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莫磊对我的姑娘们做的事我很清楚,刚开始迫于压力我没法动他,他却越来越过分,直到出了洛熙那事。
我眼睁睁看着你们两个处于崩溃、自杀的边缘,我不是没有良心啊。
后来我发现你变了,好像走出了忧郁,你扮起了莫磊喜欢的那种女孩,一步步接近他……可你要做的事会毁了你,于是我派人跟踪你,在你身上安装窃听器,所以在莫磊扎晕你之后,我的人立刻冲进去,拿走了莫磊的证据呈给警察。
莫磊是什么人!哼,左右逢源,辩护律师也厉害得很,如果不是叶总的帮助和施压,莫磊不会那么轻易被定罪,判了终身监禁,限制减刑、假释。”
原来如此。
“你什么时候安的窃听器?”我应该知道的啊。
“这就是我这老东西的手段了,哈哈……”
楚总朗声大笑,万万没想到,他才是那个推动一切的人,怎么初见时没看出来他的能耐。
“赵欢还在夜花吗?”
“她啊,还是不受其他姑娘们待见,跟男人们厮混。”
“过得还挺潇洒啊,我就看不得她过得这么滋润,”我阴狠一笑,杂碎东西最后再收拾你,“夜花我要了,你开个价!”
初见这个男人对他并没有太深印象,存在感也不高,但他五年前那事办得确实雷厉风行,让我意想不到。
临走时我问他,“你的名字?”
他再次点燃一根香烟,双脚交叉放在实木茶几上,没有说话,我看着他的背影渐渐隐在昏暗里。
直到走出夜花,坐进车里,我才消化完事情的前因后果,让我膈应的是那录音笔什么时候安上的,又是什么时候取下的?
两个月后,“夜花”变成了“存在”。
没有夸张的闪烁的彩灯,仅仅一块上过蜡油的木板,泛着棕色光泽,上面写着两个大字“存在”,苍劲的黑色字体,旁边还有一行小字:“That I exist is a perpetual surprise which is life.”
到了夜晚,一圈暖黄色灯光亮起,照亮楼前这片地方,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。
经过两个月努力,我把这里变成了Z市最舒适的书店,除了数千万册好书,还有茶饮吧台、软座、榻榻米供读书人休息。
当人们谈论起曾经那个灯红酒绿的“夜花”,总是不胜唏嘘。
“那个地方害了多少人啊,莫氏集团那么大说垮就垮了!”
“是呀,不少小姑娘年纪轻轻就……唉,幸亏改成了书店!”
“我老公之前总是不回家,就是被里面的狐狸精给勾走了……”这是来自已婚妇女的抱怨。
“夜花”是个烧钱所,而“存在”却成了一个坑。
那种地方改成书店,是有一些老客过来看书休息,但因为各种原因,总体上还是很冷清。
幸亏我家大业大,这个窟窿可以慢慢填,我迟早要把“存在”书屋开遍各大省市!
而叶临风也完成了对莫氏的破产重组,可喜可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