就看到宋亚轩蹲在阳台,小心翼翼地给草莓苗浇水,侧脸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柔和。他愣了一下,脚步放轻了些,没出声打扰。
宋亚轩似乎察觉到了,回过头冲他笑了笑,眼睛弯成了月牙:“你看,它发芽了。”
“嗯。”刘耀文走过去,站在他身边,看着那几株小小的绿芽,“春天了,该长了。”
宋亚轩抬头看他,阳光落在刘耀文的睫毛上,投下一小片阴影。他突然想起上一世临死前,江风吹得他浑身发冷,那时候他最想做的,就是再看一眼这样的阳光,再看一眼身边这个人。
“刘耀文,”他轻声说,“中午想吃什么?我做给你吃。”
刘耀文的脚步顿了顿,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:“你会做饭?”
宋亚轩的脸有点红。上一世他被张浩捧着,十指不沾阳春水,别说做饭,连烧水都能把水壶打翻。是后来被抛弃,一个人住在出租屋里,才慢慢学会了煮面,炒几个简单的菜。
“会一点。”他含糊地应着,不想暴露太多,“番茄炒蛋?你以前好像挺喜欢的。”
刘耀文的眼神闪了闪,没说话,算是默认了。
中午的番茄炒蛋,宋亚轩炒得有点咸,鸡蛋也有点糊。他看着盘子里卖相不佳的菜,有点不好意思:“好像……失手了。”
刘耀文却没在意,拿起筷子夹了一大口,就着白米饭咽下去,语气平淡:“还行。”
宋亚轩看着他一口接一口地吃,心里暖得像揣了个小太阳。他知道,刘耀文其实不喜欢吃太咸的,也不喜欢吃糊了的东西。
下午,刘耀文去公司了。宋亚轩一个人在家,把公寓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。他在刘耀文的床头柜里看到一个上锁的盒子,心里有点好奇,却没敢动——他知道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,他不能急着去窥探。
傍晚的时候,他去超市买了菜,准备做顿像样的晚餐。站在生鲜区挑鱼的时候,手机突然响了,屏幕上跳出“张浩”两个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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懒虫的作者“未完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