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安的雪下了整整三日,青石板路被碾成半融的玉色,檐角垂着的冰棱折射出冷光,映得街角酒旗上的“醉仙楼”三个字愈发红艳。
刘耀文踩着积雪进店时,肩上落的雪还没化透。他解下腰间佩刀搁在桌角,铁鞘撞得木桌轻响,店小二刚要上前,就见他抬眼扫了圈,目光落在靠窗的位置——那里坐着个穿月白锦袍的少年,正慢条斯理地用银簪挑着酒壶里的青梅。
“严浩翔,”刘耀文拉开对面的椅子,积雪从靴底蹭到青砖上,“你倒会躲清闲。”
严浩翔抬眸,眼尾微微上挑,带着点漫不经心的笑意:“总好过刘校尉在雪地里追了我三条街。”他把另一盏空杯斟满,推过去,“这坛‘望归’,是你去年说要尝的。”
刘耀文端起酒杯,指尖触到瓷壁的凉意。他是金吾卫校尉,专抓那些在长安城里兴风作浪的“异客”,而严浩翔偏是个例外——这少年来历不明,却总能在他眼皮底下做些逾矩的事,比如昨夜潜入尚书府,只为偷一支据说能安神的玉簪。
“那玉簪呢?”刘耀文问。
严浩翔从袖中摸出个锦盒,打开,里面玉簪莹润,簪头雕着朵将开未开的梅花。“尚书千金梦魇缠身,这簪子是她母亲年轻时的陪嫁,或许有用。”他合上盒子,“我又没拿出去卖,算不得偷。”
刘耀文盯着他:“朝廷律法可不管你‘有用没用’。”话虽如此,却没伸手去拿那锦盒。
窗外的雪又大了些,卷着风扑在窗纸上,簌簌作响。严浩翔忽然笑了,从怀里摸出块温热的糖糕,递到刘耀文面前:“城南张记的,刚买的,还热乎。”
刘耀文挑眉,接过来咬了一口,豆沙馅甜得恰到好处。他想起三年前第一次见严浩翔,也是这样一个雪天,少年蹲在破庙角落喂一只瘸腿的猫,身上落满了雪,像个被人丢弃的玉娃娃。那时他还不是校尉,只是个刚入金吾卫的小卒,看着少年把最后一块饼分给猫,自己空着肚子呵气暖手。
“下月十五,城外邙山有场灯会。”严浩翔忽然说,“听说那里的灯能照见人的心事。”
刘耀文握着酒杯的手紧了紧。他知道严浩翔迟早要离开长安,像一阵风,来无影去无踪。可他偏生在这风里,闻到了青梅酒的香,尝到了糖糕的甜,连雪落在肩上,都好像有了温度。
“金吾卫不得擅自离城。”他低声说,却没看严浩翔的眼睛。
严浩翔笑了笑,没再说话,只是低头啜着酒。檐角的冰棱忽然“啪”地断了,坠在雪地里,溅起细碎的玉屑。
刘耀文看着那摊水渍慢慢晕开,忽然开口:“子时换岗,我有半个时辰的假。”
严浩翔抬眸,眼底的笑意像融了的雪,清润明亮:“那我在邙山渡口等你。”
窗外的雪还在下,可酒盏里的“望归”,却好像悄悄暖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