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冰的日记本第三十三页,夹着张皱巴巴的输血记录单。
血型栏写着“O型”,和我的血型一模一样。日期是七年前的冬天,正是我出车祸的日子——那天我追着只白狐跑过马路,被闯红灯的货车撞倒,在医院昏迷了整整三天。
“医生说需要亲属输血。”丁程鑫推门进来时,我正盯着记录单上的签名。他手里的热牛奶冒着白汽,杯壁上的指纹和记录单上的一模一样。我突然想起他那天冲进手术室时,白衬衫上沾着的血迹,比我的伤口还要刺眼。
日记本的纸页边缘发潮,显然被水浸泡过。第三十四页画着幅简笔画:两个小女孩躺在病床上,输液管像条银色的蛇,缠绕着连接在一起。画的角落写着行小字:“护士姐姐说,我的血能救姐姐。”
“她那时候才八岁。”马嘉祺不知何时站在门口,手里捏着个空药瓶,是治疗贫血的铁剂。“医生说抽太多血对孩子不好,可她抱着你的手说,‘只要姐姐能醒,我不怕疼’。”
我摸着记录单上的针眼印记,突然想起沈冰总在阴天头晕。去年运动会她跑八百米时突然晕倒,校医说她贫血严重,可她醒来第一句话却是“姐姐的接力棒拿到了吗”。那时她的嘴唇白得像纸,手里却攥着颗我爱吃的草莓糖。
日记本的最后一页贴着张照片,是我和沈冰在病房里的合影。她的胳膊上还缠着绷带,却笑着把糖塞进我嘴里,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脸上,睫毛投下的阴影像只振翅的蝶。照片背面用红笔写着:“念念,要好好活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