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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又如飘絮般游荡

在阳光烂漫里,我们依偎着死去

我是千寻,死过一次了,现在当然还活着。那个夏天的我,已经死在了出租屋里,思念胜过了恐惧;懦弱的,我没能履行,“活下去”的约定,抱歉。

如您所见,我们的故事,还得继续。所以只好这样接受地活着,从此开始新故事。一边以创作者的身份独活,一边在现实里流浪:

居然已经失去了,对这片土地,原有的热情,——随她同去了。可能只是喜欢,那记忆里,无忧无虑的生活吧,不曾失去她的生活。

所以只好再次逃走。反正还年轻,浪费生命也是可以纵容的。该说是命运吗?能倒霉到这样的程度。走对哪里都,不会有好事发生。那么离开这里,也算是造福一方了。

接下来的生活,完全没有概念。只是机械地前进,毕竟不属于,任何的地方。开始流浪吧,直到寻回自己。

老一辈的汉子,脱了鞋,往地上一丢,鞋尖朝哪往哪走。倒也是个好办法。于是在路口,沿着个随便的方向,一直走,走到世界尽头,开玩笑的。大概只是走到,县城和村子的交界地;很陌生,因为平常从来没留意。路过的稻田里,伏身的农人,全是新面孔啊。只是在骄阳下,同样地劳作。

看来,我这样游手好闲的人,果然还是吃太饱了吧。农民伯伯很辛苦啊,那就不去向他们讨饭了。——身上没多少钱,花掉一半就往回走吧。

开始精打细算,才意识到,自己一点点变成,厌恶的大人了;我的青春,原来已经绽放过了,只是悄无声息地流逝着,藏匿在花海,化身为那少女。果然还是不能忘记你啊。

左手腕的手链,她的;皮筋串的,可以拉长了弹自己。两下就红了,就当是瑠花显灵,在督促我吧。现在的我,一定没用资格见她。

人活着是为了自己,这是人尽皆知的秘密。可惜我离“人”还差点距离,最多够着“畜生”,当然就不适用了;所以拼命地讨好,那些称为“人”的家伙,想用这样的方式,向世人宣告:我是和大家一样的,人类。

唯独骗不过自己。

我曾以为,已经寻回了迷失的自己;直到她死了,带走了我的良知和灵魂。把生命寄托,在他人身上,就是这种下场。

所以这场旅程,注定没有回头路,终点依旧是死亡。只是我要为了脸面,活得有资格来见你。

流浪,听着不光彩,但至少可以,开阔认知吧。翻垃圾桶,就跟开宝箱一样,有种回家一样的,亲切感和认同感。一般建议翻的时候带手套,或者拿根棍扒拉;当然不是卫生的问题,太奢侈了;因为其他垃圾桶,里面会有玻璃渣,碎瓷片,容易扎手,然后感染,再然后就去见瑠花了。一般的瓶瓶罐罐当然不必说了,旧衣服,旧工具,那是很高级的掉落物了。正经的,衣物回收桶里的,不能捡——那是留给真正需要的,孩子们的。现在是城乡交界,所以厨余垃圾桶也有大用,各种东西混一起,翻出来的喂野生的土狗,也算混个脸熟;然后整的一身腐烂味,混混什么的也只好绕道,晚上也可以安心睡觉了。

所以依旧是一个人。

一点悄悄话:

后传完结,也确实休整了一段时间,但是心头总是盘踞着这样的想法:我们的结局,需要更好。所以打算继续下去,书写我们的故事。从后面起,都是承接后传里,存活的千寻所在的世界线。那个夏天的千寻,死在了回忆里,就让遗憾,寄存在心底。接下来,是更好的故事。希望各位读者给出您的高见,拜托了!我会努力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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