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还是下雨,新买的球鞋又脏了。
其实几年前刘耀文有来过伦敦读高中。那些晦涩的英文单词让他很是头疼,看着堆积如山的作业,16岁的刘耀文终于第一次体会到人生的苦。
刘至远对他的零花钱管控严格,但他当时已经习惯了花钱如流水,尽管不能喝酒,他还是习惯性地往酒吧跑。酒吧里总放些烘托气氛的小黄歌,节奏简单但是很带感,刘耀文听不懂歌词,却也立刻爱上这种感觉。他不和那些靓妹调情,而是单纯爱摆阔,爱装,再加上长得帅,立刻就称为酒吧街有名的人物,大家都知道,那个帅气大方的亚洲小子叫Liam。
而几年后,刘耀文再被朋友拉着来酒吧,面对昏暗的灯光,吵闹的男女,喧嚣的音乐,他反而产生了一种想逃离的情绪。
闷闷不乐地在沙发上坐了许久,只是看着他们玩乐跳舞,偶尔吃点水果,很是无聊。
所以他提前离场,回到了自己的公寓。这间公寓到位置很好,一拉开窗帘便能俯瞰伦敦的夜景。
大部分时间里,刘耀文都是不缺钱的状态,但在那百分之一的时间里,他也经历过身无分文,在炎热的夏天钻进车底修车、窝在筒子楼的小房间里吃泡面的日子。
所以当时接手这间公寓,他的第一反应是,好贵的景色,好贵的伦敦。
也是从那一次,刘耀文知道自己做饭能省钱,这次便也去买了一些菜和调料,他厨艺一般,做的东西往往色香味只能占一个,忍受着吃了几天自己产出的半成品料理,最终还是放弃了亲自下厨。3
这刘耀文前后反差好有意思啊
可是他不是没做过好吃的饭菜,曾经……眼看着思绪又要飘向那个人,他立马止住。
伦敦的雨断断续续,但基本上都是毛毛细雨,路上的人往往不会都撑伞,更多的是裹着防风衣或者戴帽子。刘耀文不喜欢雨天,雨天会弄脏他的鞋,还给他一种闷闷的感觉,这种感觉像一层罩在灯泡上的薄纱,即使能找到光源所在,也只是很朦胧的,恍惚的,触摸不到的。
一个月之后,他开始写日记。刚开始只是用中文写,后来可以中英夹杂,再后来,完全可以用英文流畅地表达。
他写他每天学到的内容,写他的所见所闻,写他的感悟,写他最近吃到的美食,也会吐槽一些事一些人。他开始学着在某个飘着雨的下午在咖啡馆看书,也开始学着在某个落叶飘落的季节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静静欣赏风景……日子好像在往越来越好的方面发展,但他依旧看不清自己的未来。
他在日记里写道“I understand that I have opportunities most people don't have, and I am lucky. Sadly, even so, I still haven't found my true purpose.(我明白我拥有了大部分人都没有的条件,我是幸运的,但可悲的是,即使是这样,我也依旧没找到自己真正的使命。)”
刘至远希望他能多学一些商科知识,以便未来接手家业。刘耀文硬着头皮生啃下那些知识,迫使自己完成任务,这种体验过去从未有过,他完成得很艰难。
感觉累的时候,他没法借酒消愁,就只能坐在公园里发呆,空气中那种潮湿的气味充斥鼻腔,天空灰蒙蒙的,偶尔飞过几只鸟,或是飘下来几片树叶。他已经不在意是否会弄脏球鞋,心中也不再像过去那么排斥雨天。
只是当细雨落在身上,在他的羊毛大衣上留下痕迹又迅速消失时,他不由得微微皱起眉,不是厌恶,而是在思考。
“Under different skies fall different rains. The rain in London can never reach your heart.(不同的天空下不同的雨。伦敦的雨,淋不到你的心。)”1
伦敦的雨太戳人了吧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