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晚总归是不太平的;流浪汉算是,夜世界里的底层生物,白天当然也是。
除了桥洞,睡公园的长椅上,也是不建议的。衣服穿得薄,那么晚上风一吹,又容易着凉;公园又是公共场所,容易被“熊”盯上,尤其是川渝地区。指不定哪天就被“熊”捡走,成为泄欲的容器。
如果流浪的地带,有超市设立,那么可以尝试购买,临期产品,一般就是打五折;和老板关系熟络,价格还能更低。对于流浪汉而言,脸面实在是微不足道。我早已抛弃,身为人类的优越感。
晚上的厂房里,火噼啪作响地烧着,只是在孤独中回荡,消失在绵长的夜,所以并不感到安心。我躺在编织袋上,心里只是回味着,那些,曾经感受过的幸福,只恨那时未曾珍惜。
晚上照例是失眠的,大晚上的,出去散心吧。所以就离开庇护所,游荡在空旷的夜幕下。路灯昏昏沉沉地,散着暗黄的光圈,里面萦绕着几缕黑点,是趋光的虫;每天混迹在,欲望和垃圾中的我,说到底,也不比飞虫高明的了多少。做人,碌碌一生,究竟是为了什么呢。这或许就是旅途的意义吧。
实在好面子,那就晚上出门拾荒吧。人少了,当然也就自由一些。翻翻垃圾桶,就当我开宝箱了。这附近的狗,大都认识的差不多了,我也勉强算条狗王。种类也挺多,土狗更常见一些,基本都是大狗——毕竟体型小,抢不到饭吃的狗,都饿死的差不多了;这样一想,我能活到现在,好歹也算奇迹了。自然界的优胜劣汰,果然还是残酷啊。
不去打工,和人的交流也少了,自由;而且我本来就是,昼伏夜出的作息,那么更无拘无束了。月色自是清冷的,只是独自挂着,星光都被灰暗的云,一一遮蔽了。
所以又是孤身一人。
只是多领了条狗,小的,——不管它的话,大概就是被饿死的命运。既然它没嫌弃我,那也只好抚养它,反正残羹剩饭多着呢。一人一狗,也算是社交了。
那么就叫它小黄吧,反正给土狗取名,总离不开那些俗气但好用的名字。
我作为一头两脚兽,也不比小黄高贵多少;这点自知之明,我还是有的。只是常常会在,小黄欢跃的身躯里,看到那个女孩的活力开朗,——就像是被世界祝福一样地,享受生命。
我看,小黄总是摇着轻快的尾巴,两片耳朵翻动着,乌黑的眼里映的,是朴实的幸福。我在小黄身上,感受到了,曾经的归属感。
原来,流浪汉也有自己的活法,只是如书架上的旧字典,安静地生活着,等待着,直到重新被翻阅的那一天,悄然到来。
孤独总是常态,能真正相互交心的人,当然是少之又少。那么就放弃吧,不再渴求共情,不再期待理解,只是安静地端坐着,习惯孤独吧。
我终于,不再是一无所有了:小黄,就此闯进我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